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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合同范本5篇.docx

1、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合同范本5篇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职期间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极为重要价值,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信息

3、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该保密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范畴、保密义务、竞业限制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 1、甲方商业秘密法律含义: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甲方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保密措施,包括甲方采取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一切合理的保密措施。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 2、甲方商

4、业秘密业务范畴: (1)非专利技术信息,是指技术秘密或技术诀窍。技术秘密是指甲方在医疗服务或影视广告策划服务过程中的技术诀窍或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该技术秘密主要寓于图纸、资料、胶卷、软件等载体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等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是指与医疗经营、服务有关的保密资料、情报、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等以及组织、经营管理的秘密。凡是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具有保密性质,又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报或信息,均属于经营信息的范围。其表现形式为数据、信息、经验等,多以计算机软件等为载体。具体包括

5、但不限于: ①未实施及尚未实施完毕的企业战略规划、发展计划、经营方针与计划、营销策划方案、商业模式、投融资决策、服务策略; ②资产购置计划、投资计划、服务推广计划、广告计划、改制上市、并购重组; ③管理规程、产权交易、财务数据及财务经营分析报告、广告分析报告、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 ④货源情报、服务网络、客户及潜在客户的名单、医疗服务价格、标底、标书的内容; ⑤企业资信状况、医疗服务的社会认可状况、供求状况、市场占有状况,服务的区域分布等资料以及组织经营管理的模式、方法、公关和管理经验等; ⑥与广告业务直接相关的平面设计、影视节目、影视广告成片及拍摄素材、录音、后期包装制

6、作,网络数据、代码、页面、架构、网络营销策划方案; ⑦媒体合作的机构、形式、内容、价格,媒介投放计划、资金预算方案,营销合作机构的形式、内容、价格; ⑧人力资源信息、薪酬制度、提成方案等; 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采购方案、采购对象与价格等。 3、商业秘密来源 甲方的商业秘密可能部分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①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②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③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④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⑤甲方偶然取得。 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1、法律含义:是指那些尚未

7、纳入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又不构成商业秘密,但对用人单位仍具有一定保密价值的事项或信息。 2、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范畴。凡是没有纳入商业秘密范围,又不受知识产权法规保护的对甲方有一定利益的事项均属此范围。 三、保密义务: 1、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2、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业务交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相关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

8、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①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②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③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④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纸、图表、电脑、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无条件的将这些

9、载体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必须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6、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

10、除之日起,至劳动关系解除两年后的次日止)乙方不论在何种单位就职,均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职期间所执行业务之客户名单,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职执行业务期间自行发展起来的客户名单;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不得劝诱甲方任何在职人员离职。 7、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商业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四、竞业限制: ①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②除因工作需要

11、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第二条知识产权条款 一、与发明创造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在受聘于甲方

12、期间,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于甲方;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及甲方不对外公布的信息、技术资料等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上述权利。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提供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施工工艺、设计方案、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或者甲方明确规定的秘密信息,乙方认为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明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

13、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乙方完成本职工作或甲方另行交付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特定情况下著作权由乙方享有的,甲方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甲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四、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将甲方的商标、字号等进行注册或提出其他权

14、利要求,甲方一经发现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后,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障合同有效履行的作用,乙方知晓并自愿按其规定执行。 第四条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不履行第一条与第二条所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因违约而获得的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履行第一条与第二条所规定的义务,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损失赔偿金额由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或乙方违法所得收益)加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等各项费用组成。

15、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协议权利义务的终止 甲、乙双方协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务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知会对方: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的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已经公开; 2、甲方法人终止,且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七条其他事项 1、双方确

16、认,已经全面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3、本协议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月

17、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合同2 鉴于:基于5G和物联网(IoT)以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网络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联合组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合作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共同研究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我们旨在形成倡导性建议,推动华语地区的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互惠合作章程》,就各方在推动性建议中所拥有的权益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各方:是指加入本_____,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8、 1.2一方:是指加入本_____,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_____成员。 1.4协议外其他方:指的是未参与或签署本协议,但与加入本_______的各方无直接关联的个人、法人或组织。 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讨论并达成共识的一份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我们的组织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参与方提交到本协议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参与方或这些参与方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知识产权(IPR):是指个人或集体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无形资产,依法取得的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

19、法权利。 1.8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另有书面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协议”,否则在本领域内,被授予的权利仅适用于有关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该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境内从事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和销售,该产品或技术适用于GSM、GPRS及其相关演进技术领域。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各方应当积极努力保障资源的充足供给,并且致力于遵循和传播使用本_____最终

20、所提出的各项推荐意见。 3.2经过广泛讨论和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提案,以及由专家成员共同探讨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非相关成员已拥有的权利和知识产权之外,其他知识产权将归属于所有成员共同享有。 3.3团队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其他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协议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多数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5倡导性建议

