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理细则A楼及地库 南苑镇棚户区改造二期A地块工程 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总监: 北京市曙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丰台区南苑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部 (2011 年 9月) 目 录 1.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2 1.1.工程概况2 1.2.主要参建单位2 2.编制依据3 3.安全监理体系的建立3 4.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4 4.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4 4.2.第一次工地会议5 4.3.安全监理交底6 4.4.核查开工条件6 5.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6 5.1.施
2、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6 5.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8 5.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9 5.4.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9 6.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10 6.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10 6.2.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10 6.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11 6.4.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12 7.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13 7.1.安全监理资料的内容13 7.2.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13 7.3.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14 8.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控制内容及程序14 1.
3、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1.1.工程概况 丰台区南苑镇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建设场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镇南2号路北。A地块拟建工程有10~14层住宅(地下二层)5栋;配套商业1层(地下2层局部1层);独立地下车库(地下二层)上部覆土厚3m。工程共包括二期A1~A5#楼及地下汽车库。其中除A3、A4外,其余A1、A2、A5及车库地下二层战时均为五级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上均为住宅及住宅配套工程。 各楼基本情况 楼号 层数 建筑高度m ±0.000m 建筑面积(地上/地下)㎡ A-1#楼(-2层设人防) 15F/-2F 44/-6.9 41.600 17007.4(12997.6/
4、4009.8) A-2#楼(-2层设人防) 14F/-2F 40.95/-6.9 41.600 11025.2(8859.6/2165.6) A-3#楼 13F/-2F 36.75/-6.3 41.790 11700.3(10212.7/1488.2) A-4#楼 14F/-2F 39.5/-6.3 41.600 10650(9402.2/1247.8) A-5#楼(-2层设人防) A段:11F/-2F B段:13F/-2F 31.25/-6.9 36.75/-6.9 41.260 21851.4(18934.2/2917.2) A-2#配套公建
5、 1F/-1F 5/-3.3 41.600 1360.3(760.3/600) A-3#配套公建 1F 5 41.790 1013.3 A-变配电室 1F 3.7 41.790 150 A-汽车库 0-1F/-2F 3.2/-10.2 9447.7(286.4/9161.3) A地块总建筑面积 84205.6㎡ 1.2.主要参建单位 1.2.1.工程项目全称:北京市丰台区南苑镇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1.2.2.建设单位:北京市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3.设计单位: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1.2.4.施工单位:A地块工程施工单
6、位由两家施工单位施工,其中A-1#楼及A-1#配套公建-A、A-2#楼及A-1#配套公建-B、A-2#配套公建由江苏弘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A-3#楼、A-4#楼、A-5#楼、地下车库及配套公建由派力公司施工。 2.编制依据 2.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 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4.已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 2.5.已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各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7、条文和文件等。 3.安全监理体系的建立 3.1.监理单位依据有关法规建立起完善的安全建立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并依此检查并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 3.2.项目监理部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安全监理人员,会同项目监理部全体成员按照相应的分工行使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职责。形成对安全工作全员监理,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3.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部人员进行具体分工和授权,实现全员安全监理。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监理部各岗位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责任人 职责内容 完成时间 秦恺(总监) 1.对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监督
8、 2.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理; 3.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审核施工单位施组中的安全生产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施工方整改或暂停施工,如施工方拒不执行,向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的全过程 张银堂 (安全负责人) 1.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安全部分的措施和方案; 3.检查施工起重机械按拆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监测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和安全岗位责任,主要工种的安全培训及持征上岗情况; 4.审查专项安全生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
9、施;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人员的到位和措施落实; 6.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专题会议; 7.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承担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监理工作。 施工的全过程 刘铁生 王大明 杨玉良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1.审查本专业的职责范围内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中涉及本人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3.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情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本规程6.1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施工的全过程 4.施工准备阶段的安
10、全监理 4.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1.1审查施工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4.1.1.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表AQ-A-2) 4.1.1.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表AQ-C1-21) 4.1.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
11、证,检查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企业的经营范围、施工许可范围、资质等级应满足所建工程规模、等级的有关要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在有效期内。 4.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4.1.3.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1.3.2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好《工程概况表》(表AQ-C1-1),由监理、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4.1.3.3.填写好《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表AQ-C1-3),和《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表AQ-C1-2),每张表只能记录一项危险源。 4.1.3.4.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
12、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表AQ-C1-5) 4.1.3.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4.1.3.6.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4.1.3.7.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4.1.3.8.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审核的其他内容。 4.1.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4.1.4.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4.1.4.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1.4.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
13、签署齐全有效。(表AQ-C1-4) 4.1.4.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4.1.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1.5.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4.1.5.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4.1.5.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依05年844和213号文要求,还要检查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和人员配备情况) 4.1.5.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14、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4.1.6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Q-C1-18) 4.2.第一次工地会议 4.2.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4.2.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4.3.安全监理交底 4.3.1.安全监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4.3.2.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 4.3.2.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 4.3.2.2.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的监理人员。 4.3.
