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按照选择交易主体的方式划分,分为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询价、比选、磋商(竞争性谈判、议标)、单一来源(直接采购)、征求建议、竞买等; 2、 采购的方式: (1)招标:招标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也是选择交易主体、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询价:询价采购是指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适合采购现成的并非按采购实体
2、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询价信息公开面较狭窄,过于倾向报价,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主观性和随意性大。 (3)比选:是采购人公开发出采购信息,邀请多个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提供报价和实施方案,按照事先公布的规则和标准进行简单明了比较,择优选择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适用于金额较小,达不到招标采购标准,时间紧迫,具有公开性要求,既要对比价格,要对比能力或实施方案的采购。 (4) 磋商(竞争性谈判、议标): 竞争性谈判是采购人向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多家(一般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或承包人发出谈判文件,分别通过报价、还价、承诺等谈判商定价格、实施方案和合同
3、条件,并依据谈判文件确定的采购需求及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政府采购的原则)从谈判对象中确定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 受采购时间、技术标准、市场范围限制,采购供应双方对采购物及对方意图都缺少了解,采购人只能通过与有限和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人进行灵活、充分的谈判,才能充分、正确地表达、沟通与确定采购的意图要求、供应服务的能力、实施方案及其技术标准规格,从而选择满意的采购物及交易对象。与招标相比,谈判采购程序简单,周期短,可以避免盲目竞争。但是,竞争性弱,透明性、规范性差,容易作弊。 (5)竞买: 是采购人通过参加拍卖,向拍卖人发出竞价购买表示,从而达成交易的采购方式
4、适用于采用拍卖方式选择标的购买者的采购,其价格是惟一选择购买人的竞争因素,无需考虑购买人实施能力和方案。 3、 采购有多种方式,招标是常用和主要的竞争采购方式。 采购是属于买方主导的购买行为, 招标是属于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方式,既有购买行为,也有出售或出让行为。 4、 招标投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特性:竞争性、程序性、规范性、一次性、技术经济性。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竞争招标,这是一种最能体现招标投标优胜劣汰和“三公”特征,充分实现招标信息公开性、招标程序
5、规范性、投标竞争公平性的招标采购方式。 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招标,适用于 (1)因涉及国家安全 、国家秘密(保密) (2)抢险救灾或时间紧迫、受项目技术复杂或特殊要求限制,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投标人有限)。 (3) 或者公开招标费用与招标项目价值比较,不值得的小型项目,(成本)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或无法公开招标的项目。(其他) 6、招标与拍卖的区别 拍卖主要是拍卖人通过购买者以公开、多次竞价(密封拍
6、卖和反向拍卖采购除外)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出售方式; 招标则主要是招标人通过出售者公开、一次性、密封投标竞争,选择最有竞争力的供应和承包人及其实施方案的购买方式。但是,出售标的物使用招标或拍卖没有严格的界限,实践中有许多情况采用招标方式出售标的物,例如土地使用权出让。 7、招标与合同的关系 招标是规范选择合同交易主体和标的,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招标投标各方通过竞争与评价的规范程序完成了合同主体、客体的选择和合同权利、义务、责任的约定
7、 8、招标的工作范围(两个编制、四个协助) (1)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方案、招标采购公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 (2)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组织现场勘查、开标和评标活动; (3)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4)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5)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结算和验收; (6)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8、工程建设的不同建设阶段具有相应不同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和形式,一般 按照建设程序分为四种目标形式: 可研投资估算、初设概算、施工预算、结算造价与决算投资 按照造价控制次序是: 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
8、控制结算造价和决算投资 9、工程建设项目按单元组成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按流程分为:紧前工序和紧后工序 10、资格审查 § 定义:是指招标人对潜在的投标人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多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投标、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 § 说明:概括资格审查的内容: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 § 11、工程施工招标造价控制应注意三个环节: (1) 合理设置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目标 一般以初设概算为限额 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
9、规模、标准、深度、科学性、精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决定和影响工程造价的目标与控制效果。注意设计招标、设计优化以及设计与施工结合。 (2) 规范投标报价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 工程施工招标形成工程中标合同价格,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第二个重要阶段。 (3) 合同履行是控制落实工程造价的具体实施阶段 12、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划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13、资格审查的方法 (1)资格预审 定 义: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条
10、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ª 优 点:可以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减少评审费用、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评标质量)。 ª 缺 点:延长招标投标过程,增加招标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费用。 l 适 用:技术复杂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且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 l 具体办法:两种,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一般采用合格制,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2)资格后审 定 义: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的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 ª 优 点:可以
