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定点维修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商):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需要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定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汽车维修(以下简称“服务”)服务,不包含汽车灯光、轮胎、蓄电池等易损件维修(如有特殊情况除外),具体维修内容详见车辆维修说明书。
2. 汽车定点维修的地点为甲方提供的地址。
第二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现已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详见附件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一年。
2. 甲方有权在服务期限内,指派乙方进行不少于三次的车辆维修服务。
2、
3. 如果甲方需要更换汽车零部件,费用将按照汽车生产商标准收取,乙方不收取额外费用。
第三条 维修期限
1.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服务,具体维修期限以汽车维修说明书为准。
2. 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维修期限延误,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服务质量
1. 乙方承诺该服务之后车辆的质量可以得到保证,车辆不会因为维修问题导致一切经济损失。
2. 汽车维修后,乙方应当随车提供汽车维修操作说明书。
3. 甲方在接受汽车维修后,应该认真检查汽车质量情况,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尽快通知乙方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维修服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 如果甲方提供的车辆质量出现问题,并且属于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乙方应该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3. 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进行维修服务,乙方有权收取无法进行维修服务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涉及的争议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或者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 件
附件一:服务费用明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