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节 一般要求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一般要求如下:
(1)为适应堤防工程施工的需要,规范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不留安全隐患,使修筑的堤防工程达到设计规定的标准,应制定监理细则,以利工作。
(2)监理工程师开工前应对合同或设计文件进行深人研究,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如“四通一平”,临建工程,各种设备和器材,施工机械,施工工具,材料的型号、规格、技术性能等,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强度对安排与调配进行监控。
(3)按照施工进度要求,应事先对进场材料(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4)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划定取土区,并要求施工单位设
2、立标志,对料场位置、开挖范围和开采条件及储量作出估算,进行料场复查。
第二节 筑堤材料的要求
一、筑堤料选择
(1)普查料场土质和上的天然含水量,并根据设计要求对料场土质核查土料特性,采集代表性土样,按GRJl23--88《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做颗粒组成、黏性土的液塑限和压实、最大干密度、最优含水量等试验。条件不满足时也可对料场土质做简易鉴别,见附表
(2)淤泥土、杂质七、冻土块、膨胀土、分散性黏土等特殊土料,一般不宜用于筑堤身,若必须采用,应有技术论证,并需制定专门的施工工艺且要经监埋工程师批准。
(3)土石混合堤、砌石墙(堤)以及混凝土墙(堤)施工
3、所采用的石料和砂(砾)料,质量应符合SDJl7--78《水利水电工程犬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的要求。
(4)拌制混凝土和水泥砂浆的水泥、砂石骨料、水、外加剂,质量应符合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规定。
二、堤料采集的监控
(1)陆地料区开挖前必须将其表层的杂质和耕作土层中植物根系等清除。水下料区开挖前应将表层稀淤土清除。
(2)土料开采方式如下:
①土料的天然含水量接近施工控制下限值时,宜采用立面开挖,若含水量偏大,宜采用平面开挖。
②当层状土料有须剔除的不合格料层时,宜用平面开挖;当层状土料允许掺混时,宜用立面开挖。
③冬季施工采料,宜用立面开挖。
(3)采集或选购的石料,除应满足岩性、强度等性能指标外,砌筑用石料的形状、尺寸和块重还应符合表3—2的质量标准。
(4)土料场储量应大于填筑需要量1.5倍,且土料不得夹有树根、草皮、砖、石等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