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门面房租赁合同
商铺门面房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就商铺门面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1房屋位置:
1.2建筑面积:
1.3层数:
1.4租赁用途: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 )年。租赁期限届满前15天,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署续租合同。
三、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3.1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按( )元/月计算,应在租赁期首月
2、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之后每月(年)(月)(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3.2本合同签订后,租金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要调整租金,应提前一个月以上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押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押金,乙方按照约定期满退还押金时,如发现乙方未支付租金或房屋内有损坏赔偿事项等,甲方有权将押金作为赔偿。
五、房屋使用及管理
5.1乙方应按照约定使用房屋,不得将房屋转租或改变原有用途,并应妥善保管房屋及内部设施设备,不得对房屋内外及公共部位等造成毁坏及扰乱邻里。
5.2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如
3、房屋设施设备有损坏的,甲方应及时处理或维修。如维修或更换费用超出正常损耗限度的,由甲方承担。
5.3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房屋的管理工作,如房屋内电器、水管等配件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六、乙方违约处理
6.1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a.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
b.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房屋的;
c.乙方因过错致使房屋发生重大损坏的。
终止合同后,如乙方存在违约,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租金和押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与违约行为相关的一切损失。
七、合同解除
7.1本合同届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租或按照约定不再续租。
7.2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先向对方支付解除违约金。另外,因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八、协议生效与争议解决
8.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面签字盖章,并经签订有效性确认后生效。
8.2本合同的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所协商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