11、避免招标与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工作环节和费用、缩短招标投标过程,有利于增强投标的竞争性。 ª 缺 点:在投标人过多时会增加社会成本和评标工作量。 l 适 用: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 l 办 法:合格制。 13、 资格预审一般按以下程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程序》):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3)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 (5)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7)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申请文件,并编写评审报告; (8)招标人审核资格评审报告、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12、 (9)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 l 其中的两项重要内容: ª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ª 组织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 14、投标人受限制情形,对投标人应提出一定的限制和回避要求。 ①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 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 ④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⑤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⑥ 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⑦ 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
13、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⑧ 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⑨ 被责令停业的; ⑩ 被暂停 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⑪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⑫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工程设计资质分四个序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有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专项资质(主要针对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 行业资质:分21个行业类别,分别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 1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
14、书(如果有) 4)申请人基本情况。 5)近年财务状况。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7)拟投入技术和管理人员状况。 8)未完成和新承接项目情况。 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0)其他材料。 17、资格审查办法 ① 合格制: 定 义: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取得相应投标资格。 优 点:投标竞争性强,有利于获得更多、更好的投标人和投标方案;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所有投标申请人公平、公正。 缺 点:投标人可能较多,从而加大投标和评标工作量,浪费社会资源。 ② 有限数量制: 定 义: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
15、件中既要规定投标资格条件、标准和评审方法,又应明确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数量。 优 点:有利于降低招标投标活动的社会综合成本。 缺 点: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范围。 Ø 审查标准,包括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标准,采用有限数量制时的评分标准。 Ø 审查程序,初步审查、详细审查、澄清以及采用有限数量制时的评分。 Ø 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18、资格后审的内容、方法和标准与预审基本相同(合格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一般在评标过程中的初步评审阶段进行。 招标文件 19、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写: 《标准文件》
16、组成,四卷八章: ª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ª 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 ª 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ª 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封面格式(要件内容: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2)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 1)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 大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基本相同,唯一
17、区别是:投标邀请书无需说明发布公告的媒介,但对投标人增加了在收到投标邀请书后的约定时间内,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的要求。 3)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该投标邀请书内容不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 (4)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是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程序规则和对投标的要求; FIDIC招标程序定义:投标人须知是传递关于编制、提交和评审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信息和有关要求的文件; 有合同约束力的内容应在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要求等文件中界定。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l 主要作用有两个方面
18、 ª 一是起到强调和提醒作用; ª 二是正文中交由前附表明确的内容给予具体约定 ª (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同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 2)总则 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n ① 项目概况。 § ②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③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④ 投标人资格要求。 § ⑤ 保密。 § ⑥ 语言文字。 § ⑦ 计量单位。 § ⑧ 踏勘现场。 § ⑨ 投标预备会。(不是必须的) § ⑩ 分包。 § ⑪ 偏离。
19、 3)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应该阐明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一般包括: § A.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视情况而定); § B. 投标人须知; § C. 评标办法; § D. 合同条件及格式; § E. 工程量清单;(采用清单计价才有) § F. 图纸; § G. 技术标准和要求; § H. 投标文件格式; § I.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当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可以主动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组成。 4)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响应和依
