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市东川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及审定管理办法(试行) 东政发〔2011〕213号 第一条 为规范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定程序,提高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定质量,完善城区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定,均应符合本办法。 第三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编制单位对实施开发地区的各类性质用地的分析和评审、建筑空间布局、绿化配置、交通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管线综合、竖向设计、建设时序、建筑保护以及经济测算等作
2、出具体安排的规划。 第四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由建设实施单位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委托有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和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第五条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相应区域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审查工作。 第六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内容、编制依据、成果等。 (一)概念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一种。 (二)内容 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
3、证; 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三)编制依据 1.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3.各类建筑工程造价等资料; 4.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供的条件设计图。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1.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
4、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a.总用地面积; b.总建筑面积; c.住宅建筑总面积其他建筑面积; d.容积率、建筑密度; e.绿地率; f.停车位; g.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2.图纸 (1)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 (2)规划地段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 (3)规划总平面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 (4)道路交
5、通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5)竖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6)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 (7)日照分析图; (8)绿地系统规划图。包含局部绿地、小广场等图纸和植物配置名录; (9)各单体构建筑平、立、剖面图; (10)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 第七条 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委托有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和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6、 第八条 申报审查资料 申报审查单位应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包括全套纸质资料及电子文件资料。 第九条 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并填报项目建设承诺书、建设项目建设时序计划表和设计成果真实性承诺书。 第十条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申报文件后,根据需要征求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组织相关专家和专家组进行评审,按要求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查。待评审通过后报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 第十一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后应依法向社会公布。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有效期为3年。 第十二条 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得随意修改。确需要修改的,区住房和城乡规
7、划建设局应当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修改,并应当采用公示、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对违法编制或者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机关不予审定。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对提供的规划成果中各项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承担。 第十五条 对违法审定、审定不当或者违法变更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对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予以行政处分,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东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
8、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 2.建设时序方案内容 3.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要求 4.修建性详细规划申报必备图纸、材料及审定要求 5.项目建设承诺书标准格式 附件一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主要内容 一、用地情况(包括用地位置、面积等)。 二、用地性质(各类用地的用地性质要求)。 三、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等)。 四、建筑退让(建筑物退让、道路、河道、高压走廊、用地界线等要求。 五、建筑间距要求(建筑日照间距
9、消防间距等)。 六、交通组织和停车要求(地块出入口,停车标准、无障碍设计要求等)。 七、公共设施配套要求(包括教育、文化、体育、社区卫生、社区管理、市政公用等)。 八、城区景观要求(沿街建筑景观、绿地景观等)。 九、竖向设计要求(包括地下空间利用)。 十、管线综合要求(水、电、气等)。 十一、其他要求(包括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配建比例、沿街楼的间距比例、建筑节能、节水、涉及的各种规范、规定的要求等)。 附件二 建设时序方案内容 一、建设周期; 二、年度建设计划安排; 三、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时间和周期安排等。 附件三 修建
