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 行车组织规则 (修订版) 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 二00七年三月 (交旅专业组樊坤) 目 录 总 则…………………………………………………………………3 第一章 主要行车设备………………………………………………4 第一节 线路道岔…………………………………………………4 第二节 车站………………………………………………………5 第三节 信号设备…………………………………………………6 第四节 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系统…………………………………7 第五节 通信设备…………………
2、………………………………8 第六节 供电设备…………………………………………………9 第七节 列车车辆………………………………………………...11 第八节 车辆段…………………………………………………...12 第二章 行车组织…………………………………………………...13 第一节 组织指挥原则…………………………………………...13 第二节 列车运行………………………………………………...16 第三节 列车到发………………………………………………...21 第四节 列车出入段……………………………………………...23 第五节 列车折返………………
3、………………………………...24 第六节 列车防护与救援………………………………………...25 第七节 车辆段调车作业………………………………………...28 第八节 工作车开行……………………………………………...30 第九节 道岔管理………………………………………………...31 第十节 列车运行及调车速度…………………………………...33 第三章 行车闭塞……………………………………………………34 第一节 基本闭塞法………………………………………………34 第二节 电话闭塞解除法…………………………………………35 第三节 电话闭塞法…………
4、……………………………………36 第四章 信号显示……………………………………………………39 第一节 基本要求…………………………………………………39 第二节 视觉信号…………………………………………………40 第三节 手信号……………………………………………………41 第四节 听觉信号…………………………………………………43 第五节 列车标志…………………………………………………44 用语意义………………………………………………………………45 附件……………………………………………………………………46 总
5、则 为保证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的正常运营,根据跨座式单轨运输的特点和三年实际运行的经验,参照国内外轨道交通的有关规定,在原有《重庆轻轨跨座式单轨行车组织规则》的基础上,特修订《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 这次修订的《行规》,着重在行车闭塞、列车运行、列车到发、列车出入段和车辆段调车作业等章节,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使之能更好地实现安全、准点、高效、舒适的运输宗旨。 行车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使各工作环节紧密联系、协同动作。要求所有与行车有关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行规》、严格执行《行规》。 与运营有关的各部门应根据《
6、行规》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 在执行中如发生本规则未涉及的情况,各部门应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上积极处理。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行车组织规则》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原渝轨道总司发[2004]167号文《重庆轻轨跨座式单轨行车组织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第 一 章 主要行车设备 第 一 节 线路、道岔 第 1 条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东起重庆市渝中区的较场口站,经九龙坡区,西至大渡口区的新山村站。 以较场口站折返线车挡为起点,向新山村站方向顺延计程。线路全长18.58km(含两端折返线),其中高架部分长16.03km,地下部分长2
