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全套修改版) 目 录 采煤工种 — 1 - 采煤班(组)长 - 1 — 液压支架工 — 3 - 乳化泵站司机 - 5 — 采煤机司机 — 8 —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 12 — 爆破工 - 17 — 工作面破碎工 — 23 - 回收工 - 26 — 回采巷道维修工 - 30 — 掘进各工种 — 34 — 掘进机司机 - 36 — 架棚支护工 - 40 — 锚杆支护工 - 46 — 锚喷支护工 — 49 — 锚索支护工 — 53 —
2、 人力运料工 - 56 - 机电各工种 — 59 — 地面变(配)电站值班员 — 59 - 变(配)电所检修工 — 64 — 井下硐室值班电工 — 67 - 矿井安装电工 — 70 — 矿井电工 — 72 - 架线电工 - 76 —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 — 84 - 电缆员 - 87 — 电气试验员 - 88 — 防爆检查工 - 94 - 防爆电器修理工 - 96 — 充电工 — 98 — 主排水泵司机 — 101 — 主机司机 - 102 — 五小电器修理工 — 106 - 矿井大型设
3、备维修钳工 - 108 - 单体液压支架地面检修工 — 111 - 采、掘工作面电工 - 113 — 掘进机维修工 — 118 - 空气压缩机司机 - 121 - 锅炉司机 — 122 — 热风炉司机 - 125 — 空气压缩机维修工 — 127 - 架空乘人装置维修工 - 131 - 桥式起重机司机 - 132 - 运输各工种 - 135 - 主提升机司机 - 135 - 小绞车司机 - 138 - 电机车司机 - 141 — 把钩工 - 144 - 信号工 — 147 — 轨道工 - 149 -
4、 矿车修理工 — 152 - 钢丝绳检查工 - 155 - 运料工 — 157 - 刮板输送机司机 — 161 - 强力胶带输送机司机 - 163 - 带式输送机司机 — 165 — 各工种 - 169 — 瓦斯检查员 — 169 - 测风员 — 174 — 局部 通风机安装工 — 183 - 局部机司机 - 185 — 风筒工 — 187 - 风门工 - 191 - 巷道维修工 — 192 - 监测工 - 197 -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 - 205 —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 - 208 -
5、 洒水灭尘工 - 212 — 设施工 - 214 — 木工 - 220 - 测尘工 - 223 — 管路工 — 227 - 隔爆设施安撤工 - 230 - 自救器工 - 232 — 消防、灭火工 — 236 - 检身工 - 238 - 火区检查员 — 240 - 煤层注水工 - 242 — 井下卫生工 — 244 — 瓦斯检查仪检修工 — 245 - 其 他 — 249 - 爆炸材料押运工 — 249 — 爆炸材料工 — 253 — 探放水工 - 257 - 测量工 - 261 —
6、 水文地质观测工 — 267 - 采煤工种 采煤班(组)长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煤长必须具有三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采煤工艺流程,掌握采煤的相关规定,具有指挥和处理隐患的能力,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规定 第2条 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接受工作任务,仔细布置当班工作。 第3条 准时到达作业地点,现场交接班,沿途发现有支护失效或片帮冒顶处,限时解决. 第4条 向交班班(组)长主动了解上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及隐患和问题处理情况,并将情况记入交接本. 第5条 认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工作面、瓦斯、防突、
7、设施、支护质量、乳化泵压力、自救系统、备用支架量等. 第6条 检查验收后,存在的工程质量不合和隐患要报告区队和现场跟班队干部及矿安监员,并在作业前首先落实处理。 第7条 将检查情况汇报到队和调度室,履行交接班手续. 三、操作前准备 第8条 进入采面前,先由瓦检工、值班班长或带班班长及1—2名有经验的员工一起到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项目有: 1、工作面瓦斯情况; 2、顶板完好状况:有无浮岩、伞檐、裂缝、顶板离层及工作面的支护情况等; 3、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固定是否牢固,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信号是否能正常使用,
8、牵引链、胶带是否有超限磨损;瓦斯探头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综合水管是否到位。 第9条 全体作业人员对各自位置的情况再进行一次检查,特别是临时支护是否合格,使用设备是否灵敏可靠,风、水、电供给是否正常,自已工作位置是否还有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处理,及时消除后方可生产。 四、正常操作 第10条 作业 1、看、看责任制、看设备和设施、看作业场所、查隐患、查、查征兆。 2、严格按照“三图一书”作业,质量坚持“三直一平两畅通一净两超前支护"的原则。 3、对现场的顶板及、支架、、瓦斯管理等设施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对出现的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撤人、汇
9、报、采取处理。 4、按照预测或效检、打眼、装药、爆破、临时支护、攉煤、支护、回柱. 五、特殊情况处理 第11条 凡是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遇断层、无炭柱、过空巷、淋水加大、工作面坡度变化大时,严格按照及其补充落实处理。 第12条 工作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灾害时,要协同跟班队领导及时撤出所有作业人员。 第13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作业: (1)作业场所存在隐患,没有采取或措施不当,不能防止发生时; (2)没有设施或设施不齐全、不完好,随时都可能发生时; (3)作业人员出现不行为,又暂时没有某种装置防止该行
