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辅 助 工 程 房建工程验收 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项 目 管 理 部 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汇编 1.总则 (1)本细则编制依据水电施工监理合同、建设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范本、《合同项目工程验收暂行规定》以及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 (2)工程承建单位应按施工阶段,及各阶段规定的时限申报工程验收,否则由于未按限定时间申报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工程承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 (1)监理机构在接到工程承建单位验收申请时,应按规定时限进行或组织进行验收,否则亦应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2.建筑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
2、1)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2)经监理机构审签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等。 (3)国家及部颁现行规程、规范、标准等。 (4)业主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发出的决定、变更或其它指令性文件. 3.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划分 3。1单位工程 (1)由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2)由室外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路灯等电气安装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3)由道路、围墙等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4)由室外给排水、供热、煤气等建筑采暖卫生煤气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3。2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序号 分部(或单位) 工程名称 分 项
3、 工 程 名 称 1 地基与基础 工程 土方,爆破,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挤密桩,振冲地基,旋喷地基,打(压)桩,灌注桩,沉井和沉箱,地下连续墙,防水混凝土结构,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砌砖,砌石,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栓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等 2 主体工程 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砌砖,砌石,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木屋架制作,木屋架安装,屋面木骨架等 3 地面与 楼面工程 基层,整体楼地面,板块楼地面,木质板楼地面等
4、 4 门窗工程 木门窗制作,木门窗安装,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等 5 装饰工程 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砖墙勾缝,油漆,刷(喷)浆,玻璃,裱糊,饰面,罩面板及钢木骨架,细木制品,花饰安装等 6 屋面工程 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卷材防水,油膏嵌缝涂料屋面,细石混凝土屋面,平瓦屋面,薄钢板屋面,波瓦屋面,水落管等 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包括设计标高±0。00以下结构及防水分项工程; 3。3 建筑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序号 分部(或单位) 工程名称 分 项 工 程 名 称 1 建筑采暖卫生 与煤气工程 室 内
5、 给水管道安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给水附属设备安装,排水管道安装,卫生器具安装,采暖管道安装,采暖散热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采暖附属设备安装,煤气管道安装,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等。 室 外 给水管道安装,排水管道安装,供热管道安装,煤气管道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安装等。 2 建筑电气 安装工程 架空线路和杆上电气设备安装,电缆线路,配管及管内穿线,瓷夹、瓷柱(珠)及瓷瓶配线,护套线配线,槽板配线,配线用钢索,硬母线安装,滑接线和移动式软电缆安装,电力变压器安装,高压开关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低压电器安装,电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蓄电池安装,电
6、气照明及配电箱(盘)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等。 3 通风与 空调工程 金属风管制作,硬聚氯乙烯风管制作,部件制作,风管及部件安装,空气处理制作及安装,消声器制作及安装,除尘器制作及安装,通风机安装,制冷管道安装,防腐与油漆,风管及设备保温,制冷管道保温等. 4 电梯安装工程 曳引装置组装,导轨组装,轿箱、层门组装,电气装置安装,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等 4.建筑工程验收阶段的划分 4。1阶段划分 一般分为分项工程(含隐蔽分项工程)检查签证、分部工程(含隐蔽分部工程)检查验收、单位工程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 4.2分项工程检查签证 (1)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
7、工程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出检查签证申请并出具经过三级检查的自检质量合格证书。 (2)监理机构在收到检查签证申请并审查了自检合格证后,应按规定时限进行检查签证. (3)对隐蔽分项工程的检查签证,一般应约请业主、设计、地质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4)分项工程检查合格并签证以后方可进行下序施工. (5)分项工程检查签证一般不评定质量等级,重要分项工程以及有规定须进行质量等级评定者,仍应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4。3分部工程检查验收 (1)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并自验合格后,工程承建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并提交分部工程竣工报告以及施工记录,检测试验和质量签证资料. (2)分部工
8、程检查验收由监理机构主持,在收到检查验收申请后,应按时限组织召集业主,设计及相关专业管理单位共同进行。 (3)分部工程检查验收合格以后,须经监理机构同意方可进行下序施工. (4)分部工程检查验收应按规定内容评定质量等级。 4。4单位工程初步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初步验收(予验收)工作,由工程承建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出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以及竣工图纸和相关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2)单位工程初步验收工作由监理机构主持,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提交的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认为齐备后,组织召集业主,设计及相关专业管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3)单位工程初步验收应严格按照
9、施工承包合同条款进行,通过检查提出整改完善建议,工程承建单位应按要求实施。 (4)初步验收不确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但应提出质量等级意见和竣工验收时限要求. 4。5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以单位工程进行也可以由组成生活小区、厂区的多项单位工程综合进行。 (2)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监理机构协助业主进行验收的组织工作,竣工验收应在初步验收的基础上,经过整改、完善,并由监理机构检查确认符合初步验收提出的要求后进行。 (3)竣工验收前,工程承建单位应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纸及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相关资料。监理机构应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总结报告,以上资料经监理机构收集整理齐备以后,呈交业
10、主单位进行核查. (4)业主单位组织召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邀请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进行工程验收。 (5)竣工验收按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应综合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5.质量等级评定 5。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 5。2 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① 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② 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③ 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以上,建筑安装设备工程有80%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2)优良 ①
11、 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② 基本项目每项抽验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规定;其中应有50%以上符合优良规定. ③ 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3)当分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规定时,必须进行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确定质量等级. ① 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② 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应评为合格. ③ 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
12、量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应评为优良. 5.3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2)优良:所含5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为优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 5。4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①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② 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③ 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70%以上 (2)优良 ①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并应有50%以上优良:其中建筑工程必须含主体的装饰分部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必须含指定的分部工程是优良等级。 ② 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③ 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85%以上.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