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协议渠道合作协议
渠道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鉴于:
1、甲方是一家经过合法注册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具有推广及营销销售渠道及品牌建设的实际经验;
2、乙方也是一家经过合法注册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有较强的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能力;
3、为了在双方的共同愿望下更有效地开拓市场和提高产品销售的渠道,特达成本渠道合作协议。
协议条款:
一、合作内容
甲方和乙方同意将彼此的优势资源,开展有关渠道合作,在市场推广、产品销售、品牌推广等方面互助互利,实现“以销售额为导向、以市场份额为目标”的合作方针。
二、合作形式
1、代
2、理销售合作
甲方作为乙方的销售代理,在乙方的指定区域或范围内,销售推广乙方的产品。
2、联合营销合作
在乙方品牌加盟之前,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展品牌推广和营销活动,如:举办新品发布会,推出营销促销方案等。
3、授权经营合作
乙方向甲方授权经营乙方产品,甲方在自己的销售渠道中销售乙方产品。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2 年。到期前,双方若需要续约,应按约定时间提前六个月协商续约事宜。
四、合作形式与条件的变更
合作期内,若因市场变化或双方合作情况而需要变更合作形式或条件,双方应在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以正式生效。
五、合作保密条款
双方
3、保证对于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相关资料,都将严格保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在合作结束后,双方应将相关资料全部归还原权利人。
六、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分别代理厂家授权的市场销售商必须执行厂家授权书的全部规定,如有违反,由分别代理厂家授权的市场销售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协议终止
除特殊情况外,本合同终止需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方案进行夹割。双方应及时结算、清算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未结算的,应在终止合同之日起的 30 天内完成结算。
八、一般条款
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之间关于销售代理、联合营销、授权经营的协议,除非经过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不能单方随意解释或修改合同条款。
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任何争议的解决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
甲方:公司名称
签署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
签署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