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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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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
巷道开口、 贯通、 停头、 复工、 停采、 工程进度通知单制度
地测科
元月
巷道贯通通知单制度
1.巷道相距20m前, 生产技术科必须按要求向生产调度、 通风、 安监等部门下发贯通通知单。
2.贯通前, 有关单位按要求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 且该面切断电源, 设置栅栏及警标, 保持正常通风和正常的瓦斯检查。
3.通防科负责制订通风方面的贯通安全措施。其内容必须
2、包括:
⑴.贯通期间加强贯通点两侧瓦斯检查和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
⑵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过程中的自主保安措施。
⑶防止贯通后风流紊乱的措施, 防止瓦斯职聚措施。
⑷.贯通期间对施工探眼、 放炮管理的具体要求。
⑸.贯通后检查贯通巷道及其它区域通风瓦斯情况的要求。
⑹.对项目部现场跟班干部的要求。
4.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于接到贯通通知单24小时内审批完毕, 抄送有关单位并贯彻到与贯通有关的每一个职工, 否则不得进行贯通工作。
5.项目部必须按照贯通措施要求提前构筑好有关的通风设施, 并经常与施工区队取得联系, 瓦斯检查员班班交清剩余贯通距离, 并汇报矿调度.
6.巷道贯通作业
3、前, 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矿调度及有关单位, 由矿调度通知暂停该采区的一切工作。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 风流稳定后, 方可恢复工作。
7.贯经过程必须有干部现场跟班指挥, 负责组织贯通点两侧通风瓦斯管理及贯通后当班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 并督促生产区队执行贯通措施中规定的有关”一通三防”事项。
8.现场跟班干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措施, 全面指挥贯通工作, 对贯通全过程的通风瓦斯管理负责。贯通后, 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全面检查贯通巷道及相关区域的通风瓦斯情况。只有在系统正常、 风流稳定、 无瓦斯积聚的情况下方可撤离现场。
9.贯通后48小时之内, 通防科必须加强值班, 随时了解和掌握贯通现场情况
4、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巷道开口通知单制度
1.巷道开口前, 生产技术科必须按要求向生产调度、 通风、 安监等部门下发开口通知单。
2.开口前, 有关单位必须把所风机、 电源接到位, 保持正常通风。
3、 开口时, 必须按长度、 方位角、 选择地点开口, 不得随意开口。
4、 四不开口, 顶板有断层、 破碎处、 淋水处、 巷道超宽处。
5、 开口处应选择顶板完整, 无断层、 无破碎带处, 严禁开对口。
6、 开口前, 对选定的地点处, 必须加固支护, 按规程规定开口, 不得损坏开口处的顶帮。
7、 开口要求, 高2米, 宽2.2 米, 按所定的方位角成直线,
5、 及时支护, 严禁超空, 最大超前距为1.5米。
8、 开口时必须缩小口径, 以免扩大断面范围。严禁盲目对切眼和其它巷道的开口。
巷道停头、 复工通知单制度
1、 巷道停头、 复工前通知单必须提前下发到各个部门中。
2、 停头独头巷道的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正常运转, 临时停工时也不得停风, 如果因听风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转, 风电闭锁必须切断局部风机供风巷道的一切电器设备电源电源, 人员撤离到全风压通风的进风巷道中, 停头巷道口必须设置栅栏, 并挂明显的警示牌, 严禁人员入内。
3、 停头的停风独头巷道, 每班在栅栏处检查一次瓦斯, 如果发现栅栏处的瓦斯超过3%, 应采用木板密闭予
6、以封闭。
4、 停头的独头巷道恢复通风后, 必须有电工对巷道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 证实完好时, 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
巷道停采通知单制度
1、 巷道停采通知单必须提前50米发送到各个单位中, 停采线的制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定制。
2、 将至停采线时应制定各项安全及时措施, 在巷道停采线位置要由明显的标示牌, 标示牌上要有明显的标定。
3、 任何单位不能私自涂改标示牌。
4、 在将近采至停采线时要时刻关注停采线以外的巷道有无变形情况, 如有变形状况要对巷道进行加固。
5、 如涉及到主要巷道时, 要根据实际情况, 提前停止采掘活动,
7、不能因多采煤而影响巷道的通风行人问题。
6、 巷道停采通知单要真是有效, 并经各个科室签字, 保存完好。
采掘巷道工程进度通知单制度
1、 采面在推进的过程中必须时刻关注巷道的剩余长度, 并对剩余的巷道进行煤厚探测。
2、 把巷道的进度情况和煤厚情况标定值1: 1000或1: 图纸上。
3、 掘进巷道要每天对掘进进尺进行一次测量, 并标定在能使人能一眼看出的巷道上。
4、 通知单上要10天进行发放一次, 发放到每个单位中, 通知单上要标定巷道的总长度、 已掘长度和剩余巷道的长度。
5、 通知单要真是不能有虚报现象, 通知单要经各个科室签字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