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缺陷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规范我公司设备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明确各级人员责任, 保证发电设备及系统安全、 经济、 稳定运行, 促进文明生产, 全面提高机组综合竞争能力, 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检修管理部职责 2.1.1设备主管单位, 是设备消缺工作的监督、 管理、 考核部门; 2.1.2负责缺陷认定、 消缺措施制订及消缺安排, 对消缺的及时性和消缺质量负责; 2.1.3监督管理检修各专业( 含外包单位) 的消缺工作和运行发现缺陷的全面性、 及时性; 2.1.4处理有关
2、消缺工作中发生的争议; 2.1.5监督现场文明生产并提出考核意见; 2.1.6负责对缺陷进行汇总及考核。 2.1.7点检员职责 2.1.7.1按点检文件要求开展设备点检活动, 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跟踪管辖设备的消缺过程, 监督检查检修交待是否清楚全面, 对所发现缺陷的消缺进行质量验收, 监督运行人员对缺陷验收及注销的及时性; 2.1.7.2负责消缺备品的确认, 办理”消缺备品落实卡”并提供备品备件详细技术规范通知物资供应部进货。 2.1.8检修人员职责 2.1.8.1对所委派消缺任务的消缺质量和及时性负责, 对消缺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负责; 2.1.8.2接到运行人员和
3、点检员的消缺通知后, 上班时间20分钟内、 非上班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消缺, 运行人员记录到场时间。检修消缺应坚持工作票制度, 任何情况下进行消缺工作必须先向运行人员说明; 2.1.8.3不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消缺任务时, 必须经3.1.3.4条所列人员批准并在微机上延期, 对于影响机组降出力的按责任制考核; 2.1.8.4暂不能消除的缺陷, 检修人员应24小时内写出书面特护措施并实施后, 交值长留存; 2.1.8.5缺陷消除后, 检修人员要向运行人员写出书面交待; 2.1.8.6凡泄漏而无法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措施, 并负责清理泄漏造成的污染。 2.2运行管理部职责
4、 2.2.1为设备的使用单位, 对现场设备的状态进行控制管理; 2.2.2负责对包括文明生产在内的各类缺陷(包括地面、 墙壁、 瓷砖、 玻璃、 门窗等)的查找、 录入、 验收、 注销等; 2.2.3对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负责。 2.2.4运行专工、 值长职责 2.2.4.1暂不能消除的缺陷, 运行专工制订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并督促值长执行, 做好事故预想, 合理安排运行方式, 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 2.2.4.2需停机处理的缺陷值长应请示运行副总( 或副总经理) 批准后, 运行专工制订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并督促值长执行, 做好事故预想, 合理安排运行方式, 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
5、 2.2.4.3运行专工监督检查交接班记录上缺陷的交待情况及值长对检修交待的把关情况。 2.2.5运行人员职责 2.2.5.1按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度对系统、 设备及现场文明生产巡查, 发现一、 二类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和相应点检员, 属三、 四类缺陷由运行人员输入微机, 检修管理部查看并处理; 2.2.5.2对上一班缺陷严格把关, 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确时应积极核对和确认, 不得推诿; 2.2.5.3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 熟悉《设备分工细则》, 熟悉《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2.2.5.4验收运行人员提出的缺陷和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点检员提出的缺陷。 2.2.5
