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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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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为提高学生出勤率, 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保证各项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 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 考勤办法:
1、 学生应按时上课、 实习( 实训) 、 军训、 出操和参加公益劳动等活动, 不迟到, 不早退, 不缺勤, 因事有病要请假。
2、 学生考勤采用填写课堂考勤本, 实行专人登记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公开考勤办法。
3、 学生班级纪律委员负责本班日常考勤工作, 每周向辅导员老师汇报一次; 辅导员老师每周向各系
2、领导汇报一次; 各系每月向学生处汇报一次学生考勤情况。
二、 请假、 批假与销假:
1、 学生因病请假, 应当有医院的诊断证明; 因事请假要申明理由; 事假、 病假均需写出请假条( 学院制定的正式请假条) , 经批准后交班级纪律委员备案, 未经批准者, 应当参加正常上课或其它活动, 不得缺席。
2、 开学后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 应当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 返校后持相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在校内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请假者, 应当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 事后找辅导员老师补办请假手续并由班级纪律委员备案。
3、 学生在校外实习, 因病应当向带队老师请假, 并听从带队老师安排就医,
3、 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基地) ; 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 不得擅自离队出走, 确因事需离开者, 应当向带队老师书面请假, 经批准后, 方可离队。
4、 学生请假期满, 应当按时销假, 并由班级纪律委员记录销假时间。假满仍不能上课或参加实习、 军训等活动, 应办理续假手续, 经批准后, 方能生效。
5、 学生不经请假或请假而未获准者随意缺席, 或假满不按时销假以及延长假期不办续假手续的均按缺席论。
三、 学生请假审批权限: 学生在校请假两天以内由辅导员老师批准; 请假一周以内, 由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请假两周以内, 由学生处批准; 两周以上及考试期间, 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学生实习、 军训、 劳动期间, 在校内请假应当先征得指导老师同意, 然后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在校外的由带队老师批准。
四、 学生缺席学时的计算和处理按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 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以往与此制度不一致的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