10、为引发 事故时。 液压支架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支架工必须熟悉支架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作业规程和工作面顶板控制方式,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支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支架的零部件,管路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不得任意拆卸。 第3条 支架维护工要认真执行检修制度,保证支架液压系统完好,对损坏部件要及时检修更换,支架出现漏液,窜液时要及时处理,不得带病使用. 第4条 所有管路要悬挂整齐,不准压、埋、挤、拆。 第5条 工作面所有支架都要达到完好标准,否则支架工有权拒绝操
11、作. 第6条 在工作面发现损坏的零部件、液压胶管要及时更换,换下旧的要及时回收,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班长汇报,不准带“病”运转,保证支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7条 要检查顶板情况,发现顶板破碎或有冒顶现象,要备足防冒顶材料,处理好后再移架,防止移架中冒顶过大造成歪架、咬架和倒架等现象。 三、操作准备 第8条 清理好架间、架前和架箱里的浮煤、浮矸和其它杂物,否则不准进行移架。 第9条 移架时要和四周人员发出移架信号,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得有及移架无关的其他人员. 第10条 有违章指挥的行为,支架工有权拒绝执行。 第11条 及时正确地移架,在采煤机割煤后,距采
12、煤机滚筒 3-5 米时应及时移架支护顶板,在特殊情况下,如机道前严重片帮,顶板暴露面积大,顶板破碎现象,应超前移架,支护顶板。 四、正常操作 第12条 在移架时,应注意收好影响支架前行的千斤顶,在一般情况下降架时在顶梁及顶板之间保持在 10—20 厘米为宜,不宜降得太多,当顶板破碎压力大时要采用带压移架,平移速度快,移架中顶板冒落处,要及时刹顶,使支架及顶板牢固接触,保证升起后达到要求的初撑力,移架后升架顺序分别是升柱,伸出侧护板,用护帮板支护暴露顶板,升好支架。移架操作:收片帮梁—两相邻支架推移千斤操作手把打在推溜位置—要移支架推移千斤操作手操作打到移架位置并依次降前后立柱—支架
13、到位后及时将移架手把打到零位—将两相邻支架移架手把打到零位—前后立柱升—支架全部移完—拉后部溜子. 第13条 移架过程中,要利用侧护千斤顶对支架进行微调整,支架及运输机保持垂直,支架中心距保持在规定之内,移架步距保持在 60CM,拉线移架使支架整齐成一条直线,支架顶梁及煤壁间的空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以防采煤机割顶梁。 第14条 支架升起后一定做到接顶严实,不得歪斜,操作完成后各手把打到零位,严禁手把处于工作位置. 第15条 需要铺顶网时,严防移架撕破网,移架后将网挑起,以防采煤机割网。 第16条 移架前为使支架移够步距,移架千斤顶处的煤矸,一定要处理干净,防止因挤住千
14、斤顶而使千斤顶收不到位影响移架步距或致使千斤顶弯曲,挤坏液压管路影响移架。 第17条 当前梁压力大煤层底软,架子前倾时,为避免移架时底座下陷,所用单体或支柱将前梁支撑好抬脚前移,但必须要注意单体或支柱滑倒伤人。 第18条 在综采工作面内放炮时,需制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经矿总工批准,放炮措施除执行放炮规定外,要求对支架管路,操纵阀及柱体表面镀层等部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 第19条 过断层时,应按措施规定控制采高防止架间出现台阶。 第20条 支架移不动或升不起时,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移架,不要随意更换管路或增大泵站压力,以免损坏设备。 第21条 支架工必须站在架座上,
15、面朝推移方向,手握操作把,眼 看前方,进行操作,不准后退式操作,不准站在推溜千斤处,以防挤碰伤脚. 第22条 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操作液压系统,拆卸时,必须先停泵泄压,人员离开,不准对着人,以防液压打人. 五、收尾工作 第23条 支架走完后,支架整齐形成一条直线. 第24条 移架完成后支架阀组的操作把手必须打到零位。 第25条 下班将支架上的浮煤清理干净. 第26条 当班支架爆的管子及存在隐患(不能马上处理)汇报区队,做好交接班工作。 乳化泵站司机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熟悉乳化液泵站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具备保养、
16、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规定 第2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如发现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处于非水平稳固状态、乳化液箱位置高处泵体不足100mm时,应立即汇报、调整、处理。 第3条 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无法避开淋水时,必须妥善遮盖。 第4条 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5条 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始终符合规定要求(单体液压支柱2%—3%,液压之架3%—5%),保证配液用水清洁,符合规定。 第6条 必须保证乳化液
17、泵的输出压力,为单体液压支柱供液支柱供液的应不小于18MPa,为综采液压支架供液的应不小于30MPa,并且不得超过31。5MPa。 第7条 检修泵站必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须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液压控制元件,严禁带压更换液压件. 第8条 严禁擅自打开卸载阀、阀、蓄能器等部位的铅封和调整部位的动作压力(修理时除外);在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第9条 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 第10条 操作时发现有异响异味、温度(泵、液)超过规定、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制阀失效、失控,过滤器损坏或
18、被堵不能过滤及供液管路破裂、脱开时应立即停泵。 第11条 开泵前必须发出开泵信号。停泵时,必须发出停泵信号,切断电源,断开隔离开关。无论是开泵还是停泵的工作期间,泵站司机均不得脱离岗位。 三、操作准备 第12条 乳化泵泵工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手把扳到切断位置并锁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情况及有无淋水。 (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3)泵及油箱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坚固. (4)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连接是否连接牢靠、有无漏液。 (5)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各控制阀是