6、5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通知后必须在20分钟内( 开停机和重大操作时除外) 完成缺陷验收及注销工作。 2.3物资供应部职责 2.3.1负责按物资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提供消缺工作所需备品和材料; 2.3.2按”催购单”要求实行紧急订货, 如在规定时间不能到货须向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汇报, 经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 3管理要求 3.1缺陷概述 3.1.1缺陷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及备用中的设备、 系统、 生产设施随时发生的影响人身安全、 设备安全、 经济运行、 公司效益、 文明生产等的异常现象。如: (1)设备、 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达不到设计出力(已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视为等同于设计
7、状态), 影响人身、 设备安全及设备、 系统经济运行。 (2)工质泄漏, 常见如漏油、 漏水、 漏汽、 漏风( 气) 、 漏灰、 漏煤、 漏粉、 漏烟等。 (3)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发生异常。 (4)设备、 系统标志不符合要求及有碍文明生产的现象。 3.1.2缺陷分类 3.1.2.1一类缺陷: 指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威胁人身安全、 影响主机出力, 或需降参数运行, 或需停机、 停炉才能消除, 或技术性很强、 难度很大、 需经过技术改造、 更新设备、 更换重要部件、 在大、 小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 3.1.2.2二类缺陷: 指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间接威胁人身安全、 设备稳定但不影响
8、主设备出力和正常参数运行, 但对机组正常运行有危及安全的可能, 需要切换设备或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二类设备缺陷要及时切换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 申请办理备用消缺、 低谷消缺。 3.1.2.3三类缺陷: 指在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 不影响主设备出力和正常参数运行, 是随时能够消除的缺陷。 3.1.2.4四类缺陷: 指不影响主辅机运行, 但影响公司文明生产的缺陷, 如系统或设备标志不全( 不规范) , 沟槽盖板缺失, 地砖、 门窗、 墙面损坏或污迹等。 3.1.3缺陷消除时间界定 3.1.3.1正常消缺时间:一、 二类缺陷计划完成时间24小时( 需紧急抢修时除外) , 如在计划
9、时间内完不成, 检修单位须提前2小时提出相关申请, 经3.1.3.4所列人员之一批准后方可延期; 三类小缺陷计划完成时间不过值, 大缺陷不过天; 四类缺陷计划完成时间不超过6小时。 3.1.3.2技术攻关消缺时间: 列入技术攻关的缺陷规定为一周内完成, 否则点检员须提出申请并经3.1.3.4所列人员之一批准后方可延期。 3.1.3.3无备品缺陷消缺时间: 无备品缺陷在备品到货后转入正常消缺管理。各类备品到货时间依照物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不能按期完成物资供应部须提前4小时提出延期申请经(3.3.4)所列人员之一批准并在微机上办理延期手续。各类备品到货时间规定如下: ( 1) 国外备品:有
10、现货的六个周到公司,无现货需制作的三个月到公司。 ( 2) 国内备品:常规国产件有现货的十天到公司,无现货需加工的十四天到公司, 转国产化测绘制作的三十天到公司。 ( 3) 材料:一般通用材料二天到公司,特殊材料五天到公司。 ( 4) 加工件:市内加工件一天完成,外出加工件四天完成. ( 5) 电机修复:交流22KW以下的五天完成, 直流电机、 交流电机22KW以上的及6KV大容量电机两周完成。 3.1.3.4以上各项延期的批准由下列人员之一完成:生产副总经理、 副总工程师、 检修部经理( 节假日期间由生产系统值班负责人代办延期手续) 3.1.4 零缺陷运行的定义 需停主机、
11、停辅机、 无备品备件、 需技术攻关类的缺陷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了相应批准手续; 所有属正常消缺范围的缺陷均在计划时间内消除, 未发生延期或超期现象。 3.2缺陷管理微机标注的有关事项 3.2.1公司MIS网上的《设备缺陷》系统是全厂两台机组唯一的设备缺陷管理平台, 任何设备的异常或故障都必须及时地登记, 所有缺陷的通知、 查询、 统计、 考核等均以微机上的相应操作为准; 3.2.2检修、 运行等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所管辖设备的消缺工作; 3.2.3无备品缺陷在”鉴定”栏内标注”备品备件”以供区别, 由专工依据3.1.3.3条确定备品计划到货时间输入微机; 3.2.4需进行技术