7、55km(解放碑隧道段长度为1.37km,大坪隧道段长度为1.18km)。 按车站中心线计算,较场口至新山村站间运营线路长17.42km。 第 2 条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为跨座式单轨线路。轨道是由钢筋混凝土预制的轨道梁(轨道梁高1.5m、轨面宽0.85m)、钢箱梁和现场浇铸的连续梁连接而成,均为双线线路。线路容许速度为75km/h。 第 3 条 直线地段线路两轨道梁中心线间标准距离为3.7m;区间正线最大坡度为50‰,最小曲线半径为100m;站内最大坡度为3‰,最小曲线半径为300m。 第 4 条 运营线路有:上、下行正线、折返线、故障车停留线和出、入段线。 运营线路上还设有
8、公里(半公里)标、坡度标、曲线标、闭塞分区分界标、速度标、接近车站标、车站中心线标、停车位置标、车挡标和墩柱编号等标志。 第 5 条 单轨道岔是一种特殊的道岔。它是由数节钢箱梁组成的轨道梁,采用电力驱动使轨道梁转辙而构成岔道,以实现列车转线的需要。 车站采用关节型和关节可挠型道岔,车辆段内全部采用关节型道岔。 第 二 节 车站 第 6 条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全线共设有18座车站。最大站间距离1626m,最小站间距离579m,平均站间距离1058m。 其中较场口、临江门和大坪站为地下车站。 其它各站为高架车站。 临江门、大坪站为岛式站台,动物园站为一岛一侧混合式站台,其它车站
9、均为侧式站台。 各站的站台有效长度为120米。岛式站台最小宽度为10m,侧式站台最小宽度为3m。 第 7 条 在较场口、大坪、动物园和新山村站设有道岔(道岔示意图(附件1)),用以办理列车折返、故障列车存放和列车出、入段作业。 较场口站设有0151A、0151B号道岔;大坪站设有0951、0952、0953号道岔;动物园站设有1351A、1351B、1352、1353号道岔;新山村站设有1851A、1851B号道岔。 其它各车站均为无道岔车站。 第 8 条 地下车站的站台靠轨道梁一侧设有全封闭式的屏蔽门,高架车站的站台靠轨道梁一侧设有半高式的安全门。 屏蔽门、安全门由固定门和活
10、动门两部分组成。 在车站综合控制室设有一个紧急控制监控器(PSA),每个站台设有一个站台控制箱(PSL)。当屏蔽门(安全门)出现故障时可进行应急操作。 第 三 节 信号设备 第 9 条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的信号设备是由列车超速防护自动闭塞设备(ATP)、列车运行自动监控系统(ATS)和联锁组成的。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原则上不设置地面信号机,只在有道岔的车站和车辆段设有地面信号机。 地面信号机有:预告、进站、出站、调车、阻挡和出、入段信号机。 第 10 条 地面信号机原则上设置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右侧。但是下列信号机设置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 较场口站故障车停留线到上行线
11、的24R调车信号机; 大坪站下行线到故障车停留线的21L调车信号机; 动物园站上行线的2L出站信号机; 新山村站故障车停留线到下行线的32L调车信号机。 第 11 条 临江门站上行站台外,设有较场口站上行进站信号机的预告信号机。当较场口站上行进站信号机关闭时显示黄色灯光;当较场口站上行进站信号机开放时显示绿色灯光。 第 12 条 车辆段内设有指示调车作业的地面信号机。调车信号机为红色、蓝色和月白色三种显示。 在D17、D18号调车信号机的机柱上还设有数字式进路表示器。 第 13 条 超速防护自动闭塞车载信号是设在司机室内,指示列车运行条件的设备。它通过接收地面ATP设备发出
12、的速度码,显示指示列车运行的条件,能够进行列车超速自动防护。 第 四 节 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系统 第 14 条 运营安全生产调度中心(以下简称:运调中心)采用的是列车运行自动监控系统(ATS)。 各设备集中站、车辆段信号楼装有ATS子系统,其他各中间站、车辆段运转室和轮乘室设有ATS显示和打印终端。 正线、折返线、故障车停留线、车辆段各线和列车上装有ATP子系统。 第 15 条 设备集中站的综合控制室内设有TD-8单元控制台和鼠标台。在“站控状态”下,车站值班员可以人工操作TD-8单元控制台或鼠标台,对本站和所管辖的非集中站的进路、信号实现控制,设置或取消临时限速和预置或取消
