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柴油机配套协作件质量协议 配套协作件质量协议 甲方:(需方)**************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柴油机配套协作件质量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柴油机和配套协作件质量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使双方产品在市场上更具竞争能力,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体系及生产件批准要求 1、乙方必须按下
2、表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体系,并通过第三质量体系认证/第二方审核。 序号 生产此零件的供应商 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的要求 期限要求 1 机体、缸盖、曲轴、凸轮轴、增压器、活塞环、连杆、喷油泵、喷油器、离合器总成、气缸套、水泵。 按QS-9000:1998或VDA6.1Veron4:1998或ISO/TS16949建立质量体系 最迟至首次供货之日起半年内建立质量体系;一年内通过第三方认证/第二方审核 2 空压机、起动机、发电机、高强度螺栓、轴瓦类、凸轮轴衬套、气缸垫、进气门、排气门、气门弹簧、齿轮、油封、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活塞环、皮带轮、飞轮、飞轮齿圈、飞轮壳、离合
3、器壳、进气管、排气管、齿轮室、风扇、进气门座、排气门座、气缸套封水圈、挺柱、惰轮轴、摇臂轴总成、油底壳组件、机油集滤器、水温感应塞、三角皮带。 最迟至首次供货之日起一年内建立质量体系;一年半内通过第三方认证/第二方审核 3 其他零件 最迟至首次供货之日起一年内建立质量体系。 2、乙方必须根据及甲方签订的相关采购合同或临时协议(订单)的要求,对首次配套产品/新产品/重大更改(设计、工艺)产品/采用新材料的产品,在批量生产供货之前向甲方提交生产批准资料,获得甲方批准后乙方才能正式批量供货。 3、乙方接受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含体系及实物质量)评价和审核,若抽查不合格,乙方按甲方要求
4、进行整改,必要时甲方可协助乙方的质量整改工作。 4、未取得甲方同意时,乙方不得将按照甲方图纸生产的产品供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二)、技术文件控制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或签字确认)的现行有效的产品图样、技术标准和供货合同组织生产,所供产品必须满足甲方对质量、数量、供货期的要求。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进行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透露、传递;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标准不得随意更改,如需要更改必须向甲方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甲方技术部门同意并下达技术更改通单后方可进行更改。 3、甲方需要修改产品设计时,必要时应提前及乙方进行沟通
5、然后甲方向乙方发出技术更改通知单。 4、乙方收到甲方发放的技术文件后,应及时在回执单上签收盖章,并把回执单返回甲方;如不按时返回,甲方有权暂停采购乙方产品。 5、乙方如因图定材料采购困难需要使用其它材料代用时,必须书面向甲方技术部门申请,获得甲方技术部门批准并下达技术更改通知单后方能使用。 6、乙方设计的产品图样及对该产品图样及性能参数的更改必须经甲方技术部门会签确认。 (三)、产品贮存、包装、运输 1、乙方的产品在提供给甲方入库后的防锈期应不少于3个月;橡胶塑料件及电器类零部件在提供给甲方前的贮存期应不超过3个月。 2、乙方的产品包装必须达到对产品的防护要求;如在运输和仓库贮存
6、中存在包装变形、损坏等现象,责任由乙方负责。 3、甲方对外购外协实行免清洗装机,乙方的产品必须能保持清洁度符合要求;甲方对乙方产品清洁度作不定期检查。 4、乙方产品入库验收后如因甲方在搬运、贮存和装配过程的操作不当造成影响质量不能使用的由甲方负责。 (四)、产品验收 1、按照甲方的产品图纸、技术条件、工程规范、验收规范等技术文件进行产品验收。甲方在进货抽样接收时对计数特性按“A、B类特性零缺陷,合格判定数Ac=0;C、D类特性严控制,合格判定数Ac=2”的原则执行。新供样件检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批量供货的抽检中,如第一次抽检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零件损耗(破坏性检查时)由乙
7、方负责;若第一次抽检不合格,外委第三方检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零件损耗(破坏性检查时)由乙方负责;如需进行第二次(含)第二次以上抽检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产品包装内或产品上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3、乙方必须每批次随货提供该零件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包括外观、尺寸、材料等项目的所有检验/试验数据;如特殊总成件的某些性能试验不能每批次进行试验,可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时间间隔提供。对于甲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甲方进货检验时依据乙方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对该检验项目进行验证,同时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必要时委托经国家认可具有检测能力水平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乙方产品进行