12、攻关的缺陷在”鉴定”栏内标注”技术攻关”以供区别, 由检修管理部经理批准(专工输入); 3.2.5需停主机消除的缺陷在”鉴定”栏内标注”停机处理”以供区别, 由总工批准输入; 3.2.6需停主辅机消除的缺陷在”鉴定”栏内标注”停辅机处理”以供区别, 由副总工批准输入; 3.2.7需停一般辅机消除的缺陷在”鉴定”栏内标注”停辅机处理”以供区别, 由值长批准输入; 3.2.8如果运行人员发现缺陷涉及多家责任单位, 值长要重复输入该缺陷内容, 在”单位”栏内分别填上各责任单位。当各单位均交待无本方责任而缺陷又未处理时, 由检修管理部协调、 指挥处理并考核责任单位。 3.3特殊缺陷处
13、理程序: 3.3.1无备品缺陷的处理程序 3.3.1.1检修办理”消缺备品落实卡”。 3.3.1.2专工审核”消缺备品落实卡”。 3.3.1.3检修管理部经理批准”消缺备品落实卡”后, 由各专业专工在相应缺陷鉴定栏注”备品备件”, 根据备品性质选择到货时间, 输入微机。以上所有工作须在消缺计划时间内完成。 3.3.1.4”消缺备品落实卡”转物资公司, 按规定时间备料。有困难时物资分公司及时向检修部经理反映, 如果备品不能按计划时间到货,物资公司须提前4小时向3.1.3.4条所列人员申请延期。备品到货后由物资供应部通知检修, 到货时间以本通知时间为准。 3.3.1.5备品到货后转入
14、正常缺陷管理。 3.3.2需停辅机消除的缺陷 3.3.2.1检修点检员提出停辅机消除缺陷申请, 专工审核 3.3.2.2值长认可并运行副总批准, 在相应缺陷鉴定栏标注”停辅机处理”。 3.3.2.3值长安排辅机停运。 3.3.2.4值长通知检修辅机停运完毕, 检修组织消缺。 3.3.2.5对暂时无法停辅机消除的缺陷, 由值长在辅机停运后另行通知检修消缺。 3.3.3需技术攻关的缺陷处理程序 3.3.3.1检修管理部提出技术攻关缺陷申请, 同时附简要方案措施。 3.3.2检修管理部经理审核。 3.3.3.3副总经理(或运行副总)批准。 3.3.3.4检修管理部经理(运行副总
15、专工)在微机上标注”技术攻关”。 3.3.3.5点检员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3.3.4需停主机缺陷处理程序 3.3.4.1检修管理部提出停主机消除缺陷单, 部门经理审核。 3.3.4.2运行副总批准。 3.3.4.3运行副总(或检修管理部经理)在相应缺陷鉴定栏标注”停机处理”。 3.3.4.4检修和运行分别出具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 由检修和运行人员执行, 值长和点检员进行监督。 3.3.4.5以上工作在缺陷发现后最初24小时内完成。 3.3.4.6点检员做好记录, 停机时安排消除。停机后点检员输入计划消缺时间, 纳入正常缺陷管理。 3.4消缺奖惩办法 3.4.1奖励: 3.
16、4.1.1运行、 点检员每发现一条缺陷: 二类, 三类缺陷奖2元/条, 四类缺陷奖1元/条, 一类缺陷奖50-200元/条, 重大缺陷按缺陷性质进行嘉奖。检修管理部消缺率奖励: 以95%为基准点, 超过1%分别奖励锅炉专业1500元、 汽机专业1200元; 电气专业 员、 热控专业2500元; 燃灰专业500元; 化水专业800元。消缺率低于95%按每下降1%按50%额度反向扣罚, 由消缺专责人统计。 A消缺率=(当月缺陷消除的总数)/(当月缺陷总数)×100% 说明:缺陷消除数量指已经在计算机上注消的数量。 B全厂密封总泄漏率=全厂泄漏点总数/全厂密封点总数×100% C及时率=(当
17、月发现缺陷总条数-当月不及时处理缺陷条数)/当月发现缺陷总条数×100% 3.4.2考核 3.4.2.1运行未及时发现缺陷而被检修人员发现, 一条扣运行10元, 由检修部认定考核; 检修部未及时发现缺陷而被公司领导、 副总发现, 一条扣检修部点检员10元,由检修部经理认定考核。 3.4.2.2检修消缺完毕后向运行人员提出验收, 运行人员须在20分钟内完成缺陷的验收及微机注销工作, 否则检修有权提出考核意见报运行副总工, 同时检修管理部、 运行管理部进行抽查, 发现一条未及时注销扣运行人员20元, 由消缺专责人认定。 4.2.4每发现一条超期缺陷扣检修管理部50元, 多超期一天加扣50元
18、已经批准延期的除外). 3.4.2.5检修未及时到场每次扣检修部30元, 每超期10分钟加扣10元, 运行人员负责统计,报考核。 3.4.2.6检修将缺陷消除完后没有及时向运行人员申请验收或未作检修交待, 按缺陷未消除论, 由运行人员负责统计,报消缺专责人考核。 3.4.2.7未按物资管理办法要求时间到货, 一条扣物资供应部50元, 每延期一天加扣50元, 检修管理部上报公司, 消缺专责人统计考核. 3.4.2.8每月重复发生缺陷的详细情况, 由运行管理部下月2日前提交检修管理部消缺专责人(暂由检修经理助理代), 由对口点检员对重复发生的缺陷进行复查并认定原因, 属检修质量原因每条扣检修部30元, 属操作原因每条扣运行部30元, 点检员认定后报消缺专责人汇总考核。 3.4.2.9检修管理部、 宇兴公司做好职责区域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运行部进行检查、 统计, 安全质量部负责监督考核, 属保洁清理的范围,包括垃圾箱周围,每漏清理一次扣罚50元。 3.4.2.10损坏瓷砖、 玻璃、 门窗等生产设施以及损坏保温、 污染地面环境等, 按缺陷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执行文明生产考核标准, 每次视情况直接考核10—20元。。 本标准编写人: 王茂林 审核: 刘光辉 批准: 郭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