13、占用光带等操作,可将折返进路设置为自动控制模式。 第 16 条 运调中心自动监控系统(ATS)故障修复后,行车调度员应会同信号维修人员进行试验,确认设备修复后,方准将控制权从现场办理收回到集中控制。 收回控制权的时机,应在车站没有接发列车作业和相邻两闭塞分区空闲时办理。 第 17 条 在车站综合控制室设有一个紧急停车按钮,每侧站台设有2—3个紧急停车按钮。当车站出现危及人身或行车安全情况时,按下该按钮可同时切断上、下行站台区段、接近区段、离去区段的速度码发码电路和关闭相应信号机,使列车紧急停车。 第 五 节 通信设备 第 18 条 通信设备是指设在运调中心、车站综合控
14、制室、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室和司机室的指挥列车运行的专用通话设备: 1、行车调度电话——是行车调度员与车站值班员或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进行通话的专用电话,具有录音功能。 2、无线列车调度电话——是行车调度员与列车司机、车长进行通话、发布口头命令的专用无线电话,具有录音功能。 遇紧急情况时行车调度员可以对车上乘客进行广播。 3、闭塞电话(站间行车电话)——是相邻车站值班员和动物园站值班员与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之间的直通电话,具有录音功能。 4、公务电话——是设在运调中心、车站综合控制室和车辆段信号楼内的通讯工具。运调中心、车辆段信号楼的公务电话具有强插功能,当行车调度电话故障时,升级为行车调度
15、电话。 第 19 条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在车站站台、站厅、道岔区、重点防护地段、车站两端进站方向和运调中心设有闭路电视设备,供司机、车长观察乘客乘降和车门开、闭的情况;供行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观察车站站台、车门、站厅、进出站闸机、自动售票机、列车到发和道岔转换的情况;供车站值班员观察重点防护地段的情况。 第 20 条 有线广播系统: 1、运调中心有线广播系统——遇紧急情况时,行车调度员可以对车站的上、下行站台或站厅的各区域分别进行广播。 2、车站有线广播系统——是车站值班员用来对车站乘客、工作人员、隧道作业人员以及进入轨行区的人员进行广播的播音设备。 3、列车广播系统——是车长用
16、来对列车上的乘客用报站器进行自动广播或进行人工广播的播音设备。 第 21 条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行车时刻以北京时间为准,实行24小时制。在运调中心设一级母钟,各车站综合控制室和车辆段信号楼设二级母钟,车站站台、站厅和与行车相关的各处所设子钟。该时钟系统为乘客和行车有关人员提供准确、统一的时间信息。 第 六 节 供电设备 第 22 条 供电系统主要由主变电站、10kV供电环网电缆、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接触网系统、区间维修动力照明和电力监控系统(SCADA)组成。 从城市电网引入110kV交流电源,经主变电站降压成10kV后,经10kV供电环网电缆,分别向各牵引降压混
17、合变电所和降压变电所供电。 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将10kV交流电源降压、整流成1500V直流电源,通过接触网向单轨列车供电;将10kV交流电源降压成220V和400V,分别向车站和区间提供照明及动力电源。 降压变电所将10kV交流电源降压成220V和400V,分别向车站和区间提供照明及动力电源。 车站照明分为一般照明、节电照明、事故照明和应急疏散指示照明。 当照明用电故障停电时,各站照明将会自动切换至由蓄电池供电,可维持约1小时左右。 第 23 条 接触网供电方式为双边供电(每个供电区段的上、下行线接触网,由该供电区段两端的两个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同时供电)。 列车牵引、照明和动力用
18、电,通过安装在轨道梁两侧的刚性接触轨、经列车受电弓进入列车用电系统。 面向新山村方向,轨道梁左侧的接触轨为正极,右侧的接触轨为负极。 第 24 条 主变电站设在动物园和龙家湾。 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设在较场口、曾家岩、佛图关、袁家岗、动物园、新山村和车辆段。 其余各站设有降压变电所,车辆段内还设有跟随式降压变电所。 第 25 条 正线牵引供电区段的划分及分段绝缘器安装位置: 一、正线牵引供电区段划分: (一)较场口—曾家岩供电区段; (二)曾家岩—佛图关供电区段; (三)佛图关—袁家岗供电区段; (四)袁家岗—动物园供电区段; (五)动物园—新山村供电区段; (六)新
