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工种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9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第2条 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第3条 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第4条 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再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栓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第5条 使用台虎钳
2、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条 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第 7条 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第8条 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第9条 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第10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第11条 设备试运转
3、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清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她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第2条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 3 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 4 条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5条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第 6 条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
4、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 7 条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 8 条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 9 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10条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11条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2条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墙倒和坠落,操作对面部要避开。 第13条 管子煨
5、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14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相互配合防止挤手。 第15条 安装照明路线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经过沟、井,要搭好马道,不得负重跨越。用滚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第2条 用克子切断铸铁管
6、应戴防护眼睛,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 第 3 条 用锯床、锯弓、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侧面。 第4条 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 5 条 用卷扬机煨弯,地锚、别(靠)桩要牢固,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 第 6 条 火焰煨弯机的气压表、水压表、减压阀,应灵敏可靠,水封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水位。乙炔压力控制在0.5~1.5公斤∕平方厘米,氧气压力控制在4~6公斤∕平方厘米之间。工作完毕,应断电、
7、断水。 第 7 条 套丝工件要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稳,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打人。 第 8 条 管子串动和对口,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第 9 条 翻动工件时,防止滑动及倾倒伤人。 第10条 手提式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操作时,站在砂轮片径向侧面,并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 第11条 沟内施工,遇有土方松动、裂缝、渗水等,应及时加设固壁支撑。禁止用固壁支撑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装支架。 第12条 人工往沟槽内下管,所用索具、地桩必须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 第13条 化铅锅要安设稳固,露天化铅要有防雨措施。操作时应戴手套,将铅慢慢放入锅内,禁止熔化潮湿的铅块
8、 第14条 灌铅时,管口不准有水朵缓慢浇注,并戴好防护眼镜和鞋盖。 第15条 钢管铅浴法退火时,应将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靠。 第16条 用风枪、电锤或錾子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7条 管道吊装时,倒链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链。 第18条 用酸、碱液清洗管子,应穿戴防护用品,酸、碱液槽必须加盖,并设明显标志。 第19条 采用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三氯乙烯、乙醇进行管道脱脂,场地应通风良好,配戴防护用品,并清除易燃物,设置严禁烟火和有毒物品标示牌。 第20条 在锅炉上汽包内胀管时,花板孔、管孔须盖好,夏天胀管应有通风设备。
9、 第21条 氧气管道安装、吹扫、试压所用的工具、零部件、物料等均不得有油。 第22条 氨系统管道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充氨。氨瓶应放在室外,充氨时,应戴防毒面具,并配备灭火器和中和液。 第23条 新旧管线相连时,要弄清旧管线内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并清除干净,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操作。 第24条 管道试压,应使用经校验合格后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处停留。 第25条 高压、超高压管道试压,应遵守单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26条 管道吹扫口应固定,与气源之间须装置联络信号。吹扫口、试验排放口严禁对准电线、基坑和有人
10、操作的场地。 第27条 天然气管道用空气试压后,必须用天然气吹扫,方可投入运行。吹扫口处的天然气,必须及时烧掉。 第28条 管道吹扫、冲洗时,应缓慢开启阀门,以免管道内物料冲击,产生水锤、汽锤。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第2条 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第3条 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行走。 第4条 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
11、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第5条 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表2)。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表1 钢丝绳的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5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3.75 手动起重设备 4.5 机动起重设备 5~6 作吊索无弯曲 6~7 作捆绑吊索 8~10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14 第6条 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段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而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
12、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2 折减或报废 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5 0~7 0~10 0~15 0.90 6~10 8~14 11~20 16~25 0.80 11~16 15~20 21~30 26~40 报废 16以上 20以上 30以上 40以上 第7条 地锚(桩)应接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第 8 条 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
13、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 绳卡应用范围 表3 绳 卡 型 号 卡杆直径(毫米) 允许承载力(吨)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毫米) 绳卡间距(毫米) 绳卡使用数量(个) Y1-6 M6 0.72 4~8 90 3 Y2-8 M8 1.28 8.7~9.3 90 3 Y3-10 M10 2.00 11 90 3 Y4-12 M12 2.40 1.5~14 90 3 Y5-15 M14 2.88 1~17.5 100 3 Y6-20 M16 5.12 1.5~20
14、 120 4 Y7-22 M18 6.48 21.5~23.5 140 4 Y8-25 M20 8.00 24~26.5 160 5 Y9-28 M22 9.68 28~31 180 5 Y10-32 M24 11.5 32.5~37 200 5 Y11-40 M25 12.5 39~44.5 250 6 Y12-45 M27 14.8 46.5~50.5 300 6 Y13-50 M30 18.00 52~56 300 6 60以上 350 7 第9条 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
15、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第10条 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第11条 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第12条 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二节 起 重 桅 杆 第1条 组装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紧安全带。 第2条 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第3条 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扎死。 第4条 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
16、于7米。 第5条 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隔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网灯安全措施。 第6条 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移动式桅杆缆风不得少于8根,禁止设多层缆风。 第7条 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应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位移。 第三节 结 构 吊 装 第1条 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于,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第2条 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伸臂配合起钩。 第 3 条 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