8、抽查(抽检合格,检验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抽检不合格,检验费乙方承担)。如乙方不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甲方有权对该产品作检、拒收处理。 4、当验收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吉祥如意甲方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乙方应负责做好有关处置工作。相应的抽检样件甲方予以保存(保存期10天),以便乙方确认;如样件未作保存,乙方对检验结果可不予认可,并可要求甲方重抽样检验 5、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到位抽样检验,经检验后的零部件应做好标识和防磕碰、防锈蚀处理。如因防护不当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等,相应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重复多次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经反馈整改不能解决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供货资格
9、 (五)、售后服务和质量改进 1、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必要时派人常驻甲方进行现场服务,及时处理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保证甲方的来人、来函、来电在24小时内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应甲方要求,乙方应派人到现场处理一些重大质量问题,甲方为乙方提供方便。如乙方对甲方反馈的质量问题不重视,不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2、甲方通过邮件或传真向乙方反馈的产品质量信息,乙方必须及时查收并回复。对于甲方明确要求乙方反馈整改情况的质量信息,乙方必须按整改要求制订整改措施计划,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把整改措施计划、计划落实情况及见证材料反馈给甲方。若不按要求执行,甲方有权停止执行月度合同和装机计
10、划。 3、乙方负责产品质量的“三包”责任,如乙方产品在汽配行业规定的“三包”责任期限内(时间从用户购车之日或用户购机之日开始计算,见附表三)出现质量问题,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处罚。 4、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供货产品质量进行评价,原则上实施优质优供、优质优装。乙方产品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故障,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进行停装,停供处理。 5、在汽车厂调试、用户使用的故障损失索赔,甲方按三包回整机(件)的回收和处理规定提供故障件作为索赔依据,凡是不按规定回收故障件,造成故障责任无法分清或缺件,乙方可不予确认,甲方也不能向乙方索赔。 6、使用过程的故障模式判定按中华人民共
11、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900-1997《汽车整车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附录G表G2发动机零部件故障类别及其编码执行。 7、经甲方检验为不合格的产品或三包回场的旧件,要求乙方在接到退货通知或三包索赔单的通知传真之日起,必须在15天内来人办理退货手续,如超期不来人处理者,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六)、其他 1、必要时,乙方产品应有清晰、牢固、永久的厂家识别标志,并在买卖合同上标注清楚。 2、甲方在组织技术培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二、质量责任考核办法 1、到货验收考核 (1)乙方产品经甲方进货检验不合格,需进行100%挑选时,挑选费用由乙方承担。 (2)进货检验批次为不
12、合格按该批次价值的一定比例扣罚。 (3)到货批次判为不合格申请回用时,按质量特性的项目类别进行价格下浮: ①A类项目(关键项)不合格,价格下浮10%~15%。 ②B类项目(主要项)不合格,价格下浮7%~10%。 ③C类项目(一般项)不合格,价格下浮5%~7%。 ④D类项目(次要项)不合格,价格下浮3%~5%。 ⑤无技术分等标准的其它零部件,价格下浮2%~3%。 注:当多类不合格项存在时按最高类执行,不累加。 (4)乙方对进货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及甲方检验部门协商解决。 2、装试机考核 (1)装试机所出现的故障件乙方除负责零件的原值退赔外,还应承担由此故障造成停产的误工损失和原
