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建造师法规备考资料 资料仅供参考 二级建造师法规备考资料:劳动合同的解除 -05-30 18:2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5部分:1)协议解除,2)用人单位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3)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5)劳动者解除合同 1)协议解除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能够解除。 2)用人单位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
2、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可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另外,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
3、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能够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劳动者解除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随时通知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级建造师法规备考资料:民事法律关系 -05-30 18:2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
5、条件: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其三,行为内容合法;其四,行为形式合法。 代理制度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代理的终止条件。 1)安全及劳动卫生规程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
6、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2)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根据妇女生理特点组织劳动就业,实行男
7、女同工同酬。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它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
8、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级建造师法规备考:合同生效应当应当具备的条件 -05-30 18:1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9、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而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
10、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一般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级建造师法规备考资料:财产权制度 -05-30 18:1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财产权制度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等。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
11、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专利权的主体主要有创造人或设计人、创造人的单位或设计人的单位、受让人等。《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创造创造为职务创造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创造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 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4个专业,其中铁路工程未区分工程类别,其余各专业工程均划分为不同的工程类别,不同的工程类别又细分为不同的项目并依据相应的、不同的计量单位分为大型、
12、中型、小型项目。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二级建造师法规备考资料:建设工程节能的规定 -05-30 18:2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建筑节能标准 建筑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国家实
13、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三、鼓励发展的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 根据 施行的《民用建筑节能规定》(建设部第143号令),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1.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2.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3.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4.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5.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
14、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6.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7.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8.其它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第16条规定:“从事建筑节能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二级建造师法规备考资料: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 -05-30 18:2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侵权争议的活动。行政复议的基本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15、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经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构成中国基本诉讼制度。 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纠纷当事人能够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纠纷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以外,能够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业管理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
16、建造师可担任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它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业务。建造师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工程服务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但不得超出受聘单位业务范围执业;除非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并经发包方同意,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权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以及接受继
17、续教育等。建造师有义务遵纪守法,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执业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守国家和她人的秘密,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执业活动。 二级建造师法规备考资料:监督管理 -05-30 18:2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监督管理 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与阻挠。 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按规定撤销注册;对建造师实行信用档案管理,有关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仲裁裁决能否得到执行事关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在裁决履行期限内,若义务方不履行仲裁裁决,权利
18、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义务方也可提出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不予执行的情形,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一、仲裁裁决的执行 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经当事人申请,采取强制措施将仲裁裁决书中的内容付诸实现的行为和程序。 义务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时,权利方在符合前述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说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并向法院提交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仲裁裁决书或仲裁调解书。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予以执行。有关执行程序,参见民事诉讼部分。 二、仲裁裁决的不
19、予执行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仲裁裁决予以执行。可是,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不予执行情形的,被申请执行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后,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国内仲裁而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
20、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仲裁裁决,确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并将此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委员会。如果人民法院发现仲裁机构做出的调解书确有错误,也应当不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再审。就该纠纷双方当事人能够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级建造师法规备考:工程建设标准的概念及划分 -05-30 18:1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工程建设标准的概念 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保护的统
21、一的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的一般原则。 (2)工程建设标准的划分 1)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划分 强制性标准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业来说,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①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②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③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22、④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⑤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③国家需要控制的其它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推荐性标准 其它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2)根据内容划分 设计标准 设计标准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施工及验收标准 施工标准是指施工操作程序及其技术要求的标准。验收标准是指检验、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规程、办法与标准。 建设定额 建设定额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以及用货币表现的某些必要费用的额度。 3)按属性分类 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是指
23、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管理标准 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工作标准 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4)中国标准的分级 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 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
24、标准。 二级建造师法规备考资料:劳动争议 -05-30 18:2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25、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应当确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中能够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并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财产权制度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等。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6、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专利权的主体主要有创造人或设计人、创造人的单位或设计人的单位、受让人等。《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创造创造为职务创造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创造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 二级建造师法规备考: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概念和特点 -05-30 18:2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概念和特点 1)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概念
27、安装工程一切险属于技术险种,其目的在于为各种机器的安装及钢结构工程的实施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专门保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安装各种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工程建设一切损失。 2)安装工程一切险的特点 安装工程一切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有着重要的区别。 ·建筑工程保险的标的从开工以后逐步增加,保险额也逐步提高,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风险比较集中,在机器安装好之后,试车、考核所带来的危险以及在试车过程中发生机器损坏的危险是相当大的,这些危险在建筑工程险部分是没有的。 ·在一般情
28、况下,自然灾害造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多数是建筑物内安装及设备(石化、桥梁、钢结构建筑物等除外),受自然灾害(洪水、台风、暴雨等)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受人为事故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这就要督促被保险人加强现场安全操作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安装工程在交接前必须经过试车考核,而在试车期内,任何潜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损失,损失率要占安装工期内的总损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风险集中,试车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一般占整个工期的保费的三分之一左右,而且对;日机器设备不承担赔付责任。 总的来讲,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风险较大,保险费率也要高于建筑工程一切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