17、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第 4 条 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第 5 条 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二只,松钩前应献紧。 第6条 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放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第 7 条 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吊起。 第 8 条 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第四节 设 备 吊 装 第 1 条 三角架(三木塔)下面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第 2 条 装运中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
18、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第 3 条 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第 4 条 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第 5 条 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它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直抓管子。 第 6 条 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设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19、 第 7 条 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两腿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底应放在一起。 第 8 条 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 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 设备直径大于3米时应设两套滑绳,其间要有平行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米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 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4. 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并确保缆风受力均匀。 第五节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第
20、1条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第 2 条 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第 3 条 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 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 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和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第六节 塔 式 起 重 机 第 4 条 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的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第 5 条 作业时,应将
21、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 第 6 条 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 7 条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第 8 条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仪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 1 条 仪表安装,就位后应立即紧固基础螺栓,防止倾倒。多台仪表盘并列就位时,手指不得放在连接处,严禁在盘顶和仪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第 2 条 用开孔锯开孔时,盘后不得
22、有人靠近。 第 3 条 在高空安装孔板时,必须搭设架子,不准坐在管子上开孔和锯管。禁止在已通介质及带压力的管道上开孔。 第 4 条 施放电缆,支架要稳固,转动要灵活,防止脱杠和倾倒,木轴筒上的钉,要打弯或拔掉。转弯时,应站在外侧,防止挤伤。 第 5 条 校验仪表用的交直流电源及电压等级,应有明确标示。 第 6 条 使用油浴设备,自动温度调节器应正常可靠,加热温度不准超过所用油的燃点。加热时不准打开上盖,防止烫伤。 第 7条 单管、U型管压力计等,应妥善保管,防止破碎,水银表面应用水或甘油等介质密封,严防挥发。 第 8 条 使用水银校验仪表,应在专用的工作室内进行,工作室要通风良好,
23、盛水银容器要盖严,散落的水银及时处理,操作时,要穿工作服和戴口罩。 第 9 条 仪表试运时,应持标示牌。 通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 1 条 熔锡时,锡液不许着水,防止飞溅,盐酸要妥善保管。 第 2 条 在风管内铆法兰基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 第 3 条 组装风管,法兰孔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第 4 条 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第 5 条 在高空安装风管、水漏斗、气帽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所用工具用放人工具袋内。 第 6 条 使用剪切板,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
24、入压板空隙中。 第 7 条 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挟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厘米。刀片破损,应及时停机更换。 第 8 条 使用切断机剪切时,工件要压实。剪切窄小钢板,要用工具卡牢,调换或校正刀具,必须停机。 第 9 条 折方时,应相互配合,并与折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 第10条 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要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厘米。 第11条 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 1 条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
25、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第 2 条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第 3 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 4 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 5 条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 6 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 7 条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第 8 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
26、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 9 条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10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除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第11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接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12条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第13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第14条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第15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 16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
27、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 17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2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第 3 条 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第 4 条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第 5 条 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
28、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第 6 条 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第 7 条 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第 8 条 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傻瓜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第 9 条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第10条 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第11条 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
29、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第12条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第13条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第14条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第15条 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第16条 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第17条 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
30、应洗漱。 第18条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油漆工安全年技术操作规程 第 1 条 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的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第 2 条 库房引通风良好,不得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 3 条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 4 条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第 5 条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第 6 条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应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第 7 条 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防雨(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第 8 条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挡风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第 9 条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