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合同
山特维克合锐(无锡)有限公司(甲方)建设需要,经同意委托由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乙方)负责施工,双方除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外,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
SH室外钢梯改造项目
工程量(范围)
见附件
工程造价
73648.37元
工程开竣工日期:2016年2月20日至2016年3月30日
工程地点: 无锡新区新畅南路5号
二、 承包方式:按规定实行包工包料
三、 付款办法:1。合同签订后工程款一次性结清,同时乙方开 具工程款发票给
2、甲方.
2。乙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无锡市蠡园开发区支行
账号:1103023319200514829
四、 材料供应: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组织供应。
五、 工程变更:乙方应按照图纸为依据组织施工,如果实际需要变更,甲方必须办妥相关工程变更手续,并作为增加工程量依据重新计算工程造价。
六、 工程质量:1。依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国家颁发的建筑 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补充规定办理。
2.如果设计不当造成返工的损失由相关方负担,如果操作不善造成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负担。
3.工程竣工后在使用一年内乙方应负责回访,如果
3、施工不善乙方应负责修补或返工。
七、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在竣工前应做好自检,竣工后10天内甲乙双方协商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甲乙双方协同对职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如乙方出现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
九、本工程:甲方指定 为工程负责人
乙方指定 偰云真 为工程负责人
双方密切配合负责处理好施工中日常事务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有效。
十一、合同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时应按上级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