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命条款培训 记录单位:50645队 学习起止时间 (学时数) 月 日至 月 日,共 学时 主讲人 学习内容 有限空间作业保命条款 吊装作业保命条款 高处作业保命条款 挖掘作业保命条款 井控作业保命条款 学习地点 参加人员 见附页 实际参加人数 记录人签字 学习负责人签字 为保证我队员工的生命安全,使员工从思想和理论知识上对公司下发的保命条款有足够的认识,特进行此次培训。此次培训内容主要如下: 1) 有限空间作业保命条款内容如下: 一、任何人不得在未进行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的情况下从事有限
2、空间作业。 二、任何人不得在未具备强制排风、通风的条件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三、任何人不得在设备电源、动力源未切断,且未上锁挂签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四、任何人不得使用非安全电压的照明设施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五、任何人不得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同时,马队还向大家解释了相关的概念如下: 1. “有限空间”是指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且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主要包括泥浆罐、泥浆池、水泥罐、闪蒸罐、分离器、储油罐、计量罐、污水罐、锅炉、管道、坑洞、下水道等密闭或半密闭空间。 2. 第一条中“氧气、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浓度”是指氧气浓
3、度应保持在19.5-23.5%;硫化氢浓度阈限值为10 PPM,安全临界浓度值为20 PPM,危险临界浓度值为100 PPM;一氧化碳危险临界报警值为35 PPM,爆炸极限为12.5-74%;天然气爆炸极限为5-15%。 3. 第四条中的“安全电压”是指在金属容器中使用的安全电压为24V,非金属容器中使用的安全电压为36V。 2) 吊装作业保命条款内容如下: 一、任何人不得在未持有效证件的情况下从事起重机操作、指挥、司索作业。 二、任何人不得在吊车支腿未打稳、未试吊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三、任何人不得使用非标准、非完好的吊索具起吊物件,或在钻、修井机坡道上使用非专用的提丝、吊带起
4、吊管具。 四、任何人不得在未断电的输电线路正上方、正下方和危险距离范围内进行吊装作业。 五、任何人不得在物件捆绑不牢、棱角处未加垫衬和未按规定使用牵引绳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六、任何人不得在大雾、雷雨、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进行吊装作业。 七、任何人不得在吊装物移动范围和可能坠落的危险区域内活动。 相关概念如下: 1. 吊装作业是指使用汽车吊、随车吊、旋臂吊、龙门吊、桥吊、电动葫芦、气动小绞车等起重机械进行的吊装作业,以及使用钻、修井机游车吊装管具、设备的作业。 2. 第三条中的“非标准、非完好的吊索具”是指达不到公司《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中所规定使用要求的吊索具,以及达到判
5、废标准的吊索具。“非专用的提丝、吊带”是指使用钢丝绳、棕绳等不规范的吊索具。 3. 第四条中的输电线路安全距离是指起重机、被吊物和吊索具最大摆动位置,与输电线路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具体为:1KV以下线路至少为1.5米,1-10KV至少为2米,10-35KV至少为4米,35KV以上至少为5米(以上距离不包括雨、雾、潮湿天气)。 4. 第七条中的“危险区域”是指吊装物可能坠落的范围,尤其是钻井、井下进行吊装管具时,坡道前方及两侧管具可能滑落的范围。 高处作业保命条款内容如下: 一、任何人不得在未正确使用攀爬保护器或防坠落差速器的情况下攀爬井架、防喷器等设备设施。 二、任何人不得在未正确使用
6、安全带的情况下从事高处作业。 三、任何人不得在未断电的输电线路正下方和危险距离范围内进行高处作业。 四、任何人不得在雷雨、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进行室外高处作业。 五、任何人不得在高处作业时使用没有安全尾绳的工具或抛掷物件。 相关概念如下: 1. 高处作业是指作业面2米以上位置进行的作业。 2. 第三条中的输电线路安全距离是指作业人员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及设备最大摆动位置,与输电线路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具体为:1KV以下线路至少为1.5米,1-10KV至少为2米,10-35KV至少为4米,35KV以上至少为5米(以上距离不包括雨、雾、潮湿天气)。 挖掘作业保命条款 一、任何人不得在
7、未了解施工区域地下油、气、水管线和电缆等情况下进行挖掘作业。 二、任何人不得在挖掘机作业半径范围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挖掘作业。 三、任何人不得将挖掘作业的弃土放置在坑边1米以内,或堆放高度超过1.5米、坡度大于45度。 四、任何人不得在坑、槽、井、沟的边缘1.5米范围内停放或使用重型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在未断电的高压线正下方和危险距离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 相关概念如下: 第五条中的输电线路安全距离是指挖掘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路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具体为:1KV以下线路至少为1.5米,1-10KV至少为2米,10-35KV至少为4米,35KV以上至少为5米(以上距离不包括雨、雾、潮湿天
8、气)。 3) 井控作业保命条款内容如下: 一、任何人不得在未持有效证件的情况下上岗操作; 二、任何人不得在没有经过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打开油气层; 三、任何人不得在油气层井段高速起管柱和“拔活塞”起管柱; 四、任何人不得在起管柱工况下不及时灌注钻井液或压井液; 五、任何人不得在打开油气层的情况下不按要求坐岗; 六、任何人不得违反 “发现溢流立即关井、疑似溢流关井检查、确认溢流立即上报”的要求; 七、任何人不得在没有节流控制的情况下排放溢流; 八、任何人不得使用旋转防喷器代替井控装置进行高压油气井的压井作业; 九、任何人不得在井未压稳的情况下进行后续作业。 相关概念如下: 1
9、 第三条中的高速起管柱是指起钻速度超过0.5米/秒。 2. 第三条中的“拔活塞”是指当井下管柱带有大直径工具,或井下工具如钻头、扶正器等发生泥包、稠油包,致使工具与井壁之间无环空间隙或间隙很小,当管柱上提时产生较大的抽汲力,这种现象称为拔活塞。 通过此次培训使员工对保命条款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保障了员工在平时的工作中的安全。 保存部门:50645队 保存期:2年 参加培训人员签字 序号 姓名 时间 序号 姓名 时间 1 25 2 26 3
10、 27 4 28 5 29 6 30 7 31 8 32 9 33 10 34 11 35 12 36 13 37 14 38 15 39 16 40 17 41 18 42 19 43 20 44 21 45 22 46 23 47 24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