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租赁合同(格式) 房地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过协商,出租方同意将其拥有下列房产出租给承租方作 居住 使用,现租赁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租赁管理条
2、例签订以下租赁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产地址为: (以下简称为该物业)。 二、租赁双方同意按下列约定出租和承租该物业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元); 2、押金为人民币 元(¥ 元); 3、居住期间产生任何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垃圾处理费等)【按小区管理处规定】由【承租方】支付; 4、租赁期限为 半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租金结算方式:采用提前1个月预交下两
3、个月租金,每两个月交一次。在预交租金当月第 5 日前以【微信支付】方式缴付。预期10日视同承租方单方面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该物业并没收押金。 6、未住满整月租金计算:一个月内,未住满15日按半月计算,住满15日按一个月计算。 其他: 。 三、签定本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付2个月房租押金和2个月租金。合同终止,承租方在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期迁出时,出租方应即时将押金无息退回给承租方。如承租方违约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 四
4、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对该物业拥有出租权、收益权; 2、出租方有权对该物业不定期巡查,如承租方更换手机号码必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否则联系不上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在物业见证下,上门开锁; 4、租赁期间转让该物业时,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出租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5、出租方负责缴清租赁前该物业之管理费、电话费、水电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一切杂费; 五、承租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依时交纳租金及每月管理费、电话费、水电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杂费。如承租方不按时交租或相关费用,逾期五日后,承租方须每日按月租金5%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十日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
5、该物业,并有权没收全部押金; 2、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该物业任何设备或电器,因自身原因使用设备或电器导致人身安全问题,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3、承租方使用该物业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物品、易燃品、爆炸品。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有关规定使用该物业,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物业并没收押金;承租方因使用需要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时,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合同期满乙方因装修其紧附墙壁及天花装饰、开关、灯等不得拆除; 4、承租方不得在该物业范围内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序良俗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报请用单位处理; 5、承租方应爱护
6、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发现该物业及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检查和维修,因承租方过错或延误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租方应负责赔偿,承租方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该物业及设备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6、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未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物业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如违反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及负责赔偿; 7、租赁期满如出租方要求收回该物业,承租方应及时交回该物业及其设备给出租方,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该物业须提前30天与出租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7、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赁期满,租赁双方未续合同且出租方要求收回物业,承租方逾期不交出该物业,出租方除限期承租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没收全部押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如出租方提前收回该物业,除须退还押金给承租方外,并须赔偿与押金同等数目之金额给承租方;如承租方提前退租,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 4、因承租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不经承租方同意单方收回该物业,承租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如承租方逾期迁出时,出租方有权单方
8、面收回该物业,并有权把承租方物品交提交有关部门处理。在收回该房产时应由二至三名人员作证,并由小区或大厦管理处进行见证; 5、如承租方拖欠租金、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时,则出租方可将其存放在该房产内物品,在物业见证下变卖处理,变卖所得收入有限抵偿承租方所欠费用。如仍不能抵偿上述拖欠费用时,应先行负责交清上述拖欠费用,且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继续追索直至清偿为止; 七、双方共同确认电表数 度;水表数 吨;煤气表数 立方。 八、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其个人之家俱杂物全部搬走,如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物件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
9、出租方可全权处理,承租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九、租赁期间,该物业如遭到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或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租赁期内因征地拆迁,双方应共同遵守《茂名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茂名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三、本合同连同附件共四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约定其他事项:
10、 。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11、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家私电器清单 名称 品牌 数量 质量 名称 品牌 数量 质量 电视机 衣柜 空调 书桌 冰箱 椅子 洗衣机 梳妆椅 抽油烟机 地柜 热水器 饮水机 消毒柜 窗帘 餐桌
12、 风扇 餐椅 遥控器 沙发 茶几 电视柜 床 床垫 床头柜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