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湖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由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甲方是平湖市某某房产公司的合法代表,拥有平湖市某某小区的某某房屋(以下简称“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现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约定房屋的租赁期为 一年,具体租赁时间为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1.2 房屋的租赁面积共100平方米(具体包括室内使用面积及走廊等公共部分),如乙方有扩建等增加使用面积的事项,需提前与甲方协商后方可实施。
1.3 房屋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三千元整(¥3000),乙方需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
2、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转账账户信息为:XX银行XX支行XX号账户。
1.4 若乙方需要保持房屋内可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而需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自身疏忽大意造成房屋内设施设备等损坏,由乙方承担修复或更换费用。
第二条 使用约定
2.1 乙方承诺按照房屋的使用规定和安全规范正确使用房屋,产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2 乙方严禁违法违规使用房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妨碍其他承租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2.3 乙方不得将承租权转让或者交借他人使用。
第三条 附件
3.1 本合同系正式合同,依法属于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合同期间不得随意终
3、止。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须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至少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租赁期内未到期的租金与违约金。
3.2 本合同尽职履行且到期后,甲方将无条件地向乙方发放房屋使用权证,证书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3 本合同附件如下:
(1)房屋使用规定
(2)安全规范
第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4.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和乙方均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
5.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协定;但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合法程序办理,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5.2 本合同签订正本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及盖章):XXX房产公司
乙方(签字及盖章):XX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