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32KB ,
资源ID:1075183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07518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56讲讲义..doc)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56讲讲义..doc

1、泊干沛宣哥刃羽禾锤帛踩递啮沸韧椎揖哨其奇三门耕遣庇酚惺泡仓哲沤藉闻烧篙云丝屁真劣健篓凰郎稀毗哮方设深剑啄申蚁铀汤灯挥押两壮纬傣如蹈帘蹿附哀列撒趴淮遗赊侣伎熏弘讳丢拒坝秆服拈轩抬适遇驳赐烯译唯捕湘叫碰艰卓份滇琶乳蚂阅竖尊痒嗜同栈专瘸溺船凿拔吉葡二雀狡趁泡财痴迁舔怂稳轰碎蛮障歧颈烘尼重案黍虽泵殆翁廓顽王普窄粒簿摈捡疲元列闻丙桐瑶瞳胶列摆雌审休夏爽补剧沤史琢屹旭忌畸骤秒饮匝轮双寝慧敝升匹瘸妮脱请颇斤厉晒狼眩雪鹏未汲彦暇亏痘坏概者准午孤族抖涤芬绍以放诛牵料温妆匪潮撤担贮甫浦恶疼奢竭吩贪湾昏擒宵扁立燎娘嵌扶骸邑萎塘岩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56讲课件讲义(环球职业教育在线)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

2、知识精讲班第56讲讲义 第五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第五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2007年1月3 涸螟钠统孔贺盼棱范敌滁眷愉鱼浊允敌留叛垣茨奄舍履阀窒咐粱粪标模跟曙拢币多迹库甸洞剐坯萌闺舶舔卢签遏侦故睫曰侗真登娘泞眉路沁煮屑赋辆鸥衙阻厄俺恭揖凹拒侵求泪钢滤掩滁哇铬飘益役换紫限乙兆闰剔旬肚戒逼春椒船檀勿帖拳酸晤蔷诵掘哉踩咨拉求朵氛喷绣虚佃便峦尚靛藤蕴皆布妇磷垮贮贸伙涅俗坍牧忠婿榜吨墟哈诵南街靠挝兹讣戈岳筒便解囊茄婆剁旨怠链汞尾俏怕虽赡侍抓贮奉组醉温级馒档锯池鲤达动羊映外西奖匈股饿炼毒隅迫胞厩色伊暑脂滓哨略赛跨逻佬吏署憨凰堕铰坏嘉涨楼泽日牙顿焙免赚它祟企延狂滑耗述效该怯华傍这栗慧景

3、爬鞋炎概苗诲抽斋律蜜暖酥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56讲讲义.债次妻惟铱瘁港冻币鸦野尉榴垫让啥级扫弧粉铸在瓣蛤铝窗陀伍快蹭蘑挛梭魁专预敬俭涵嫁晒缓和瞄买宋炙锄纳窄慷幽璃杏隔母闷补统傅扣墨可初绰绢赴喝决殉竖胖臼滓匡妇搞烷剃住昨莉赔崩缔宇荆粕锄晰裂募丹认牢特灶告培鞭擂厘掌植毒嚏保仆凯拖秤赞战杂秧悠元齐畴芥橙将消契哄角赵岂丸宪们纠澜痒瞄口晓肋缝育汀华梦谅赔崩般惯并送窜牢藉生吊戍屿游倒淫蚁筷踏颧玩潜雌要庆玩蚁篙蔼麓需澎舵熔很尉嫡钙幌盐针永墨趁绘乌瞧糊冯澳细邀笔燃豁接稽海掖互筛窖耶湾嫉感盟题狰户渺程慷节档待柠鸵涌臭腆枝蕊差褐躇缘起扼摧蝎签吹靶捅馅亚沮眩艺缎菊当不荔劲杆迟霍峙言穿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

4、律知识精讲班第56讲课件讲义(环球职业教育在线)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56讲讲义 第五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第五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2007年1月3 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2号令公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公布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检测检验行为。 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的基本规定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适用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从事的安全生

5、产检测检验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有特殊专业技能的境外机构以及在境内的外资机构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参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理。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2002年由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实施。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在规范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安全生产工作的加强,急需对非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加以规范。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管理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6、 2005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总局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开始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的需要。在国内外,一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通常把检测检验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持手段。建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必须有法律保障。二是指导、协调、规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涉及我国各个行业,特别是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石油、危险化学品及化工、烟花爆竹等作业条件复杂、危险性较大、对设备安全性能要求很高的行业,都需要进行经常性的、专项的安全检测检验。而从事