19、山村折返区段。 二、分段绝缘器安装位置: (一)较场口—曾家岩与曾家岩—佛图关供电区段间: 在曾家岩—牛角沱区间:上行线DK3+631.6靠近曾家岩站站台外; 下行线DK3+631.6靠近曾家岩站站台外。 (二)曾家岩—佛图关与佛图关—袁家岗供电区段间: 在李子坝—佛图关区间:上行线DK6+292.8靠近佛图关站站台外; 下行线DK6+343.8靠近佛图关站站台外。 (三)佛图关—袁家岗与袁家岗—动物园供电区段间: 在袁家岗—谢家湾间:上行线DK9+546.3靠近袁家岗站站台外; 下行线DK9+581.6靠近袁家岗站站台外。 (四)袁家岗—动物园与动物园—新山村供电区段间
20、 在动物园站道岔区:上行线DK12+889.1~883.8; 下行线DK12+396.7~398.3。 (五)动物园—新山村与新山村折返区段供电区段间: 在新山村站内道岔区:上行线DK18+393.6~883.8; 下行线DK18+396.7~393.7。 第 七 节 列车车辆 第 26 条 单轨列车车辆的构造速度为80km/h。车辆分为MC车和M车。MC车是有司机室的客车,M车是无司机室的客车。 1辆MC车和1辆M车组成一个车辆单元,四辆编组的单轨列车由两个车辆单元组成。 列车编组方式为:⊙MC+M+M+MC⊙ 图例:⊙——密接式车钩 +——棒式车
21、钩 第 27条 车辆自重、长度和四辆编组时的载客量、总重、长度表 车辆 项目 MC 车 M 车 MC+M+M+MC 长 度(米) 15.5 14.6 60.2 定 员(人) 151 165 632 允许超员(人) 211 230 882 列车自重(吨) 28.6 27.6 112.4 列车总重(吨) 定员150.32 超员165.32 第 八 节 车辆段 第 28 条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的车辆段设在大堰村车站附近,承担全线车辆的修理、停放和清扫整备作业。 车辆修理分为: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 日常维修分为:列检、月检、临
22、修和换轮。 定期检修分为: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 第 29 条 车辆段内的线路有:试车线、停车库线、列月检库线、检修库线、换轮库线、洗车油漆库线和工作车库线等16条线路。 车辆段至动物园站间还设有出段线和入段线。 第 30 条 车辆段内设有单轨道岔6组。其中八字型渡线道岔1组(1/3、5/7号)、单开道岔1组(17号)、三开道岔1组(15号)、五开道岔3组(9、11、13号)。 车辆段线路平面示意图(附件2)。 第 31 条 车辆段设有信号楼,集中控制车辆段内的信号、道岔,负责列车和工作车(工作车包括限界检查车、线路巡检车、牵引车、电瓶工作车和内燃工作车)的出、入段和调车作业的
23、指挥;负责车辆段内各股道接触网的停、送电(入段线停电必须得到行车调度员批准);负责车辆段内施工作业计划审批、《车辆段进场作业令》下达。 第 二 章 行车组织 第 一 节 组织指挥原则 第 32 条 行车组织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1、车站由车站值班员负责指挥; 2、车辆段由信号楼值班员负责指挥; 3、单轨列车、电瓶工作车、牵引车由司机负责指挥; 4、内燃工作车由作业负责人负责指挥。 全线的行车工作由行车调度员负责统一指挥。与列车运行有关的人员,必须执行调度命令、服从调度指挥。 第 33 条 列车运行图是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所有与
24、列车运行有关的各部门,都应按列车运行图的要求组织本部门工作,确保列车按运行图行车。 第 34 条 列车运行图依据列车在各区间运行时分、各站停车时分、折返站折返作业时分、可用列车数、客流量、各时段的列车间隔时分和不同季节的营业时间分别编制而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证列车运行安全; 2、满足乘客乘车需要; 3、充分利用通过能力,提高运输效率; 4、经济合理地使用运用列车; 5、协调各单位的工作; 6、满足列车维护周期需要; 7、合理安排乘务人员的作息时间。 第 35 条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采用一分格列车运行图。以5秒为最小时间单位,用特定符号表示0、5、10、15、··
