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本工程所需混凝土由乙方供应。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 、定义 1、商品混凝土(即砼):由水泥、骨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外加剂、矿物掺合
2、料等组成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混凝土拌和物。 2、本工程:指本合同中使用乙方混凝土施工所有工程部位。 3、本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本供应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或补充合同。 4、工程货款:根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数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交货地址):
3、 3、混凝土供应范围: 本工程建设所有所用商品混凝土 。 4、本工程总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工程主体竣工为止。 三、本工程砼单价、计量结算及付款方法: 1、砼强度等级及单价:砼强度等级C30,单价为 元/立方米。每增加或降低一个强度等级,单价按照10元/立方米增减;泵送费:汽车泵送混凝土按 元/立方米结算。 2、价款:砼暂定总量 立方米,最终以工程实际用量以决算书为准。 3、本工程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4、从乙方第一次供货到到总计
4、供应混凝土量合计达 立方米时,甲方支付第一笔该 立方米混凝土工程货款。本工程所用剩余混凝土款项,甲方须在本工程混凝土供应完毕结算办理完成,乙方资料全部移交甲方之日起 10 日内全部付清给乙方,乙方需提供与合同总价等额水泥发票。 5、泵送费:泵送费按照混凝土结算节点和混凝土货款一起支付给乙方。 6、本工程所有供货量以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单后送料单中所记载立方米数之和来计算。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有效,此票据作为结算依据,按双方约定结算方法并及时结算。 7、本单价含砂石、水泥、泵送剂等基本原材料费、运输费及其他费用。 8、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双方不对价格进行调
5、整。 四、交货质量检验: 1、混凝土质量判定,按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河南省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交货地点随机抽样制作试件。其抗压强度《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进行评定,作为交货检验依据。 2、本合同规定其他项目检验结果应满足相应规范规定。 五、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指定项目材料负责人: 姓名: ,电话号码: 施工现场负责人: 姓名: ,电话号码:
6、 2、甲方可随时派人随机对运输车辆进行抽样检查。若抽检中发现误差超过国家允许范围,则该批次供应预拌砼按抽检到比例计算。 3、甲方根据混凝土特点指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要求提前6小时通知乙方。 5、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须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砼运输车辆道路通畅、有足够保证输送砼必需电源、照明及用水水源接驳点等设施。 6、 甲方应设专人对砼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进行调度,甲方现场所配备人员数量应满足施工要求。 6、乙方将货物运至本工程工地后,甲方应及时指引乙方将货物卸到事先清理准备完毕地点。 7、 甲方应按
7、本合同及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混凝土供应。 8、 混凝土运到工地后,乙方未经过甲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签字,而单方擅自掺入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而引发混凝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9、 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组织货源到位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浇捣。若甲方未能及时组织浇捣,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停留时间超过180分钟以上,而造成混凝土不能使用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0、浇捣后混凝土甲方按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相关规范加强养护工作,如后期养护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甲方可委托乙方提供标准试块。 11、如因
8、特殊原因在供应砼期间,甲方需要临时性停供或更改供应计划规定内容,甲方应提前2小时,用电话短信方式或书面通知乙方。 12、在政府规定不得夜间施工时,甲方须保证为乙方预留足够施工时间,以确保乙方浇筑完毕。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姓名: ,电话: 2、乙方所供应商品砼强度等级必须在其企业资质等级所允许范围内。 3、乙方保证砼坍落度符合规范及甲方要求。若甲方在工地发现坍落度过大或过小,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 4、乙方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随机取样,制作试块,并将试块检验出厂报告及有关资料按时提供给甲方,乙
9、方将随机取样制作试块免费送达甲方指定现场。 5、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供货时间及时保质保量供应砼,保证工程连续浇捣需要,保证施工技术要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情形除外。 6、乙方应按规范及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预拌砼技术资料,包括: 6.1预拌混凝土质量证明书(28天强度); 6.2水泥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6.3 外加剂、掺和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6.4 砂石料检测报告; 6.5 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6 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报告; 7、乙方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应遵守国家及开封市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在施工现场内,乙方车辆须听从甲方指挥,
10、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造成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8、 乙方积极主动与甲方办理结算,积极配合甲方审核。 9、乙方应派专人至施工现场与甲方共同协调混凝土供应事宜。 七、安全职责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规定和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施工。 2、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卫生标准、噪音标准等指标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和发生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由于乙方在装卸、运输、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施工,导致发
11、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一切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已开工工程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建、缓建超过3个月或甲方与工程发包方建设合同解除,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双方互相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2、甲方连续30天未使用砼或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并经催告后仍不支付款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3、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 3.1 破产或丧失偿债能力; 3.2 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4、 由于乙方原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不能按时保质、保量提
12、供砼,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仍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混凝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因混凝土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捣供应中断造成冷缝问题,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运输、装卸、泵送过程中造成已完成工程破坏、市政设施破坏、公共设施破坏乙方负责承担经济赔偿及协调处理。 7、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协商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条款,变更后协议以附件形式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争议未得到妥善解决前,除本
13、合同规定解除合同条件情况外,凡未出现下列情况时,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2.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包括资金不到位); 2.2双方协议同意停止供应; 2.3仲裁机关要求停止供应; 2.4法院要求停止供应。 3、双方供应计划、通知、所有质量和技术资料、试验资料等收发,以对方签收为准。 十、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 尉氏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并加盖合同印章或公章后生效,在办理完毕结算且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
14、效力。本合同不得涂改,若有变更双方盖章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户行: 行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