19、否正常,并处于正确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力表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第13条 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3%--5%)液面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用手盘动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检查完毕无问题后,拧松泵吸液腔的放气堵头,待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打开手动卸载阀, 合上控制开关,点动电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及其外壳标记方向一致,如不一致,立即停机处理,待一切无误后方可开机. 第15条 起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到额定
20、值,然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工作。 (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管路系统有无渗漏现象,胶管有无破损,以及挤扭压的地方; (3)各部件运转声音有无异常; (4)各部温度是否正常,乳化液温度不超过 30℃,泵体温度不超过60℃; (5)柱塞腔液压是否合适,应以柱塞表面带出的油膜形成少量点滴状为合格,否则调节丝母; (6)随时注意观察压力变化情况和阀、卸载阀的工作情况; (7)过滤器是否损坏或很脏而失效; (8)控制按钮、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五、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6条 接到工作面用液
21、开机信号后,要向工作面发出开泵的信号,得到回应后,起动电动机,慢慢打开向工作面供液管路上截止阀,开始向工作面供液,信号不清不准开泵; 第17条 运转过程中应注意:各种仪表显示情况;机器声音是否正常;机器温度是否超限;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乳化液箱盖是否平整严实;乳化液箱内乳化油液面是否有污物、发现问题,应及时及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 第18条 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应停泵,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准带压修理或更换各种液压元件,否则容易造成人员伤害; 第19条 不得随意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第20条 正常情况下,不经回采工作面人
22、员许可不得停泵,如工作中泵站停止运转后,要打开手动卸载阀,并对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21条 移动泵站后,保证管路畅通,油管接头及电路等完整,置放整齐; 第22条 观察顶板好坏,防止砸坏泵站设施,观察泵站上方采取防淋水措施,避免水污染油质; 第23条 泵站需加油时,采用同一牌号、同一厂家生产的乳化油配制乳化液,要专桶专用,使用自动配液器配液。 六、收尾工作 第24条 接到班长收工命令和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并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向接班司机交清情况,并填写运转和交班记录。 采煤机司机 一、上岗条件 第
23、1条 采煤机司机必须熟悉采煤机的性能及结构原理和,善于维护和保养采煤机,懂得回采基本知识,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规定 第2条 采煤机司机要及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移刮板输送机工、液压支架操作工等密切合作,按顺序开机、停机。 第3条 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巡视采煤机周围,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和机器转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后,方可接通电源。改变采煤机牵引方向时,必须先停止牵引。 第4条 严禁强行截割硬岩和带载启动、带病运转,按玩好维护保养采煤机。 第5条 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开启喷雾装置和喷雾降尘. 第6条 采煤机因故障暂停时,必须断开隔离开关和
24、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司机离开采煤机或检修时,还必须切断电源,断开其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第7条 拆卸、安装挡煤板和补换截齿时,必须停止采煤机,摘开滚筒离合器、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第8条 工作面倾角在15°以上时,其防滑措施要可靠。 第9条 严禁用采煤机牵引、顶推、拖吊其他设备、物件。否则必须制定.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 采煤机开机前应检查各部零件是否齐全,螺栓是否紧固,截齿是否齐全、锋利、牢固,滑靴是否平稳,滑靴及滑道接触是否正常; 第11条 检查各操纵阀,控制阀按钮,旋转手把等是否灵活可靠; 第12条 检查各部油位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有无渗
25、漏现象,电缆及拖移装置和水管有无被挤卡扭断现象和破损现象,喷雾水的压力必须达到0。2Mpa 以上,流量必须满足采煤机作业的要求; 第13条 检查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第14条 检查灭尘设施的效果是否可行; 第15条 打开手摇油泵盖子,穿上手摇泵螺栓,连续摇手摇泵,查看补油压力表的压力指示,确认正常后取下螺栓盖好盖子,方可进行下一步. 第16条 对刮板输送机和工作面有关情况要全面了解,在无误情况下,方可试机; 四、正常操作 第17条 在采煤机无故障、无障碍物、人员都在安全位置上,才允许对采煤机试运转,采煤机启动时应先送水后送电,停机时,先停电后停水.