25、··和55秒。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上行列车的到、开符号画在站名线下方; 下行列车的到、开符号画在站名线上方。 第 36 条 行车调度员要随时检查列车司机、车长、各站和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执行列车运行图的情况;及时发布有关命令,防止列车运行秩序紊乱;防止列车运行事故发生;随时掌握客流变化,及时调整列车运行间隔;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对列车运行秩序进行调整后,行车调度员应及时通知车站、轮乘室和信号楼值班员。 第 37 条 列车运行
26、自动监控系统(ATS)遇下列故障之一时,行车调度员应向车站值班员下达改由车站控制的命令: 1、当ATS系统(含通道)故障时; 2、车站道岔失去控制或信号显示错误时; 3、显示屏失去显示或不能正确显示时; 4、车次报号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使用,无法确认列车车次时; 5、在行车及调车作业中,必须由现场就地控制时。 当ATS系统(含通道)故障或发生危及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时,车站值班员可不经行车调度员同意,强行取得控制权。 第 38 条 指挥列车运行的书面调度命令(附件3)和口头指示,只能由行车调度员发布。行车调度员发布命令前应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并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做到命令内容正
27、确、清晰、完整。 发布书面调度命令要按“一拟稿、二签认、三发布”程序办理。 ATS系统故障,改用行车调度电话发布书面调度命令时,要按“一拟稿、二签认、三发布、四复诵核对、五下达命令号码和时间”程序办理。 第 39 条 书面调度命令的号码以001—100为一组,每月按顺序循环使用。 行车调度员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发布书面调度命令。 1、封锁或开通区间; 2、停用或恢复基本闭塞法; 3、临时加开或停运列车; 4、变更列车交路; 5、须使列车限速运行; 6、开行事故救援列车; 7、车载ATP设备全部故障的列车或列车反方向运行; 8、有关人员添乘司机、车长室; 9、工作车
28、改变出入段进路时; 10、行车调度员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命令。 书面命令如果当时不能交付或来不及交付时,行车调度员可先用口头命令代替,在列车运行的前方站或终到站补交书面命令。 第 40 条 行车调度员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发布口头调度命令。 1、控制权下放或收回; 2、列车在区间改按ATP非常驾驶模式或切除ATP驾驶模式; 3、有车线引导接车; 4、站内或区间退行; 5、列车临时需要清客; 6、停止或恢复售票; 7、特殊情况下需要封站时; 8、在发生灾害的特殊情况下,停站列车临时改为通过时。 第 二 节 列车运行 第 41 条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实行双线单向右侧
29、行车制。 从较场口至新山村方向为下行方向; 从新山村至较场口方向为上行方向。 列车编号和车次用五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数表示列车的编号,后三位数表示列车的车次,其中最后一位数同时表示列车运行方向(单数为下行方向列车,双数为上行方向列车)。 第 42 条 列车车次划分: (1)运用列车:001——450 (2)临时列车:451——500 (3)回空列车:501——600 (4)调试列车:601——700 (5)专运列车:701——750 (6)救援列车:801——900 (7)工作车:按工作车编号办理。 第 43 条 开行专运列车(对外称为“公务加班车”)须经总公司
30、领导批准,行车调度员根据陪同人员的要求指挥专运列车运行。 专运列车按站间间隔行车。 第 44 条 列车乘务制度采用司机/车长制。 司机根据车载ATP设备给出的速度码、信号机和发车计时器的显示、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运行时刻和行车调度员命令,负责列车安全驾驶。 司机必须收到车长的发车信号、确认准许运行的速度码(信号开放正确),确认前方进路正确和车门关闭好后,才准许发车。 第 45 条 车长负责列车运行的安全监督,按规定使用列车自动广播设备进行到站广播;到站停车时负责车门、安全门(屏蔽门)的开、闭和乘客乘降安全,负责处理列车内的突发事件。 列车到站停车时,车长必须接到司机准许开门的信号后
