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廉政建设责任制 配套措施追究制度2009-6-8 17:02:50九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加强我站廉政建设,明确站领导、工作人员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形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特制定我站廉政责任制。第一条站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廉
2、政法规,进行廉政教育。(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站的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五)改造监督职责,对本站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员履行职责。第二条站长在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内容 (一)对本站的廉政建设负总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本站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二)定期分析研究本站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工作。(三)关心支持纪检员的工作,
3、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对反腐保廉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亲自出面解决。(四)对上级批办的信访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要亲自落实,督促速查快结。(五)带头遵守廉政准则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管好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六)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发生的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提醒或采取必要措施;督促班子及本站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以及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三条副站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内容 (一)协助一把手抓好本站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
4、部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完成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三)及时了解、掌握分管部门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完善规章制度,防微杜渐。(四)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要主动协助职能部门查处。第四条纪检员在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内容 (一)严肃执纪,确保站内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议、决定、规定、制度、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二)加强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向站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三)认真履行纪检员职责,既从严治标又着力治本,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四)
5、认真履行中央制定的五项党内监督制度中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强化行政监督中发挥职能作用。(五)抓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刹风整纪,教育干部,鼓舞群众,震慑犯罪。(六)协助站长抓好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第五条工作人员在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内容: 1、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2、按规定参加有关廉政建设教育的学习,参加单位召开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自身廉洁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九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措施九江县建设工程质监站廉政建设若干规定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
6、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我站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特制订本规定。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颁布的廉政法规。2、严禁用公款旅游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3、严禁借召开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之机,滥发资料费。4、加强车辆使用、管理、私人用车一律按规定交纳费用。5、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6、严禁借打麻将等娱乐活动进行赌博,一经发现严肃查处。7、不准收受施工单位“红包”。8、本站职工不准为私事找施工单位麻烦,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财物及报销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准向施工单位要求安排各种娱乐活动。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 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领
7、导班子集体智慧,保障各项任务的完成,特制度本制度。一、决策内容站的发展规则,生产方针、计划以及重大改革项目,资产抵押及向外举债,出境考察学习、培训,财务资金的运作,人事、机构调整,干部选拨作用,内部改革方案,管理制度的修订,签订劳动合同,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有关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二、决策的途径与方法(一)决策初期,班子成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构思方案,然后由有关职能部门认证并提出意见,形成决策的预选方案。(二)由站主要领导向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决策意向,待领导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认真思考并进行调研论证后,再将预选方案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形成决策的方案。(三)初步方案在
8、一定范围内公开。听取中层以上干部意见,补充完善后交干部职工大会审议,最后形成决策(决议)方案或实施方案。三、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属集体讨论决定的由集体负责;属个人撰写的要追究决策者的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或报请上级处理。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相互监督、互相约束,密切上下关系,促进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经站领导研究,特制定本站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一、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指领导干部(以下称谈话人)对自己主管或分管的下一级领导干部(下称谈话对象),根据需要进行个别约谈。通过相互接触交谈,沟通思想,提高认识,达到交心、告诫、教
9、育、帮助的目的。二、谈话分工1、站长谈话对象为副站长。2、副站长谈话对象为各分工管辖的对象。3、室主任谈话对象为本室副主任、室员。4、站领导也可以亲自委托或指定下一级领导与下属谈话。5、必要时,站领导也可直接找部门工作人员谈话。三、谈话的形式方法和内容领导干部与谈话对象的谈话,主要以三种形式及内容进行:1、定期谈话。重点围绕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生活等情况进行谈话,每年不得少于一次。通过谈话、交流思想,增进团结,增强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2、戒勉谈话。谈话对象因职务或岗位变换时,谈话人要及时找谈话对象进行戒勉谈话,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使谈话对象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3
10、、针对性谈话。当谈话对象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出现不良倾向和苗头,或群众对其有所反映,且经查核确定存在一定问题,要求谈话对象作出一些回答,分析产生问题原因,拟谈话内容提纲,做到有的放矢,以增强谈话的效果。四、建立谈话登记制度。谈话人要建立谈话记录本,将每次谈话的时间、地点、对象及内容登记清楚,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询,每年底由人事部门组织检查一次。站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中发办199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实际,制定站长、副站长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制度。(一)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和参加集资的情况;(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三)本人、子女
11、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四)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五)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主管人;(六)本人认为应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登记制度 一、根据中纪发199610号文件的要求,我站干部职工实行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二、本规定所称礼品指:礼物、礼金、礼券以及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礼品;三、我站干部职工在国内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开展公务活动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和礼券,不论数量多少,一律登记上交;四、我上干部职工都应执行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五、收受礼品的登记和处理工作