26、第18条 采煤机的启动操作程序: (1)打开采煤机的停止闭锁按钮; (2)打开洒水阀门喷雾; (3)合上隔离开关手把; (4)发出开动采煤机的信号,检查并确定机器转动范围内无人员及障碍物; (5)采煤机电动机空转,检查采煤机液筒旋转方向,监听各部声音和压力表指示。正常后,停止电动机、当电动机停转前的瞬间合上截割部齿轮离合器; (6)发出开动运输机信号; (7)刮板输送机起动,空转 2 分钟,正常后,发出起动采煤机信号,按起动按钮,起动采煤机; (8)用调高手把将滚筒调到适当高度; (9)转动调速手把使采煤机牵引割煤; 第19条 采煤
27、机经试转确认一切正常后发出输送机开机信号,待输送机开动运行后方可开始牵引割煤; 第20条 采煤机开始牵引割煤时,牵引速度从零逐渐增高,不得立即打到最高牵引速度,在运转中,随时注意采煤机负荷情况,以及输送机过负荷情况,相应调整牵引速度,防止采煤机和刮板机过负荷运行,并尽量使出煤量均匀; 第21条 严格按的规定掌握好采高,但采高的上限要小于支架最大支撑高度,下限要大于支架最小支撑高度,顶底板要割平,避免出现台阶,要随时注意支架情况,防止割支架; 第22条 采煤机正常工作中司机要随时注意采煤机下方的输送机,如有大块煤矸或长木料等杂物要立即停止输送机,防止杂物进入采煤机底托架内;
28、 第23条 采煤机工作过程中,要 随时观察采煤机各部运转情况,各 部温度,仪表指示,各部声音是否正常,截齿是否缺少,电缆拖移装置拖动是否顺利,冷却水量、水压是否正常,严禁无水开机等; 第24条 采煤机运行中,要注意采煤机本身或输送机及周围环境条件有无异常现象,如有立即停止采煤机和输送机进行检查和处理,否则不准继续工作,如发现重大隐患或故障要尽快向跟班领导汇报; 第25条 采煤机正常运行中,严禁扳动离合器手把、隔离开关手把,避免齿轮和机件受到损坏,齿轮离合器的离合操作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第26条 采煤机在超载时或牵引部超载时,应原因,必要时使滚筒脱离咬合,开机退出缺口进行检查
29、不得在重载下割煤,采煤机不得带病运转; 第27条 举起的摇臂不宜长时工作,应半小时放下2-3分钟然后再继续工作; 第28条 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紧急停机开关停机. 第29条 采煤机的停止 (1)停机时要先把速度降到零,然后少许,反向牵引,将滚筒内碎煤排尽; (2)按下采煤机停止按钮,使采煤机停止运转后,关闭水阀停止喷水,然后把所有操作手把复“零”位; (3)下班或检修时,采煤机应停在安全可靠处,并将滚筒落至底板,必须将输送机闭锁; (4)采煤机停止割煤,下班时,司机要求按启动前的检查内容对采煤机进行检查,并清理采煤机上浮矸,保持采煤机整洁; 第
30、30条 遇到如下情况,使用采煤机停止按钮停机; (1)负荷过大; (2)发出异响; (3)电缆水管卡住或出槽; 遇到如下情况使用紧急停按钮停机; (1)回采工作面刮板机溜槽内有大块煤、矸或木料将要顶住采煤机; (2)机器拖移的电缆,水管出槽,被输送机挂住; (3)采煤机停止按钮失灵; (4)其它意外; 五、收尾工作 第31条 向接班司机详细交代本班采煤机运行状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采煤机工作日志。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及结构原理和顶板支护的基本
31、知识,善于维护和保养转载机、破碎机,会处理故障,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及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司机密切配合,按顺序开机、停机。 第3条 开机前必须发出信号,确定对人员无危险时,点动三次后方可启动. 第4条 破碎机安全保护网等安全装置损坏或失效时,严禁开机.工作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有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第5条 转载机机尾保护等安全装置失效时,必须立即停机。 第6条 有大块煤、矸在破碎机的进料口堆积外溢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转。若大块煤、矸不能进入破碎机或有金属物件时
32、必须停机处理。 第7条 检修、处理破碎机、转载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8条 转载机联轴节的易熔塞或易炸片损坏后,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用木头或其它材料代替。 三、操作准备 第9条 准备 (1)工具:扳手、钳子、螺丝刀、小锤、铁锹等; (2)必要的备品配件:各种短接链、链环、螺栓、螺母、破碎机的销子等; (3)润滑油、透平油。 第10条 检查及处理 (1)电动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机头、机尾等各部分的联接件必须齐全、完好、紧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应无渗油、漏油,油量要适当. (2)信号必须灵敏可靠,没有信号不
33、准开机。喷雾洒水装置要保证完好。 (3)电源电缆、操作线必须吊挂整齐,无受挤压现象; (4)机头附近的煤、矸石、杂物及电动机、减速器上的煤尘必须清扫干净; (5)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及转载机机尾的搭接要合适; (6)刮板链松紧要适中,刮板及螺丝必须齐全紧固; (7)转载机行走小车必须平稳可靠; (8)转载机桥身部分和倾斜段的侧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必须紧固; (9)转 载机在无载情况下开机时,各 部件的运转应无异常声音,刮 板、链条、连接环应无扭挠、扭麻花、弯曲变形; (10)破碎机的安全保护网及保护装置,要保证不变形不失效、安全可靠; (1
34、1)转载机、破碎机处的巷道支护必须完好,牢固. 四、正常操作 第11条 合上电磁启动器手把,发出开机信号,确定人员离开机械运转部位后,先点动二次,再起动试运转,正常后对转载机、破碎机进行联合试运转. 第12条 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停电牌。 第13条 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打开喷雾装置,然后点动二次,再正式启动运转. 第14条 运行中要随时注意机械和电动机有无震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转载机的链条松紧是否一致(在满负荷情况下,链条松紧量不允许超过两个链环长度),有无卡链、跳链等现
35、象。发现问题要立即发出信号停机处理. 第15条 结束工作面前将机头、机尾和机身两侧的煤、矸清理干净,待工作面采煤机停止割煤、推移完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内的煤全部拉完后,将电磁启动器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锁紧闭锁螺钉,关闭喷雾阀门。 五、特殊操作 第16条 移动转载机前要清理好机尾、机身两侧及过桥下的浮煤、浮矸,保护好电缆、水管、油管并将其吊挂整齐,要检查巷道支护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移动转载机。 第17条 移动转载机时要保持行走小车及带式输送机机尾架接触良好,不跑偏,移设后搭接良好,转载机机头、机尾保持平、直、稳,千斤顶活塞杆及时收回. 六、收