20、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发出的要约文件。招标人在投标须知中对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资料、备选方案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提出明确要求。 ①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有: A.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C.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D. 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 E. 投标保证金;(如果有) F. 报价工程量清单; G. 施工组织设计 H. 项目管理机构; I.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J. 资格审查资料; K. 其他资料。 其中G.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归类为技术文件,其余归类为商务文件。 ②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
21、期起算时间:从投标截止时间起; 投标有效期内组织并完成的工作:开标、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等(视情况,包括组建评标委员会、提交履约保证金、第一名放弃等特殊情况的处理)。 ③ 投标保证金 ④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后资格条件发生变化或者评标设资格评分项; ⑥ 投标文件的编制。 5)投标。 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等规定。 6)开标。包括开标时间、地点和开标程序等规定。 7)评标。包括评标委员会、评标原则和评标等规定。 8)合同授予。 包括定标方式、中标通知、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 中标人只能从中标候选人中产
22、生(如果授权可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的情形: 投标人少于三个(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仍失败,应当审批或核准的项目需要经过批准。 10)纪律和监督。 11)附表格式。 (4)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主要包括选择评标方法、确定评审因素和标准以及确定评标程序三方面主要内容。 (5)合同条款及格式 为了提高效率,招标人可以采用《标准文件》,或者结合其他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款编制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 (6)工程量清单 (7) 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
23、量清单以及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施工及验收的依据。 (8)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也是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技术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项工艺指标、施工要求、材料检验标准,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成型后的检验手段和验收标准等。 (9)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作用是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固定的格式和编排顺序,以规范投标文件的编制,同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标。 20、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包括选择评标因素、标准和评标方法、步骤(评标程序),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的直接依据,是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最为关注的核心内容。 (1)选择评标方法 (2) 确定评标因素和标准 (
24、3)决定评标程序 评标方法一般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 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该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适 用: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的选择性较小,且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受施工技术管理方案影响较小,工程管理要求简单的施工招标项目的评标。 2)综合评估法 定 义: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应该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
25、其成本的除外。 适 用:一般适用于工程建设规模较大,履约工期较长,技术复杂,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的选择性较大,且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受不同施工技术管理方案影响较大,工程管理要求较高的施工招标项目的评标。 20、 确定评标程序 一般评标程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以及(确定)评标结果等具体程序。 招标文件应针对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分别制定相应的评审因素和标准。 1)初步评审因素和标准 初步评审是符合性审查,主要是废标认定、算术错误修正(包括资格后审和复审)。 ① 形式评审因素和标准。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格式、签署;投标报价的唯一性等; ② 资格评审
26、因素和标准。 同资格审查部分。后审是合格制,预审可能涉及到资格复审; ③ 响应性评审因素和标准: A.投标内容范围; B.工期; C.工程质量; D.投标有效期; E.投标保证金 F.投标权利义务; G.工程量清单报价范围、数量及算术错误; H.技术标准和要求。 ④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初步评审因素和标准还应包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人员 初步评审的定位:各项评审因素和标准属于定性评审(只有是与不是、符合不符合之分),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项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均构成废标,不能进入详细评审,故其评审因素和标准的设立要非常审慎、严谨。 2)详细评审因素和标准 ① 综合
27、评估法的详细评审 包括: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因素(财务状况、信誉、业绩等)。 具体的评审内容和因素以及各自权重和标准应当结合招标工程的技术管理特点和投标竞争情况科学合理设置; 采用评分或货币量化的方法对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评估价从低到高或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②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详细评审因素主要是: 一是价格构成分析和评审:包括投标报价的总价和分项单价的竞争合理性、平衡性,以及报价内容范围是否遗漏、偏离,是否低于其成本价格等; 二是折算评标价,折算因素:招
28、标文件允许和约定的报价内容范围差异、遗漏、工程单价不平衡、工程款支付进度差异(不能简单理解为改变付款条件(实质性要求),是现金流量的变化,比如工序安排不合理 )等可以量化的价格因素,按约定标准折现计算评标价。 中标候选人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一至三名(不超过三名,具体数量由招标文件约定),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1、 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类型和合同条款应用 (1)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类型 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计价方式和风险分担情况划分,有以下四种类型。 • 1)固定总价合同 • 2)固定单价合同 • 3)可调价格合同 • 4)成本加酬金合同 1)
29、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的工程数量(没有数量,取决于图纸)、单价(用于变 更和支付)及合同总价固定不变,由承包人包干,除非发生合同内容范围和工程设计变更及约定外的风险。 适 用:规模小、工期短、技术简单、设计到位。 2)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的各分项工程数量是估计值,合同履行中,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计算调整,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固定的,除非发生工程内容范围、数量的大量变更或约定以外的风险,可以调整工程单价。 3)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又可以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工程数量是固定的、合同没有工程量)和可调单价合同(工程数量是预估可调整的)。两种合同的总价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
