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报检单
报检单位 ( 加盖公章 ): * 编 号
报检单位登记号: 联系人: 电话: 报检日期: 年 月 日
发货人
(中文)
(外文)
收货人
(中文)
(外文)
货物名称 (中 / 外文 ) H.S.编码 产地 数 /重量 货物总值 包装种类及数量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贸易方式 货物存放地点
合同号 信用证号 用途 发货日期 输往国家 (地区 ) 许可证/审批号
启运地 到达口岸 生产单位注册号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 合同、
2、信用证订立的检验
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
标 记 及 号 码 随附单据(划“ ”或补填)
合同
信用证 发票
换证凭单 装箱单 厂检单
包装性能结果单 许可 /审批文件
需要证单名称(划“ ”或补填) * 检验检疫费
□品质证书
□重量证书
正 副
正 副
□植物检疫证书
□熏蒸 /消毒证书
正 副
正 副
□数量证书
正 副
□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正 副
□兽医卫生证书
□健康证书
正 副
正 副
□
□
□卫生证书
正 副
□
□动物卫生证书
正 副
□
总金额
(人民币元) 计费人
报检人郑重声明:
1. 本人被授权报检。
2. 上列填写内容正确属实,货物无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 标志、认证标志,并承担货物质量责任。
签名:
收费人
领 取 证 单
日期 签名
注:有“ * ”号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填写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
[1-2 (2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