13、辅材料损耗损失及由此造成的相关件损失以及返工、返修工时费用(详见附表二)。故障件经返工后能重新使用的,只负责停产的误工损失和原辅材料损耗损失及由此造成的相关件损失以及返工、返修工时费用,不作原值退赔。 (2)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用户,乙方接受甲方可靠性试验的抽查考核。发生Ⅰ类故障扣罚2000元/次,Ⅱ类故障扣罚500元/次,Ⅲ类故障扣罚300元/次,Ⅳ类故障扣罚100元/次。 (3)对装试机故障件退赔礼道歉,甲方应保留故障件,挂牌标识故障部位和故障模式,并由质检人员或乙方服务人员签字认可(指有驻厂服务的零部件)。送不良品仓的不良品,由质量部出具退货单及索赔单,供应部负责退货和索赔。 3、
14、汽车厂调试和用户使用故障考核 (1)凡属零部件自身质量缺陷而出现的Ⅰ、Ⅱ、Ⅲ类故障,需修复/换件时,乙方承担自身件原值的退赔及有关费用(即包含因故障而发生的罚款、拖车费、货物损耗费、劳务费、零件包装费、运杂费等。 (2)甲方只对故障原件进行回收,凡是涉及相关损坏件只回到甲方办事处,相关件责任确认:以“产品保修鉴定、信息反馈单”作依据,乙方如对责任裁定有异议可到现场对故障件(或“产品保修鉴定、信息反馈单”)进行鉴定,并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超时则异议无效,维持原判。 (3)故障件责任由甲方故障评审小组判定或裁定,然后由甲方供应部通知乙方10天内来人确认,超期则视为认可;对故障件责任
15、存在争议,则以甲方质量部组织有关人员的仲裁为最终裁定。 (4)乙方故障件不允许以新换旧代替故障责任索赔,一旦发现,甲方则按索赔额加倍处罚。 4、对致命故障或突发性严重故障的发生,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须在8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的答复。如乙方需到事故发生地对故障原因分析,可及甲方供应部门联系到达时间、详细地点和事故处理负责人;在乙方不作出答复和人员未达到时,为了减少用户损失和甲方的声誉,甲方可正常实施三包维修服务。 5、由于质量不合格退回乙方的产品,如未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又再次供给甲方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对这些产品进行破坏性处理,然后再进行退货或索赔。 6、甲乙双方在处理质量事故时若意见不一
16、致,可以向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的并经国家认可技术质量监督资格的机构进行仲裁。 三、扣罚结算办法 1、各项质量责任按批次考核,甲方将考核表传真给乙方,乙方如有异议须在10天内作出书面报告给甲方供应部,经核实如有误则作出更正,超期无信息返回即为认可。 2、复检费用由甲方质量部门将费用数额经乙方签认;装试机误工损失和原辅材料损耗损失由甲方统计经乙方签认,然后交供应部、财务从乙方货款中冲减。 3、装试机、汽车厂调试和用户使用的故障退赔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财务部从乙方货款中扣减。 4、上述一切由乙方所承担的费用,甲方以支付的发票或索赔单据为凭证输财务手续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5、结算通知发出
17、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应履行财务手续,如超期乙方仍不输则甲方可单方面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
18、限公司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需方: 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图号) 、标志、单价及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图号) 标志 单价 计量单位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汽车用起动机 QDJ248-000 320.00 台 1.此价格是含税价; 2.每月供货量按需方订单执行或临时通知 空气加热器 KLQ-490-0 22.00 只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按需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的技
19、术文件、补充技术要求或技术更改通知)要求提供合格产品. 三、质量索赔及责任 因供方产品缺陷导致所发生的直接损失及连带损失,由供方负责。 四、交货方式及地方 由供方负责运送至需方仓库,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无合理损耗计算。运输中损坏由供方承担。 六、包装标准 供方保证所供配件达到供方免洗包装标准进行防尘、防锈、防碰损包装。 七、标识 供方提供的产品上必须有永久的易于辨认的标识(或自有商标,但不能是中文)。未经许可不得标注苏林商标及“苏林”字样。 八、包装物处理 非专用运具者包装物不回收。 九、验收标准 按双方所签《配套协作件质量协议》执行。 十、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由供方开具相应发票,帐龄满二个月后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合同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