12、,由站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站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学习,搞好我站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我站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一)学习时间质监站每月至少组织安排干部职工用一天以上时间进行学习,一般安排在星期五进行集体学习,特殊情况可作调整,但必须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二)学习内容主要是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政规,上级文件、规定等。(三)学习方法坚持以集中学习为主,分散自学为辅。(四)措施要求1、必须认真做好学习情况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讨论发言情况。2、每年开展结合年终考评,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个人年终考核主要依据之一,无故不参加
13、学习2次以上的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九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市纪委关于切实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的要求,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江西省政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意见,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站。第四条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及有关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第五条责任追究主要
14、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通报批评;(二)责令检查、限期改正;(三)取消评先资格或已获得的荣誉;(四)责令辞职;(五)降、免职务;(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上述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第六条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应根据违法违纪事实、情节以及其职责范围,分为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二)直接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三)重要领导责任者
15、,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理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第七条责任人参与违法违纪事件,应追究其直接责任,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八条站长对班子成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长期失察,致使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撤职以上处分的,追究站长的直接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因疏于监督、教育,致使股室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撤职以上处理的,追究分管副站长的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还要追究站长的重要领导责任。第九条站领导班子成员连续两年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受处分的,责令站长辞职或对其免职;各股室连续两年出现违法违纪总量受处分的,责令分管副站长辞职或免
16、去其职务,同时追究站长的重要领导责任。第十条对责任追究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股室一经发现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应书面报告纪检员,除对人依法处理外,对其主管或分管领导是否应受到纪律追究要提出建议交有关部门调查。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一)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或对一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公开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行为,不报告、不批评、不制止,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二)对本
17、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闹事、罢工或者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生产、工作正常秩序的或者在发生重大事件不及时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三)对在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或违法乱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有关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办理,或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对负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并受到省市主管单位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四)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
18、大案件(以国家核定的重大事故额度为标准),要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应责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五)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撒销职务,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撤职处分。(六)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对负
19、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七)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的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给予该领导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
20、除处分。(九)因违纪或事故出现重大经济损失(以国家核定的额度为标准),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职务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职务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十)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等次的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具有上述怀表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对照所给予的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在进行责任追究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理:(一)顶风违纪且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二)对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制度有对抗、阻挠、干扰、破
21、坏行为的;(三)对执行追究制度的工作人员或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四)强迫、唆使属下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五)其它需要依法依纪加重处理的。第十三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一)对责任追究能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态度诚恳、主动承担责任的;(二)主动纠正错误、积极挽回损失的;(三)有其它立功表现的。第十四条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上级党委或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办理。主要程序有:(一) 责任人所在单位写出情况报告,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写出检讨材料,检讨内容包括事件的经过、本人应负的责任、对错误的认识等,连同直接责任人所犯的错误材料,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二)经上
22、级纪检监督机关调查研究后,认为应对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支部)提出追究建议或征求意见。经党委(党组、支部)同意后,需责成责任人辞职或免职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将党委(组)的决定转告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应认真落实责任追究的有关决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三)必要时,上级党委(党组)或纪委可直接决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四)立案查处的程序按办理违纪案件的一般程序办理。(五)责任追究的范围一般为直接责任人的部门责任人和单位分(主)管领导;事件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较大的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可视情节追究单位的主要领导。第十五条责任追究的情况应及时载入档案卷宗,作为
23、管理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十六条责任人对被追究纪律处分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
24、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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