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1
旺苍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时间: 年 月
学生基本信息
照片
学生
性别
名族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学生电话
户主
姓名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贫困主要原因
是否建档定卡贫困家庭
就读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
学校属地
学籍号
入学时间
年 月
学段年级
是否住校
申请资助项目信息
已获资助项目
2、
已获资助金额
元
申请资助项目
申请资助项目
元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
银行卡号
开户 银行
审核部门意见
户籍地村委会初审意见
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复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就读学校证明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意见
3、
证明人签字:
联系电话: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资助对象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在享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基础上,仍存在与就学直接相关的有特殊困难的学生。2、已获资助项目包括学期教育的“三儿资助”、“保教费减免”;义务教育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费”;高中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等。申请资助项目包括:校内生活、季月购置、购买教辅等。3、本表由学生或监护人于春季学期3月30日、秋季学期9月30日前填写并到村社初审、学校核实确认后交户籍乡镇、乡镇汇总公示复审后,将汇总表、申请表上报教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上报资料包括接受资助款项的工商银行卡和持卡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