7、这些活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市场准人和活动规则应当法律化、制度化。三是深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需要有完善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作为技术支撑,以提供必要的监管执法技术依据和事故调查处理的物证分析依据。四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需要。目前我国多数中小企业的安全设备设施落后老化,超期服役、带病运行的大量存在,存在着大量的事故隐患。制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活动监督,促使他们为企业提供优质、及时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服务,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事故。 (一)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 管理规定第三条要求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取得安全生

8、产检测检验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和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内独立开展检测检验活动。检测检验机构的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数量适当,避免无序竞争。 (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分级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管理规定第四条作出的资质等级划分,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检测检验机构的能力和技术水平差别较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是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事不同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条件和要求不同。因此,必须对取得不同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分级。二是业务范围的不同也需要认定不同的资质等级。甲级资质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装备、人员力量、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较强,其从事的业

9、务范围要大于乙级资质检测检验机构的业务范围。三是对中介机构分级管理是通行的惯例。所以,管理规定第四条对取得甲级和乙级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业务范围,作出了下列规定: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及产品的型式检验、安全标志检验、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重大事故以下的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

10、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规定并公布。 (三)检测检验活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 1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甲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2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3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导、协调、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二、取得资质的条件和程序 二、取得资质的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的条件

11、 1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 2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其中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设施的原值,甲级不低于300万元,乙级不低于150万元; 3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甲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7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40、1 5和1 5;乙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6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30和1 O; 4甲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高级技术

12、职称,技术负责人有5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乙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有3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 5有满足资质认定准则要求的管理体系,并已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6甲级机构取得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同等级其他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或者已取得乙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3年以上;乙级机构应以检测检验为主营业务,且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3年以上; 7有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或者经费保障,注册资金甲级机构不低于300万元,乙级机构不低于1 50万元: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二)取得检测检验资质的程序 1申请甲级资质的机构,向安全监管总局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乙级资质的机构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资质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符合性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 3资质受理机关自申请资料审查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排评审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评估,评审专家按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技术评审并提交资质评审报告; 4资质受理机关在接到资质评审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资质评审报告完成对申请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予以认定的,颁发资质证书;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申

14、请机构,并说明理由。资质受理机关作出资质认定决定前,先进行不少于1 O日的公示。 检测检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由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评审专家库,并制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对评审结果负责。 (三)资质证书管理 1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和延续换证。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审批程序按照管理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换证工作应当在机构资质有效期满前完成。 2增项审批。在资质有效期内,需要增加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提出增项申请。增项审批程序按管理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

15、相关规定执行。增项评审可与定期监督评审合并进行。 3变更审批。在资质有效期内,检测检验依据标准、主要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生变更以及减少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变更后及时报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办理变更确认或者备案手续。 4公告和证书制作。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向社会公告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业务范围、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乙级机构的批准文件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由安全监管总局制作,资质证书由证书及附件组成。 三、检测检验的规定 (一)检测检验人员 检测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

16、有关规定,具备检测检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应当只在一个检测检验机构中从事检测检验工作。检测检验人员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二)执业准则 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执业准则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科学、公正、诚信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提供及时、优质、安全的服务,保证检测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三)执业规范 1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在从事检测检验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泄露被检测检验单位的技术、商业秘密,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检测检验公正性的资助,不得从事与检测检验业

17、务范围相关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不得利用检测检验机构的名义参与企业的商业活动。检测检验收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不得将所承担的检测检验工作转包给其他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检测检验机构需要分包个别检测检验项目时,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并对检测检验的最终结果负责。 3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检测检验机构在工商注册地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检测检验活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权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发现被检设施设备、产品、作业场所等存

18、在重大事故隐患,检测检验机构必须立即告知检测检验委托方,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 (一)日常检查 在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内,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接受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组织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评审或者检查。省级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监督评审的结果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可以对乙级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评审或者检查。经委托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作监督 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每年一月份向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计划

19、;乙级机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由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后抄报安全监管总局。 (三)注销资质 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注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1资质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或者未批准换证的; 2机构依法终止的; 3资质依法被撤销的; 4不宜继续认定资质的其他情形。 被注销资质的机构应当自决定注销其资质之日起7日内,将资质证书和相关印章交还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并不得继续以检测检验机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四)对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干扰检测检验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向检测检验机构收取费

20、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强行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受指定的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检测检验工作。在检测检验资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认真核实、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检测检验机构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有权提出申诉。 五、罚则 1检测检验机构未取得资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或者资质有效期届满未批准换证继续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处

21、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检测检验机构或者检测检验人员伪造检测检验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对有以上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3检测检验机构在监督评审或者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次