30、范围、条件、方法、因素和依据进行调整。 适用:规模大、技术复杂、工期长,总价:设计到位;单价:量无法确定,共同原因:人材机市场价格波动大。 4)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格中工程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额确定支付,承包人的酬金可以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管理服务费、利润的固定额计算,或按照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的控制结果挂钩奖惩的浮动比例计算。 (2)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应用 第一部分:基本游戏规则(一般约定) 标准文件第1条“一般约定”构成合同的第一部分。这部分对合同当事人涉及的一般约定建立一个统一的平台,如词语定义、文字、法律、合同文件顺序等。 第二部分:合同相关人的合法权利 这部分主
31、要是对相关“人”的约定。标准文件通用合同第2条发包人义务、第3条监理人、第4条承包人构成合同的第二部分。合同相关人是指发包人、(雇主)承包人、监理人三方,其中,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约定的内容是发包人的义务、监理人的权利和职责以及承包人的义务和职责。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施工的基本条件 这部分主要是对项目建设相关的“物”的约定,或者说是工程“硬件”条件。 基本条件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交通运输、测量放线、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即第5、6、7、8、9共五条。 第四部分: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 这部分是对工程管理过程中进度、质量、投资等核心内容的约定,或者
32、说是工程“软件”条件。包括了进度计划、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价格调整、计量和支付,即第10、11、12、13、14、15、16、17共八条。其中第10、11条是进度约定,第12、13条是质量约定,其余是关于资金支付的约定。 在项目管理中,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就是“三控、两管理”。所谓“三控”就是进度、质量、资金的控制,“两管理”是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第五部分:项目竣工验收 这部分是对工程项目成果验收的有关约定。标准文件通用条款第18、19条,即项目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构成合同的第五部分。项目完工验收阶段管理是当事人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环节,也是检验项目策划、设计、
33、工程管理包括招标结果是否成功的试金石。 第六部分:其他附属条款 所谓附属条款就是在主合同之外的另外约定。如保险、仲裁等内容应当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本的最后参照FIDIC合同条款由第20条保险、21条不可抗力、22条违约、23条索赔、24条争议的解决构成其他条款。 l 其中主要注意点: 1)工程质量控制条款 • ① 工程质量要求。 • ② 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对合同履行管理。 • ③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④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设备。 • ⑤ 工程材料和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 ⑥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 ⑦ 承包人的质量
34、检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 2)工程进度控制条款 • ① 合同进度计划。 • ②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 ③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处理。 • ④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3)工程价款控制条款 • ① 变更的内容范围:(不是合同条款变更) Ø A.取消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Ø B.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Ø C.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Ø D.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Ø E. 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 ② 变更权和变更程序。 • ③
35、变更的估价原则。 l 估价原则: ª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ª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 ª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共同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 ④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两种价格调整方式,由招标人选择使用: ü 一种是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ü 另一种是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 ⑤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 ⑥ 计量。 区别了单价子目和总价子目,兼顾单价合
36、同和总价合同。 • ⑦ 预付款。 • ⑧ 工程进度付款。 • ⑨ 质量保证金。 • ⑩ 竣工结算。 • ⑪ 最终结清。 22、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方法 (1)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定 义: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国家或行业有关工程量清单的“计价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中有约束力的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计算编制的,反映拟建工程 Ø 分部分项工程建设项目 Ø 措施项目 Ø 其他项目 Ø 规费项目 Ø 税金项目的名称、规格及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单价与总价区别: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均可以采用清单计价,区别在于已标
37、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合同约束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的,清单工程量一般具备合同约束力;总价合同形式的,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约束力。 2)工程量清单计价特点与传统的施工图预算计价的区别 ①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企业自主定价。 ②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 ③ 量价分离原则。 ④ 结合企业施工技术、工艺和标准。 (3)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格式 工程量清单由总说明和清单计价表格组成。 • 1)工程量清单说明 • 2)投标报价说明 • 3)其他说明 • 4)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①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 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 ③ 措施项目清单 • ④ 其它项目清单(暂估价、暂列金额、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 ⑤ 规费项目清单 • ⑥ 税金项目清单 ⑦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