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体证号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 租赁给乙方。 第三条 此合同不得对外泄露,如因泄露导致产生的租赁税、所得税等其它税费,由泄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按合同约
2、定共同遵守。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拾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租金,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三章 租赁费上缴方式 第七条 乙方拾年总租赁费为600万元人民币整(大写:陆佰万元整)。第一年房屋租赁费为4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5万元(即第二年45万元、第三年50万元、第四年55万元、第五年60万元),从第六年开始到合同期满为止每年租金为70万元,共五年总租赁费35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
3、乙方向甲方交纳前二年的租赁费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其中15万元为押金,于第三年的租赁费中扣除。以后每年分别于年度租赁费到期前二个月支付一年租赁费用;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乙方则按欠缴租赁费的5%支付滞纳金。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对移交租赁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按照合同收取租赁费; 三、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但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向乙方提供现有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附件1),合同期满清单所列的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五、
4、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转让或者转租给第三方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六、甲方给予乙方一定装修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至2011年10月30日为装修期),2011年11月1日起为该房屋租赁开始日。 第九条 以为的权利及义务 一、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 二、按时上缴租赁费; 三、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四、如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事先提出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装修方案作为附件附此合同内; 五、乙方不得以该办公楼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六、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独自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七、负责房屋的装修改造,以乙方所报甲方审批同意的装修改造方案为准,(附件2)按照乙方提出的装修方式进行,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合同期满,乙方投入的一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八、乙方应当爱护并妥善使用房屋,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修缮并承担修缮费用,乙方负责所有设备的保养维修; 九、乙方自行负担该房屋前期所欠水、电、物业等费用。 十、租赁期内的水、电、有线电视、 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
6、做好租赁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作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房屋的正常修缮(如屋顶漏雨等); 十三、乙方在装修期内为甲方另外装修出两个房间供甲方免费使用。 第五章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因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征用的、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改造许可范围
7、的、根据政府要求重新规划作为他用的,甲乙双方协商给予乙方适当补偿; 二、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若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根据国家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乙方的家人、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不能使用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1.5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及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乙
8、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逾期不支付租赁费超过30日的。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合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若有及国家梳妆打扮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
9、盖章、签字及乙方第一笔租赁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上缴甲方后生效;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青岛澳创投资(签单) 乙方:(签单) 代表人: 代表人: : : 年 月 日 证 明 我单位将龙口市北大街原龙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8层共计7751平方米)出租给李杰(身份证号:3731413),期限十年。授权李杰以个人名义办理该大楼出租事宜。 特此证明 授权人:青岛澳创投资 2011年8月12日 5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