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说明
建设部制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文中对《建设工程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列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了具体说明: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 过5m(含5 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 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5m(含5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体系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吊蓝式脚手架;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活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大河导流;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