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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人事的管理机构
干部管理机构根据干部管理体制相应设置。1949年10月~1953年期间,所有干部都由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同时,在政务院及内务部等单位设立人事机构,协助中共中央组织部管理政府机关及有关系统的干部。1953年后,改为由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分别负责管理中共党委、群众团体。以及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担任主要领导的干部,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人事机构,协助各级党委组织部综合管理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的干部工作,负责办理本系统。本部门干部工作的具体事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管一部分干部。
中华
2、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干部管理机构大致有以下变化: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直属政务院的人事局,协助中共中央组织部管理政府机关干部。同时,政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文教委员会也设立人事处,分别主管本系统的干部。内务部设立人事司。主管地方人民政府的干部。1950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为加强政府系统的干部管理工作,撤销了政务院。内务部。政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文教委员会的人事机构,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负责综合管理全国政府机关的干部。此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也相继建立了人事管理机构。1951年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区设立了人事部,各省。自治
3、区。直辖市设立了人事厅(局),专署,县设立人事科。1954年12月根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央各部门进行了调整,撤销了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成立了国务院人事局,其职责范围有了很大的压缩。主要负责办理国务院任免干部的手续;办理国家机关干部的调配及统计事项;办理国家机关(不包括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福利补助事项;办理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行政编制事宜。与此同时,六大行政区及其人事部门也相继撤销。1959年7月根据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简机构的决定,撤销了国务院人事局,同年6月在内务部设立了政府机关人事局,负责
4、办理除编制工作以外原国务院人事局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此后,有些省。市。县的人事部门并入了当地的民政部门。1978年3月,在重建中央民政部(原内务部)的同时,设立了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负责综合管理政府系统的干部人事工作。在此前后,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也陆续恢复。1980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与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国家人事局。负责综合管理政府系统的人事工作。
1982年5月,国务院将国家人事局同国家劳动总局、国家编制委员会和国家科技干部局(1984年划归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合并成立劳动人事部。负责综合管理劳动。工资。人事工作。1
5、988年3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劳动人事部,组建人事部。人事部成为国务院综合管理国家人事和机构编制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综合管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选拔和合理使用的人事管理制度;协调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和职能调整,机构管理等工作。
结语:借用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事实表明,习惯左右了成败,习惯改变人的一生。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人,对学习很难做到学而不厌,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坚持。希望大家坚持到底,现在需要沉淀下来,相信将来会有更多更大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