31、才准许打开安全门(屏蔽门)和车门。 车长应认真观察乘客上、下车情况,掌握好关门时机,防止安全门(屏蔽门)和车门夹人夹物。 第 46 条 列车运行的驾驶模式分为: 1、ATP正常驾驶模式(ATP监督下的人工驾驶模式); 2、ATP非常驾驶模式(限制人工驾驶模式); 3、切除ATP驾驶模式(非限制人工驾驶模式)。 正常情况下使用ATP正常驾驶模式。 当发生安全门(屏蔽门)故障、进路准备妥当而信号不能开放等特殊情况时,改按ATP非常驾驶模式运行。 当列车反方向运行、担任救援列车和车载ATP设备故障时,改按切除ATP驾驶模式运行; 改按ATP非常驾驶模式和切除ATP驾驶模式运行时
32、须经行车调度员口头命令准许。 第 47 条 正常情况下列车不得以5km/h以下的速度通过闭塞分区间的分界点和闭塞分区环线交叉处。 当列车在站台区域内停车时,列车的ATP/TD接收天线不能处于两相邻轨道环线的分界处或闭塞分区环线交叉处。 第 48 条 列车运行中,因前行列车停车等原因使续行列车自动停车后,司机须向行车调度员报告,待收到速度码后,即可恢复正常运行。 严禁司机擅自将驾驶模式降级后强行运行。 第 49 条 当列车在区间车载ATP设备全部故障时,司机应立即报告行车调度员,经行车调度员口头命令批准,才能改按切除ATP驾驶模式,以不超过35km/h的速度运行到前方车站清客后
33、按电话闭塞法,凭“路票”运行回段或转入故障车停留线。 第 50 条 车载ATP设备全部故障的列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45km/h(曾家岩—牛角沱间K4+200—K4+600处,下行不得超过35km/h)。 第 51 条 车辆出现下列故障时,司机应及时向行车调度员报告,根据行车调度员命令进行处理。 一、下列故障的列车立即清客下线: 1、车载ATP设备不能按正常驾驶模式工作时; 2、有一个及以上的客室门手动关不上时; 3、列车(同一车厢)同一侧有两个客室门无法打开时; 4、有一个及以上的走行轮胎或水平轮胎爆胎或漏气时; 5、全列车的两个VVVF装置发生任何一种重故障,且不能复位
34、时; 6、高、低压电线或电气设备接地或短路发生火灾时; 7、车门安全联锁、车门方向控制装置故障时; 8、全列车紧急制动不缓解,处理后无法恢复正常,但可强制缓解时; 9、转向架、空气弹簧或制动系统故障时; 10、驾驶台上的门监视器和车辆外侧的车门指示灯同时故障时; 11、列车自动广播和人工广播同时故障时; 12、司机与车长的联络按钮和联络电话同时故障时; 13、在雨天雨刮器不能正常工作,影响司机了望时; 14、经司机确认的其它故障,继续运行将危及乘客安全或行车安全时; 15、列车无线列车调度电话故障时。 二、下列故障的列车,可将乘客运送至终点站后下线: 1、牵引电机有异
35、音; 2、一个转向架失去空气制动时; 3、一台空压机组故障,但能保证正常的使用风压时; 4、有一台静止逆变器装置SIV故障不能复位,设备扩展供电时; 5、有一台VVVF故障不能复位时; 6、司机联络按钮或联络电话有一项不能使用时; 7、车载ATP设备有一系统故障时; 8、出现其它影响列车正常运营的故障时。 三、下列故障的列车必须请求救援: 1、列车发生故障或火灾,处理后仍不能维持运行时; 2、制动装置发生故障致使全列车不能制动或不能缓解时; 3、GR接地灯亮(车体带电),且不能复位时; 4、发生严重故障,可能危及行车安全,司机认为必须救援时; 5、运营车辆段指定人员确
36、认必须救援的其它故障时。 第 52 条 列车反方向运行的规定: 1、运用列车严禁反方向运行。 2、因灾害、设备故障造成行车中断后,返空回车辆段的列车须经运调中心主任批准,才能反方向运行。 3、救援列车反方向运行时,须经运调中心值班主任批准,行车调度员查明故障列车停车位置后,发布封锁区间和准许救援列车反方向运行的调度命令。 4、列车反方向运行时,占用区间的凭证为调度命令,凭车站站务人员的引导接车手信号进站。 第 53 条 列车退行的规定: 1、当发生接触网停电、车辆故障、列车火灾、爆炸或遭遇毒气袭击,列车必须退回后方车站清客时,司机应及时用无线列车调度电话向行车调度员报告,得到
37、行车调度员准许退回后方车站的指示后,与车长(有操纵权的司机)联系转换头、尾开关,将驾驶权交车长,改按切除ATP驾驶模式,将退行变为反方向运行,在主风缸风压正常、制动效能良好、不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下,以不超过15km/h的速度运行,按引导接车手信号的显示进入后方车站。 2、行车调度员必须查明后方各闭塞分区、后方站空闲,并得到列车司机该列车主风缸风压正常、制动效能良好、不危及行车安全的报告后,才能准许该列车反方向运行回后方车站。 第 三 节 列车到发 第 54 条 车站值班员在接发列车前,必须确认: 1、接车进路、延续进路空闲、道岔位置正确、信号开放正确; 2、发车进路准备妥当,
