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地租赁合同书
本合同书由甲方(出租方)和乙方(承租方)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物品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山地(以下简称“租赁物品”)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 (时间区间) ,租赁地点为 (详细地址),面积为 (数字) 平方米。
1.2 租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 登山鞋
• 攀岩绳索
• 登山镐
• 冲锋衣
• 雪地靴
1.3 乙方承认已经对上述设备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接受以上设备的租赁。
1.4 甲方保证所租赁的设备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并在租赁开始前进行了全面检查,消除了所有潜在的安全隐患。
二、租赁费用和押金
2.1 乙方应在签署
2、合同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共计 (具体金额) 元。
2.2 乙方应在租赁开始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共计 (具体金额) 元,以确保租赁期间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2.3 租赁期满后,经甲方检查租赁物品无损坏,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三、使用条款
3.1 乙方应按照租赁物品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租赁物品,并承担其在使用租赁物品时可能出现的任何责任和风险。
3.2 乙方同意保护租赁物品、保证其完好无损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丢失。
3.3 若租赁物品损坏或遗失,乙方应补偿甲方损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品的价值和维修费用。
3.4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按期归还租赁物品,并按照甲方的收费标
3、准如期支付租赁费用。如有提前结束租赁需求,乙方应提前5天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3.5 乙方应遵守适用的法规和法律,并在享受租赁物品时承担全部责任。
四、保密条款
4.1 本合同中的任何个人、物品、文件或信息都被视为机密信息,并可能仅在双方签署的书面许可证下披露给第三方。
4.2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您应保守本合同中所有机密信息的机密性。
4.3 该标准应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保留。
五、争议解决
5.1 如果任何人士与任何其他视为猜测中的任何争议,或涉及遵守或违反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或条件,这些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果无法解决,任何方均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6.1 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赁期届满日。
6.2 本合同仅限于租赁物品而不涉及任何其他附加服务合同或协议。
6.3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4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事项需经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生效,若仅口头确认无效。
合同书生效
甲方: (签字)(日期)
乙方: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