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渡假村房屋租赁转让合同
一、甲方
甲方为渡假村的房屋所有者,以下简称“甲方”。
二、乙方
乙方为甲方同意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的人,以下简称“乙方”。
三、房屋信息
甲方同意将以下房屋的租赁权转让给乙方:
• 房屋地址:XXXX街道XX号
• 房屋面积:XX平方米
• 房屋类型:XXXX
• 房屋租金/月:XXXX元
四、房屋租赁转让
1. 甲方同意将房屋的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项转让,并缴纳相应的租金。
2.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一个月,自转让之日起开始计算。
3. 乙方须按时缴纳租金,如逾期一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房屋状况
1. 甲
2、方保证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属证明,并保证房屋的合法性、合规性。
2. 甲方保证房屋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并对各项目维护、损坏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乙方在租住期间有义务妥善使用和保管房屋,不能私自转让、出租、转借。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
• 乙方逾期一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 乙方私自转租、出售、转借房屋的;
• 乙方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等物品,并拒不修复的。
2.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委托仲裁机构仲裁;如双方不能协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双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确认,并经见证人出具证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