38、信号开放正确。 车站值班员在接发列车时,应将各次列车在本站的到、开时分填写在《行车日志》(附件4)。 第 55 条 遇有安全门(屏蔽门)故障时,司机应采用就地操纵方法开关安全门(屏蔽门),并通知行车调度员协助处理。 如果安全门(屏蔽门)故障不能排除时,在车门关闭后,车长应及时向行车调度员报告,得到行车调度员准许后,通知司机切除安全门(屏蔽门)与列车的联锁后开车。 行车调度员要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派站务员对故障的安全门(屏蔽门)进行监护,并立即通知机电课值班室处理。 第 56 条 站务员应维持好乘客上、下车秩序,并监视车门、安全门(屏蔽门)的开、闭状态。遇有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时,应立
39、即采取果断措施或按下紧急停车按钮,防止事故发生。 第 57 条 列车发车时间已到,而发车计时器无显示或显示错误时,司机应及时向行车调度员报告,并根据行车调度员的指示发车。 第 58 条 关于手信号引导接车的规定: 接车进路准备妥当、得到车站值班员引导接车的命令后,车站站务人员应在列车进站方向的站台端部,向列车显示准许进站的引导接车手信号。 反方向运行进站的列车,应确认车站站务人员引导接车的手信号后,才能按规定速度进站。 第 59 条 有车线接车的规定: 站内有故障列车不能继续运行请求救援时,才准许向有车线接入救援列车。 有车线接入救援列车时,救援列车应在站外一度停车后,凭车
40、站站务人员显示的有车线引导接车的手信号进站。 第 60 条 列车到站停车,车门与安全门(屏蔽门)的误差不得超过0.5m。遇有列车退行对位时,车站值班员和车长应分别用广播提醒站台上和车厢内的乘客注意安全。 列车对位不准、没有越过站台区域、需退行对位时,司机可按15km/h以下的速度自行退行对准停车位置。 列车越过站台区域、需退行对位时,司机必须用无线列车调度电话向行车调度员报告,得到行车调度员批准后,方可按7km/h以下的速度退行对准停车位置。 第 61 条 行车调度员接到司机列车越过站台区域、需退行对位的请求报告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后续列车在后方站未开车时,行车调度员应将后
41、续列车扣停在后方车站后,才能准许“过标”列车退行对位。 2、如续行列车已进入后方区间时,行车调度员向续行列车司机下达“立即停车”的口头命令,收到续行列车司机已经停车的报告后,才能准许“过标”列车退行对位。 3、“过标”列车退行对准停车位置后,司机应立即向行车调度员报告,行车调度员再向续行列车发布“恢复运行”的口头命令。 第 四 节 列车出入段 第 62 条 出段线上的24L调车信号机是车辆段与动物园站的分界信号机。车辆段内各线至24L信号机间的线路属于车辆段信号楼控制。 入段线上的Xr入段信号机是动物园站与车辆段的分界信号机。动物园站至Xr信号机间的线路属于动物园车站综合控制
42、室控制。 第 63 条 车辆段如必须利用入段线进行调车作业时,必须得到行车调度员口头命令批准。 行车调度员如必须利用出段线进行调车作业或办理列车入段时,必须得到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批准。 按列车运行图规定,在动物园站下行线始发的列车,经入段线出段时,可由信号楼值班员直接办理(不需得到行车调度员批准)。 第 64 条 动物园站和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应将列车出入段列车的编号、时间报告对方,并填写《信号楼行车日志》(附件5)和《动物园站出入段行车日志》(附件7)。 第 65 条 入段列车必须在转换区段的Xc或Xr入段信号机外方停车,进行无线列车调度电话转换。当Xc或Xr入段信号机显示一个
43、月白色灯光或一个红色灯光和一个月白色灯光时,表示准许入段列车进入车辆段。 出段列车必须在转换区段的23L或24L调车信号机外方停车,进行无线列车调度电话登录,当23L或24L调车信号机显示月白色灯光后,表示准许出段列车进入动物园车站。 第 五 节 列车折返 第 66 条 列车在较场口、大坪、动物园、新山村站办理折返作业、出、入段或进、出故障车停留线时,车站值班员可以通过道岔区的闭路电视,监视道岔的转换和列车运行情况。 第 67 条 在办理列车折返,出、入段或进、出故障车停留线时,如必须临时变更进路,须在列车启动前,通知司机不准动车,得到司机答复后,才能取消信号,变更进路。
44、第 68 条 因各种原因造成一个区段列车运行中断时,可在具备折返条件的车站办理列车折返作业,维持其它区段的列车运营。 第 六 节 列车防护与救援 第 69 条 在运营中发生各种突发事件时,行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和司机、车长应严格按《重庆市轨道交通二号线运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理。 列车区间救援方法有:列车自救(利用坡道或惯性滑行)、单轨列车纵向连挂救援、纵向疏散救援、横向疏散救援;工作车(救援机车)纵向连挂救援和垂直救援(社会救援和隧道内人力救援)等。 第 70 条 列车在区间因接触网停电、车辆故障、列车发生火灾、爆炸等原因不能运行时,应尽量停在平直线路上,采用紧
