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XX
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房人)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经过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具体地址)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房屋,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的地址为:(具体地址),产权证编号为(证号),实际交付的房屋按照物业管理处的规定交付。
2、房屋的建筑面积为(面积),房屋的内部装修属于(毛坯/简单装修/中等装修/豪华装修)。
3、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商业/办公等)。
二、房屋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2、
1、房屋的总价为(金额),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本合同上确认。
2、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金额)和中介费(金额),共计(金额)元。
3、乙方须在(日期)之前将全款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并及时通知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的全款后,应将财产权证书、产权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转交给乙方。
三、房屋权证的办理
1、房屋权证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权证的过户申请,在担保证明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应承担过户的所有费用。
3、房屋所有权证及过户手续应在(日期)前完成,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完成,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房屋的交付及
3、保证
1、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应在物业管理处办理交付手续。
2、甲方保证房屋均为合法取得,房屋不受任何担保物权保留等限制,不存在未完成的合同可以影响房屋的交付和乙方购房权利的正常行使。
3、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甲方须赔偿乙方相应的违约金(金额),并承担此次交易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房屋质量保证
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保证房屋的质量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数)内不会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2、因甲方的设计、施工等问题导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补费用或者赔偿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
4、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房屋,甲方将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应得的违约金。
3、如果双方均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双方均要承担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对方提出的违约赔偿要求。
七、附加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火灾、水灾等导致房屋严重损坏,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2、在合同的履行期间,如有任何未经双方合法协商约定所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会同制定附加协议。
八、合同的生效
1、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本合同上作出确认后,该合同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购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