36、尾工作 第18条 清扫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第19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转载机、破碎机工作日志。 单体支护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单体支护人员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及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摘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煤帮. 第3条 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
37、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处理. 第4条 按的规定进行铺、联网。联网时不得出现空联。 第5条 顶梁前的余网量不得小于0.3米。 第6条 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第7条 顶梁及顶板应紧密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木料背实。 第8条 不准将支柱架设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窝、见麻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第9条 支柱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楔,严禁给支柱带双柱帽. 第10条 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选用1.0米
38、以上单体液压支柱时,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最大高度0。1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0。2 米,选用其它支柱时,严禁超高支设。 第11条 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经矿上研究确定并制定。 第12条 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 第13条 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米内不得有人。 第14条 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设好前,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第15条 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支柱及回柱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5米;支柱及推移输送机的距离不得大于15米;其它的符合规定。当支护工序及其它
39、工序发生脱节时,支护工有权要求暂停或减缓其它工序,优先进行支护。 第16条 在采煤工作面架设单体液压支柱时,要掌握好注液用力及时间,保证支柱的初撑力其柱径为100 毫米的不小于90KN、柱径为80 毫米的不小于60KN. 三、操作准备 第17条 备齐注液枪、卸荷手把、液压升柱器、支柱定位卡具、锨、镐、锤、斧子、锯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18条 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 第19条 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正常操作 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操作 第20条 架设带帽点柱程序: 单体液压支柱:
40、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支柱—用注液枪清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支柱带帽-供液升柱。 第21条 架设挂梁支柱程序: 单体液压支柱:挂梁(使用顶网的先挂网)-插调角楔-背顶—打紧调角楔—清理和定柱位—竖立支柱-清洗注液阀煤粉—供液升柱。 第22条 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挂网时将网展开拉直,按规定要求进行连接。 2。挂梁支柱时,每组不少于2人,1人站在支架完整处两手抓住铰接顶梁将其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1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 3。插调角楔时,先将顶梁托起,然后从下向上将调角楔插入,使梁及顶板间留有一定的间
41、隙(0。1-0。15 米或按规定)。 4。竖立支柱前,要按规定确定柱位,清扫柱位浮煤,刨柱窝、麻面、放置柱鞋,对号回出临时密集支柱。 5.支柱时,人员要站在支柱地点上方操作.架设单体液压支柱时:1人扶柱,将手把体和注液阀调整到规定位置;1人用注液枪清洗注液阀嘴,然后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开动手把均匀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或柱帽,并供液使支柱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 6.升柱后要及时拴好防倒绳。 7.单体液压支柱架设工作结束后,必须对新架设的支柱进行二次注液。 第23条 应按规定及时铺网、挂梁、支设临时支柱和贴帮柱。 第24条 顶板破碎、煤壁片帮严重时,应掏梁
42、窝挂梁,提前支护顶板;提前支护方式按规定操作. 五、特殊操作 第25条 密集支柱和丛柱的规格、数量、排柱距必须符合规定。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度不小于0。5 米的安全出口,出口间的距离符合规定。 第26条 抬棚的架设必须符合规定,并保证及基本支架接实,架设时超前于放顶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 第27条 戗柱的位置、数量和架设方式必须符合的要求。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 将剩余的顶梁,背顶材料,失效和损坏的柱、梁等各种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 爆破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