45、急制动和停放制动,防止列车溜逸。检查列车尾部标志并打开列车头、尾灯进行防护。 第 71 条 司机救援请求的内容应包括: 1、列车的编号、迫停地点(区间、列车头部的墩柱编号或公里标); 2、是否妨碍邻线的列车运行; 3、请求救援的原因; 4、其它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第 72 条 车站值班员接到司机或有关部门人员的救援请求后,应立即报告行车调度员。 行车调度员接到司机或由车站值班员转达的救援请求后,应立即将后续列车扣停在后方适当车站。 向请求救援列车所在区间的两端站发布封锁区间(影响邻线列车运行时,同时封锁邻线)的调度命令,并派出救援列车。 向封锁区间发出的救援列车,凭书面调
46、度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的行车凭证。 第 73 条 列车在车站发生故障或灾害时的救援方法: 1、行车调度员应立即发布口头命令,命令已进入后方区间的续行列车立即停车,立即将后续列车扣停在后方适当车站; 2、行车调度员根据列车运行状况,确定救援方式和指定担当救援的列车车次; 3、司机和车站值班员应根据行车调度员命令做好清客、封站的广播通知和乘客疏散工作; 4、救援列车必须在相应的车站清客后,才准许担当救援任务。 但已进入后方区间的续行列车,可凭行车调度员的口头命令,担任纵向连挂救援任务,到前方站清客; 5、救援列车根据调度命令,采取推进(牵引)运行到就近车站的故障车停留线或到动物园站
47、后入段。 第 74 条 当列车在车站发生故障请求救援,后续列车没有进入后方区间时,故障列车在车站清客等待救援。 利用后续列车担当救援列车时,救援列车在后方站清客,改按切除ATP驾驶模式,凭行车调度员的书面调度命令运行到前方站外一度停车,按有车线引导接车的规定和《单轨列车驾驶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与故障列车连挂,待运营车辆段指定人员到达现场确认后,行车调度员才能指示救援列车将故障列车推进(牵引)运行到就近车站的故障车停留线或到动物园站后入段。 第 75 条 当列车在车站发生故障请求救援,续行列车已进入后方区间时,故障列车在车站清客等待救援。 行车调度员以口头命令续行列车担当救援列车
48、改按切除ATP驾驶模式,运行到前方站外一度停车后,按有车线接车的规定和《单轨列车驾驶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与故障列车连挂,救援列车进站清客后,行车调度员以书面命令指定救援列车车次,待运营车辆段指定人员到达现场确认后,行车调度员才能指示救援列车将故障列车推进(牵引)运行到就近车站的故障车停留线或到动物园站后入段。 第 76 条 列车在区间发生故障或灾害时,在主风缸风压正常、制动效能良好、不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司机应尽量把列车运行到前方车站停车疏散乘客。 如不能继续运行,司机应及时判明原因。当按预案需要救援时,应向行车调度员请求救援。 已经请求救援的列车,未经行车调度员准许不准移动位
49、置。在区间被迫停车后,应及时请求救援。 第 77 条 列车在区间发生故障或灾害时的救援方法: 1、行车调度员应立即将后续列车扣停在后方适当车站。 2、进行区间救援时,行车调度员应立即确定救援方案,指定担任救援的列车和发布救援命令,在车站对担任救援任务的列车清客,待运营车辆段指定人员登乘救援列车后开车。 3、横向疏散救援时,车站站长(值班站长)率领车站人员携带相应救援器材,登乘救援列车,到现场配合救援工作。 4、垂直救援时,车站站长(值班站长)率领车站人员到现场配合救援工作。 第 78 条 救援列车的发出的车站、到达的前方站或返回的后方站的车站值班员应及时向行车调度员报告出发、到
50、达时间。 接入救援列车的车站值班员应将接入列车的列数确认后,报告行车调度员。 第 七 节 车辆段调车作业 第 79 条 车辆段内的调车作业应根据车辆段计划组的书面调车计划单(附件6)进行。 特殊情况经信号楼值班长批准后,可以临时安排调车作业。 如遇列车故障下线,调车作业与接发列车作业发生冲突时,应先接发列车,再进行调车作业,信号楼值班员可根据情况调整。 第 80 条 车辆段调车作业分为:有电调车作业和无电调车作业。 有电调车是在接触网带电情况,单轨列车进行的调车作业。采用进路排列方式办理调车进路,信号楼值班员严格按有电调车作业程序办理。 1、单轨列车在L5—L15线间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