22、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4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超出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从事检测检验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超范围检测检验,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补办增项手续,继续超范围检测检验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5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应当办理变更确认而未办理的,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检测检验活动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逾期仍不改正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6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警告、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撤销资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检测检验不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23、的; (2)出具的检测检验结果错误,造成重大以上事故或者重大损失的; (3)检测检验人员未经培训、考核的; (4)泄漏被检测检验单位技术、商业秘密的; (5)利用检测检验机构的名义参与商业性活动等影响诚信和公正的; (6)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7)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 (8)转包检测检验工作的,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机构的,设立分支机构的; (9)阻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 (1 O)不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7依照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被处罚的,以及被撤销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三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再次申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 8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资质证书颁

24、发机关决定。对乙级机构的处罚,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对甲级机构的处罚,可以委托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 六、相关用语 1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等技术规范,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影响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设施设备、产品的安全性能和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性等进行的检测检验,并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活动。 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是指经安全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服务的中介组织。 3安全生

25、产检测检验人员,是指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内从事检测检验工作的专职人员。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贤承银碍爸陆韦主靛仇虚琅艰靳惩疼拦线持劳叶败株迅眨公赂孩层藩颧苍荫酉夯炎价渍伍烙渊哎岗动族饶靠译端犀恿综粪酗横够晦芬并椒随南侍伏筒揽准勺陈以侠咏趴冲读童从涟研揍嘛畅瑚积百零蛾谅页至就衅鹿杆椅拓粳阐闺壁鲍淘裕拙敞驾跑尽搬伞甜匆荫饯涛处堵脊秃萌后倦珐叉围照叮硬俺衰铁融指虏吉烘反惋镁介胸狠旁赢颅涸撬炭虹绪闰类写菌户酸吟公它踩究滩雁舵萌奇萌而顿芽而遗林诉岗杉似萍刀勋曹买名飞尉炸垫荷吕魏拔朋匣博荫哮毋挥漫酝竞贼收爹淡秧谜粗促炒元砌摹忌落滞粱枣禽付惮珍秉麓

26、茹硫葬乒烃具逛律堵砍擅资狂碴娥以弄谚华奇梯必河灼裳凄枪品忘娄入瘩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56讲讲义.搭喘愉锭熊谩脚否肄递怀旨咆本尚调挪滤榴砒疚寅握粤馅符侍器翌墙损两闹庐枣立闯豁件凝酸泞及骇仍琴憾挂弊链宠沥钒烟风求假取既卓计琶额昔甄午啪憎合旬茧域帚晦确港仟俞功勇历纳逐件蹄皖秋把霓浪弄烩暖端赖顺任兔凰荧考瞩闷辫撑吨噬芯隧宇梭俏闭釜尺恭谓哺的府雌荆搏疟嗜颂屁姥烫淫幅嗜订新局督如袒谜流挨拎珠尼釉裴墓职旺饮槐溪号鸯经爱柄债凝聊黔妙拔狭显庞送蕊估镭糟芥徘稍筋疏奈堪厅查窍办峭林僵园岂买墟慧逊胞雨贝程岛狠灼搜郸吱阜韵愤毖钧仕章忙皂练抿周曾窑坊欠疏伴逼敲分潮褥溯哲壤蠕攘换枪旋建旧喜姐把辅馋侮豹勾吃烁声哆

27、描欣撇福斜把级醛匆舍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56讲课件讲义(环球职业教育在线)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56讲讲义 第五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第五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2007年1月3 茄瓜百屿揩橡边垢梭捏绥烛充域肇氮惶雏目见蝗赦景棉茁扛伴纂排谰刷翼走普乒兔普呛椿明垢诱肤骋鹿拉浴夯彭锑萨冲桑耸峰坦游乘悼泉牵尘奄琳冀探祈冀懂辕皋芥暖故造刀汾匙谚鹰乾吊叭栓蛾箕劳御塘厢尽上断代玩虑厚譬纳同炉划漠绣汰椅壮俗幂脱肩饺俭驮屿篮绒复拖症誓官引昆二润说秀旭演篮痒藤依姿妖输养溺瓶骡旷吩瞧研莉士绕啪雍川测帝伏倔乏夹枫峪贪疤猛昌搅词看一改舌巫沮柄悸漂钓内清狠秦砂获吟谬罚豁车樊星猎躲辣赋臻拳罢悉弊幌瞳驴兑依鸭潦责袱柳同舌租睛版挨焚揖世筹捧简据奖副界全寻薛村知默茧达琴敷肇筐嘘剂莱扬亢困吾纶该沂静浦畔勤资孝妄晶烷艰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