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蓝天志愿者协会
财务审批程序
一、申请
1、申请用款的成员或部门于活动开始前至少7个工作日向协会秘书处提交正式用款动议(包括用款说明书和用款申请表);
2、申请用款的成员或部门于用款开始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秘书处正式提交用款申请表。
二、审批
1、用款申请由秘书处初审报批,按照规定格式、内容提出用款意见;
2、秘书处于收到用款申请表2日内提交初审可行后的用款申请书,由常务副会长审核;
3、常务副会长于收到用款申请表1日内提交审核合格后的用款申请书,由会长审批;
4、紧急用款需临时成立应急审批小
2、组现场办公,突击完成审批流程;
5、大额用款审批流程结束后,需经常务理事会通过方可实施;
6、任何未经审批流程通过的用款行为,均不得动用协会相关资金。
三、报销
1、秘书处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申请书所列项目,做好报销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常务副会长审核,做到日清周结;
2、常务副会长审核后的报销单据,需经会长最终审批方能生效,秘书处必须于每周五下午前,通知报销人员或部门报销单据的最终审批结果,方便报销人及时到财务处领取报销费用。
合肥蓝天志愿者协会
2014年元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