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市建筑工地防坍塌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治理范围
我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等建筑工地。
三、治理重点
(一)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
(二)依法督促建设、施
2、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完善组织机构,配足、配齐、配全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各类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系,落实安全措施。特别是建设单位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合理统筹组织施工。
(三)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公示、责任人制度。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包括深基坑开挖及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房屋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
3、生产费用,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危险源的检查,深入开展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
(四)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交底制度、交接班制度等情况,特别是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有计划、有落实、有针对性、有实效性。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到2017年4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
4、启动阶段(2016年11月底前)
各地住建部门及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全面部署及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月)
各相关企业要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自查自纠率必须达100%。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三级签字”要求,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5、制度,深入查找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按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等分类梳理、列出清单,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坚持零报告制度,企业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当地住建部门备案,市区的相关自查自纠情况直接报市质安站。在各企业自查自纠同时,各地住建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各类隐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1月~2017年3月)
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执法工作,把检查督导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重
6、点对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处于有危大工程环节等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状况,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
我局将结合各地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对各地区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穿插抽查,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整改,从严从重处罚,并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治理,是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
7、题、遏制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的具体行动。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日益临近,处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段,注重科学性、把握规律性、措施实效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强化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工整改;加大执法力度,涉及违法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扣分;严
8、格执行省住建厅相关文件和我局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试行)》(*住建质〔2015〕*号),严肃追究发生事故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分析,总结提高。各地住建部门及相关企业要认真进行建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从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过程、事故预防措施等方面入手,总结和提炼出预防建筑坍塌事故发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的规律,制定预防建筑坍塌事故长效机制,并有效落实。对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防坍塌工程,要建立24小时动态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建筑坍塌事故的发生。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如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情况。各地住建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11月30日前上报我局并每15日书面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同时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将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分别于2017年1月15日、3月20日前上报我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