21、被_____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_____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一旦通过审核成为倡导性建议的成员,该成员可根据相关方达成的共识与其他成员签署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并包含该成员在倡导性建议中所取得的权益。若该成员拒绝签署许可协议,应向理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合理的理由。 3.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排他性、非独占性、不可撤销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有权自主决定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并可以自行确定许可条

22、件,此类许可不受本协议限制。 3.8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对于尚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始文件的成员有权选择是否对其进行专利申请或作其他处理,但不能侵犯其他成员的合法权益。 3.10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各方同意将在本_____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_____,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第五条保密 5.1除非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或

23、为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各方应严格保密本协议及其相关信息。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第三方。 5.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一方退出本协议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然具有持续有效性。 5.3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费用 6.1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_____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_____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

24、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_____及适用法律 8.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协议签署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将争议提交至独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协议签署地点。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 9.1本协议自签署并加盖印章

25、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除非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提前终止或取消。双方可以在本协议到期前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除非另行许可,否则在本协议终止时,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并归还或销毁所有由许可方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同时,在没有许可协议规定或达成其他协议的情况下,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将终止。 9.3除非经过其他各方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本协议。对于本协议的任何补充、修改或解除,必须经过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生效后,若有任何第三方希望享有

26、本协议所述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该第三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而进行加入程序。 9.5一方退出本_____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____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订约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合同3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_____”),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

27、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各方:是指加入本_____,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一方:是指加入本_____,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_____成员。 1.4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_____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_____表决程序通过的针

28、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_____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_____成员提交到本_____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_____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

29、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_____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_____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经过_____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_____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_____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_____成员共同享

30、有。 3.3_____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_____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_____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_____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_____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_____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5倡导性建议被_____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___

31、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一旦被_____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

32、9对于_____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_____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各方同意将在本_____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_____,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第五条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

33、其他方。 5.2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费用 6.1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_____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_____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

34、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_____及适用法律 8.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_____,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_____委员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地点在____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_____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 9.1本协议自本_____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

35、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_____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__

36、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一方退出本_____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____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__订约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合同4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

37、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

38、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

39、方。 第二条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

40、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

41、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对于论

42、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保密 5.1除非

43、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费用 6.1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

44、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仲裁及适用法律 8.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 9.

45、1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

46、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订约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合同5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巧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巧(器件)的开辟商及制造商、增值交易供给商自愿构造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

47、对移动终端新技巧,新交易以及各种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本领和对交易的承载本领进行探讨,构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发起,互助鞭策华语地区移动交易成长,满足日趋充裕的移动交易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经过议定友爱会商根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发起中具有的有权结果的履行允许达成同等定见;赞成签订本和谈。 第一条定义 1.1各方:是指参加本论坛,签订本和谈的扫数成员。 1.2一方:是指参加本论坛,签订本和谈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清除上述一方以外,其他扫数签订本和谈,参加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和谈外其他方:是指除签订本和谈,参加本论坛的

48、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构造。 1.5倡导性发起:是指经过议定论坛表决程序经过议定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巧或新交易的技巧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保举和利用。 1.6有权结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和谈见效前及见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具有知识产权的结果。 1.7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和谈外其他方的智力工作结果依法获得的(无形资产)特有权力,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巧及相干结果的合法权力。 1.8允许方:是指具有本和谈中的有权结果,并赐与其他成员傍边的一方或多方履行允许或授权其他各方利用的一方。 1.9被

49、允许方:是指对本和谈中的有权结果,获得其扫数人(允许方)履行允许或利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允许范畴 除非允许方和被允许方就有权结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允许和谈(以下称“允许和谈”)另有法则,在本论坛所触及的扫数探讨范畴内,有权结果的允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巧范畴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巧的计划、开辟、利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权力和任务 3.1各方应各自包管资本,致力于符合和推行利用本论坛最终构成的各项倡导性发起。 3.2经过议定论坛表决程序经过议定的倡导性发起,以及或由论坛成员互助评论辩论和探讨构成的其他结果,除论坛成员在此中已具有的有权结果和

50、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互助享有。 3.3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发起的构成进程中应照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供给的文件、资料和技巧结果中是不是包括知识产权或大略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发起构成之前对触及的本身具有的知识产权发起主张。若倡导性发起构成后发觉存在论坛成员还没有表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凭占有关论坛法则,从头对倡导性发起进行评论辩论和表决。倡导性发起被论坛经过议定前,任何成员可以谢绝在议案中参加其知识产权并谢绝允许。 3.4若上述倡导性发起,相干结果中包括一方的有权结果,该方将连续具有该方对有权结果的扫数权力。 3.5倡导性发起被论坛经过议定前,任何成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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