10、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要求 一、区位情况 (一)区域位置图:项目地块在城区总体规划的位置; (二)区位环境图:项目地块周边的环境,包括周边用地、规划、现状情况等。 二、现状情况 (一)用地现状图(黑白线图1:500—1:1000);图纸需反映地块范围及周边、内部的用地情况,包括现状的建筑、水面、树木等; (二)现状资源分析图:包括自然景观资源、人文资源、交通资源等。此项为可选内容,依据项目具体特性进行确定。 三、规划条件图 规划设计条件及其附图,附规划条件复印件。 四、规划用地性质图(1:500—1:1000) 反映规划地块的各类性质、占地面积、退界等要求,附用地平衡
11、表。 五、规划总平面 (一)规划总平面图(彩色1:500—1:1000),形象的反映建筑、道路、绿地、水体以及其他设施的空间布局。 (二)规划总平面图(黑白线图1:500—1:1000),准确的反映建筑、道路、绿地、水体以及其他设施的空间布局。 内容包括: 1.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及相邻周边地形; 2.建筑物功能、编号、基底面积、层数、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 3.城区道路坐标、红线宽度; 4.建设用地道路走向、宽度、出入口位置,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位,尽端式回车场布置等。 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
12、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其中总建筑面积的住宅部分应细分各类用户的建筑面积,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以及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配套设施部分应细分社区管理等各类用房的面积。 七、道路交通规划 (一)道路交通规划图 道路宽度、坡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涉及城区道路及内部道路的断面形式,出入口宽度、定位坐标以及无障碍设计等。 (二)停车布局图 地下、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位,停发车方式,尽端或回车场布置等。 八、绿地系统规划图 公共绿地、专用绿地、宅旁绿地、街道绿
13、地的界线和绿地布置,重要绿地应增加景观设计和绿化植物配套图。 九、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配套服务设施的功能、位置、用地界线 十、基础设施规划图 配套公共基础设施(配电房、煤气调压站、垃圾站等)位置、用地界线。 十一、竖向规划图 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与建筑物的坐标、地面排水方式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解决好与城区道路的关系等。 十二、管线综合规划图 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管线与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径、埋深等。规划内容还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十三、建设时序
14、 包括建设周期:年度建设计划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时间和周期安排等。 十四、日照分析报告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 十五、建筑单体选型方案、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十六、效果图 包括规划鸟瞰图或规划模型、重要节点和城区界面的透视效果图,具体要求: (一)规划鸟瞰图和透视效果图应包括日景效果图和夜景灯饰效果图二部分; (二)重要节点和城区界面透视图的视角选择应考虑从城区主、次干道,并以人的正常视线高度,特殊地段应增加建筑与城区地标物的实景融入分析。 十七、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居住小区级以上可为1:1000。 附件四 修建性详细规划
15、申报必备图纸、材料及审定要求 一、申报文本图纸内容(通常采用2#彩图,软册装订) (一)区域位置图; (二)区位环境图; (三)用地现状图(黑白线图路1:500—1:1000) (四)规划条件图 (五)规划用地性质图(1:500—1:1000) (六)规划总平面图(彩色1:500—1:1000) (七)规划总平面图(黑白线图1:500—1:1000) (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九)道路交通规划图 (十)停车布局图 (十一)绿地系统规划图 (十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十三)基础设施规划图 (十四)竖向规划图(不含内部标高) (十五)管线综合规划图 (十六
16、日照分析报告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 (十七)建设时序 (十八)重要建筑单体选型方案、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十九)效果图(鸟瞰图、重要节点、城区界面的透视效果和图夜景灯饰效果图等) 二、大版图纸(2号图版) (一)规划总平面图(彩色) (二)鸟瞰图 (三)重要节点和城区界面的透视效果图 三、规划必须审查的图纸及材料要求 (一)区域位置图 (二)规划用地性质图(1:500—1:1000) (三)规划总平面图(黑白线图1:500—1:1000)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五)道路交通规划图(高程不作为审查依据) (六)停车布局图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八
17、基础设施规划图(以相关专业部门的最终审核为准) (九)管线综合规划图 (十)建设时序 (十一)日照分析报告(形式审查) (十二)效果图(鸟瞰图、重要节点和城区界面的透视效果图、夜景灯饰效果图) 附件五 项目建设承诺书标准格式 承 诺 书 承诺人: 我单位(个人)于 年 月 日通过 (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或经批准转让)方式获得位于 路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出让合同金额 万元,土地用途为 。 根据国发〔2004〕28号
18、文、国发〔2006〕31号文有关规定,为防止土地闲置、浪费资源,现向区规划局、区国土局承诺如下: 一、保证开发建设项目在其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和单体)经规划部门批准之日( 年 月 日)起三个月内(截止日期 年 月 日)实质性开工建设。 二、建设项目规模与建设期限的要求: (一)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米以下(含2万平米)的项目,建设单位需书面承诺1年内全部建成(以结构封项为准,下同); (二)总建设面积在2万平米以上,5万平米以下(含5万平米)的项目,建设单位需书面承诺1年半内全部建成; (三)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10平米以下(含10万平米)的项目,建
19、设单位需书面承诺2年内全部建成; (四)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上,30万平米以下(含30万平米)的项目,建设单位需书面承诺2年半内全部建成; (五)总建筑面积在30万平米以上的,50万平米以下(含50万平米)的项目,建设单位需书面承诺3年内全部建成。 (六)总建设面积在50万平米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需书面承诺4年内全部建成。 项目建设时序计划表(见附表)作为承诺附件与承诺书同时生效。 三、保证按时开工建设并按承诺建设期限及建设时序计划表建成,否则自迟延开建设之日( 年 月 日)及超出承诺建设期限起,每月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地价款的1%缴纳计算违约金,按月缴入区财政土地出让金专户。 四、本承诺书签字盖章后生效。保证无条件按照上述承诺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全权负责。 五、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作为开发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合的附件,与土地出让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六、区规划局、区国土资源局各持一份。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