1、珠宝玉器购销合同
合同双方
本合同的双方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经营地点: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甲方基本信息:
• 姓名:
• 联系方式:
商品信息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以下所述商品,甲方同意购买。
商品种类:珠宝/玉器
商品型号:
数量:
总价:
其他注意事项:
乙方保证所售商品为合法合规商品,不存在任何质量和安全问题,如有问题,乙方将负责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交付方式
卖方保证所售商品品质合格并符合商品规格,保证商品开具正规发票。
本合同所述商品送达时间为实际通知或书面约
2、定,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接收商品。
甲方须在收到商品后认真检查和确认商品质量,如有质量问题或者商品型号不符,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并要求退换货或者补发。
付款方式
乙方应当给予甲方所售商品的发票,并在开票后的7日内结算全款。
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所售商品不能按时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情况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以日利率方式计算,计算标准为所售商品总价的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支付全款不及时,甲方应承担支付违约金,金额以日利率方式计算,计算标准为所售商品总价的1%。
如因甲方或乙方过失造成对方损失,应依据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
3、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影响到本合同履行的,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免除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合同解除
当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应当解除:
1.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解除通知,乙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处理解决;
2.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已到期,因乙方原因未能履约交付,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解除通知。
其他事项
合同双方有其他事项的,可以在合同签署后另行商定,并将商定的事项写入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事项,甲方和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公平公正和相互尊重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共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