15、3.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4.3.3.1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4.3.3.2.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4.3.3.3.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4.3.3.4.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4.3.3.5.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4.3.4.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及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 4.4.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动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
16、 5.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5.1.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 5.1.1.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1.2.安全检查 5.1.2.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5.1.2.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5.1.2.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17、5.1.2.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5.1.3.监理例会: 5.1.3.1.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5.1.4.安全专题会议 5.1.4.1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5.1.4.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5.1.4.3.会议纪要应要求及会各方会签
18、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5.1.5.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5.1.5.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5.1.5.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
19、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5.1.5.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5.1.5.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5.1.6.监理报告 5.1.6.1.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5.1.
20、6.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1.6.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附表5),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如使用电话报告要留有记录) 5.1.6.4.在安全监理工程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预防性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5.2.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
21、志。 5.2.1.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5.2.1.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表AQ-C1-11) 5.2.1.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5.2.1.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Q-C1-17) 5.2.1.5.检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5.2.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5.2.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5.2.4.检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
22、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2.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5.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5.3.1.项目监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5.3.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5.3.3.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5.3.4.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3、 5.4.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5.4.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核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租赁合同、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监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编制了专项拆装方案;安装完毕后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的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拆、装报审表,安装、拆除协议书等,——C9系列表格) 5.4.2.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验收表上签字。(起重、挖掘等机械,——C9系列表格) 5.4.3.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并签署意见,对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
24、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AQ-C5、-C6、-C7等系列表格) 6.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6.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6.1.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6.1.2.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
25、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6.1.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6.1.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6.2.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6.2.1.起重机械报审验收程序。 6.2.1.1.起重机械安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表AQ-B2-2)及所有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6.2.1.2.起重机械安装完成
26、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行检查,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表AQ-B2-3)上签署意见。 6.2.1.3.起重机械拆卸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拆卸。 6.2.2.其它施工机械报审核查程序: 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其它施工机械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6.2.3.安全设施验收审核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对落地式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得验收资料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6.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6.3.1.施
27、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表AQ-B2-4)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 6.3.2.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预付款支付申请书,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表AQ-B2-4)。 6.3.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按期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6.3.4.安全监理人员应依据合同约定和施工
28、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进行审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应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已经落实的项目进行核准,并由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证书》。 6.3.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6.3.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报审和支付程序框图如下: 6.4.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6.4.1.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部。 6.4.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
29、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6.4.3.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6.4.4.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部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30、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6.4.5.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收集整理及事故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7.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7.1.安全监理资料的内容 7.1.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7.1.2.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7.1.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 7.1.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
31、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 7.1.5.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 7.1.6.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 7.1.7.关于施工安全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及复工审批资料。 7.1.8.关于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 7.1.9.安全监理工作用表(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P2-26附录)。 7.2.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7.2.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7.2.2.安全监理资料应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由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保管。
32、 7.2.3.安全监理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 7.2.4.安全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应通过资料管理履行手续。 7.3.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参照《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8.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控制内容及程序 施工现场内的危险源主要及施工部位、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如: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模板支撑体系、起重装置、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及运行,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
33、倒塌意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保护、绝缘、接地保护等)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及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的意外;室内涂料及粘贴等狭窄空间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用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食物中毒或疾病。 8.1.本工程包括A-1~A5#楼及A-地下车库。其中,预计
34、出现的土方开挖工程、脚手架工程(包括卸料平台)、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包括:起重吊装、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电动吊兰等)、临电工程等主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分项工程应按要求组织进行专家论证。应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小组,在开工前对现场主要和关键工序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并进行风险评价,登记建档并制定出相应的处置措施。制定出具体的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施工开始以后,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控制工程的各重要环
35、节,尤其是雨季到来后,要监督实施安全预案。 8.2.及本工程相邻的工地北侧围墙内有一路10KV架空输电线,形成了本工程的一处危险源。对此,监理人员除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高压线防护方案》外,还应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BJ46-2005)的有关要求对现场的外电防护工作进行重点控制:①保证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及外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6m,并不将斜道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②要求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并保证起重机任何部位及高压架空线路的垂直距离>3m,水平距离>2m。③当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保证设施及线路的间距>1.7m。 8.3.应坚决按照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阶段的相关安全工作,力争安全工作全部达标,同时做好各项文明及绿色施工工作,控制扬尘和上路遗撒、减少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