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 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倡导以人为本,推行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科学组织施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与条件,确保施工活动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标段内的枢纽、航道、桥梁、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及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 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工
2、程现场指挥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对全部标段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对各单位定期进行文明施工履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专项安全费用的支付。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文明施工目标,实行目标管理。组织编制实施文明施工方案,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工程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工程标段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
3、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办。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办报告。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 第七条 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对全体员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以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地宣传,开展健康有益的业余文化活动,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禁止“黄、赌、毒”现象的发生,营造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 施工、监理、检测监控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标明照片、姓
4、名、岗位、职务等。 第三章 现场管理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施工现场的区域的规划布置。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实行区划管理,要求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符合环境、卫生、消防及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驻地办公室应将工程目标计划、管理网络和有关规章制度制成图表上墙,根据施工实际动态跟踪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在场地醒目位置至少设置“五牌一图”,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简介牌 2、管理人员责任人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包括质量举报、廉政举报、农民工举报电话号码) 3、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
5、 4、安全生产牌 5、文明施工牌 6、施工现场平面图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标志、标牌的设置应稳定可靠,且抗风耐蚀。要求格式统一、整齐,美观,保持内容字迹清新。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孔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 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签。 城区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 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
6、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遮盖。 材料堆场、钢筋和木材加工区地面应作混凝土硬化处理。 第十五条 在城区,施工区域现场应当设置实体围挡,封闭施工,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围挡材质采用砌体或者定型彩钢板材。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围挡大门应当采用可封闭门扇,设置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其宽度不得小于6米; (三)工地围挡可以连续设置,也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警示和隔离措施; (四)拆除工程应当在拆除过程中采取特殊隔离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在农村段,施工区域现场应当拉设醒目的标示界线,并根据需
7、要设立一定间距的警示标志牌,在工程险要处必须采取警示和隔离措施; 施工区域集中的枢纽、桥梁等工程,施工现场也应当设置实体围档,封闭施工。 第十七条 作业区道路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第十八条 施工期间具有疏导当地交通功能的临时便桥和便道必须设立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效交通安全标志。施工便道路面应作压实平整处理,确保雨后能迅速恢复施工。城区施工便道应作表面硬化处理。 第十九条 高空施工脚手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的全封闭的绿色安全立网,防止高空坠人、坠物。安全立网应当定期冲洗、修补或更换,保持清洁实用。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在城区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等,应当采用密闭运
8、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施工产生的渣土、 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产随清。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施工现场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在施工现场不得将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 第二十二条 在施工现场搭建的项目部临时建筑物应当采用轻钢结构标准型拼装活动板房,搭建高度不得超过三层,并设置符合安全规定的通道和钢制楼梯。禁止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及利用现场围挡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设施。 第二十三条 在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的, 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每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得超过15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保障职工冬季取暖和居住安全。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应当实行封闭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其从业人员、工作环境、物品及存放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和环境,堵塞排水管道或河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及各类河道、水域排放污水。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10、 - 11 - 5、文明施工牌 建议尺寸:高1.8米*宽1.5米,可结合围挡制作,示范样本: 文明施工十条标准 一、签定门前“三包”管理合同明确责任人并挂牌。 二、文明施工应列入组织设计内容,场地要有施工总平面图。 三、施工现场周围要有砖砌围墙。 四、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垃圾按平面图布置堆放。 五、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要设大门。 六、施工现场要做到道路畅通,无积水,材料分类堆放,垃圾及时清运。 七、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垃圾应有防护。 八、施工现场用水,要经沉淀后有组织排放。 九、工程竣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棚及时拆除。
11、 十、加强职工教育,搞好周围群众关系。 6、施工现场平面图 建议尺寸:高1.8米*宽3米,可结合围挡制作 施工现场平面图 7、各种原材料牌 8、钢筋标示牌 建议尺寸:高0.5米*宽0.4米 建议尺寸:高0.5米*宽0.4米 材料名称 材料名称 规 格 型号规格 产 地 产 地 数 量 数 量 拟用部位 拟用部位 检验情况 检验情况 9、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标示牌 建议尺寸:高1.0米*宽1.6米 混凝土设计配合比 混凝土设计标号: 使用部位: 水泥标号: 试验配合比: 水泥 Kg : 石子 Kg :黄砂 Kg :水 Kg 施工配合比: 水泥 Kg : 石子 Kg :黄砂 Kg :水 Kg 外加剂情况: 坍落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