43、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2条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向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第4条 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5条 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6条 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
44、直径。 第7条 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 准领取规定的炸药,严 禁领取和使用非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 %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第8条 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 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 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三、操作准备 第9条 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
45、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安全员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局、矿 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 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 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 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 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及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 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
46、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第10条 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 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 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严禁将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存放箱内。炸药和雷管必须分点存放,不许混放;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 四、操作顺序 第11条 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装配引药→检查瓦斯→装药→封泥→检查瓦斯→敷设爆破母线→警戒→爆破→爆破后检查瓦斯、
47、支护→处理拒爆、残爆. 五、正常操作 第12条 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 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5)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
48、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配引药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引药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第13条 装药前,放炮员要及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 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 (3)装药地点20 米以内煤尘堆集飞扬; (4)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49、 (5)有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煤壁局部突出0。3 米以上; (6)炮眼内有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7)有眼深小于0.6 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内煤粉未清除干净; (9)基本支护及特种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10)发现瞎炮未处理。 第14条 装药 (1)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干净; (2)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 (3)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
50、不得损伤脚线; (4)填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扭结,并盘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边; (5)炮 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 填水炮泥时应先紧靠药卷填上0。03 ~0.04米的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过猛和压的太紧,以防捣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第15条 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 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为0。6 米至1 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