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砼劳务承包合同标准 合同编号: 项目部: 钢筋砼劳务承包合同 重庆海博建设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年 月 日 钢筋砼人工承包合同 甲方:重庆海博建设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乙方: 甲
2、方根据工程施工任务需要,对 基础、主体钢筋、混凝土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甲方与建设方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部内容和条款及施工中签定《补充协议》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工程施工人工费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为了使本工程能按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甲方将本工程钢筋混凝土施工分项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承担施工至完成验收。 一、合同工期: 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施工进度及各节点进度工期要求。本工程 月
3、 日以内钢筋混凝土结构必须达到 主体 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工期 天(以项目部发出开工通知计算),从签定合同之日起执行,超出一天按2000元/天索赔。同时满足建设方工期要求,延误建设方工期要求而造成建设方对甲方处罚,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 合同工期内,月进度及阶段进度必须无条件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要求。如乙方因劳动力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承担建设单位对甲方处罚外,甲方对乙方索赔1000元/次,且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人员突击,按实际发生费用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严重影响工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80%结算支付给乙方,乙方无条件退场。 二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砼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重庆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工程所需材料:钢筋、混凝土、钢管、扣件、安全带、塔吊、主电路电缆、配电箱(三级配电箱以前)、施工用水。 2、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工人住宿、食堂、生活用水用电等设施(生活费乙方自理)。 3、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图及图说各一套,及时下发图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相关技术、施工文件等。 4、甲方应及时给乙方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对班组工人
5、各工序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及有关施工技术处理措施和方案;同时监督各工序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检查及验收评定等级,材料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特别强调:本工程严禁转包。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转包情况,将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已完工程80%结算给乙方。甲方另外组织班组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扰。 2、乙方所有人员进场前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①.到项目部安全员处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由安全员进行登记造花名册。 ②.凭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到库房领取床和棕垫。 3、乙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现场代表应24小时都在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随时听从甲方安排和指挥。如乙方确因
6、有紧急事情要外出,应以书面报告甲方,并在书面报告中明确由谁代替行使职权(如乙方更换现场代表须经甲方同意,并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凡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岗位,按脱岗进行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元/次违约索赔。 4、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每周星期 生产协调会议,参会人员由项目部确定。迟到者甲方有权处以50元/人次违约索赔;缺席者甲方有权处以100元/人次违约索赔;对迟到10分钟者则按缺席处理。 5、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检员和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自检工作。质量员和安全员必须24小时留守在施工现场内,随
7、时与项目部管理员人保持联系,其质检员和安全员由项目部考核,存档上岗证书复印件,若乙方不配备以上专职人员,甲方按每月3000元/人违约索赔。 6、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图说、图审纪要、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施工文件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工程涉及钢筋验收应一次性通过(二次及以上验收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行业标准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8、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操作安全规程进行施工。 9、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给所属职工购买人身和财产意外保险,同时乙方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还要有书面记录备查并
8、上交项目部。 10、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认可甲方和建设方签定施工合同中管理规定,如与乙方有关,造成建设方对甲方处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负责合同范围内各项工作,各项需用材料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12、乙方各项材料领用量以甲方结算为准(材料按图纸计算),钢筋损耗量为1.5%,超领材料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3、混凝土浇注后出现蜂窝、麻面、狗洞、烂根等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检查后待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点补、打磨。如不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班组处理,按实际发生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4、混凝土浇注时每层结构板厚度应控制在+8~-5mm以内,如超
9、出,乙方自行打磨处理。如不及时处理,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按实际发生费用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15、乙方负责钢筋焊接、机械连接人工费。 五、承包材料范围: 1、除上述第三条第1项所规定材料由甲方供应外,其余如:安全帽、手套、扫帚、卷尺、粉笔、墨斗(墨汁)、铅笔、雨鞋、扎丝、扎勾、焊条、垫块(马凳、垫圈、花岗岩等)、焊机(线、枪)、磨光机、尺枋、滚筒、水管、刀片、断钢机、切割机、调直机、弯曲机、振捣设备、钢筋直螺纹连接机械设备(车丝机、套筒)、夜间施工照明灯线、防雨器具劳保用品等所有施工用辅料、机具,以及行规要求自带工具、用具及低值易耗品等均由乙方自购。即:除本合同要求须甲方提供材料外,其余所
10、有工具、用具及低值易耗物品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以上内容乙方没有购买,可向甲方租用,其费用按甲方公司设备租赁标准执行,租赁金额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安全帽由甲方统一代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各种机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施工承包工作内容: 1、钢筋制作、绑扎(除预制构件、构造柱、过梁、压顶、腰线外);外脚手架、卸料平台等预埋锚环钢筋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制作和安装;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混凝土运输、浇注、养护及混凝土成型缺陷修补打磨;材料吊运、实验试压材料取样等所有钢筋砼工种工作。 2、乙方所需材料到场下车,转运及归还时上车工作。 3、
11、钢筋绑扎前弹线工作。 4、桩顶上部插筋,柱、墙插筋加固校正工作。 5、钢筋验收前成品维护、维修。 6、工作完成后清洁工作。 7、加工房搭设及拆除。 8、基坑验收后,下钢筋笼前抽水和渣滓清理工作。 9、责任区域内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及每到工序完后卫生清理,做到人走场清。 10、材料及时清理、归位、分类堆码工作。 11、所属班组工人生活区清洁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按每人每天5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派人处理。 12、所有过梁、线子、构造柱、压顶等植筋钢筋制作工作。 13、楼层所有锚环钢筋制作。 14、钢筋验收及砼浇注时施工通道铺设和清理。 15、其它工作内容
12、1) 楼层上各道施工工序完毕,须对剩余材料及时清理,及时回收利用,否则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2) 各楼层施工完毕后,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各种材料和建筑垃圾到指定位置。 (3) 施工通道处、楼梯口、楼梯过道、施工现场等须随时保持清爽、整洁。 (4) 施工工作面上使用各种周转性使用材料,拆除后须及时清理、堆码。 (5) 若空调由甲方提供,所用生活宿舍里空调电费(按3个月计算共计500元/台),若乙方自行提供空调则电费由甲方承担。 (6) 建筑材料和垃圾严禁从楼层上直接往下倒,严禁高空抛物,每发现一次索赔2000元。 15、以上所有工作内容、材料和人工费用含在承包单价内,乙方不得再计取
13、任何费用。 16、建设方和甲方临时安排其它木工工种方面零星工作内容(以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完善施工图或出具零星派工单为准)。 七、现场管理: 1、场区周边环境文明施工:场区材料堆码须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合理分类集中堆放,并按“三一”堆码法(一个面、一条线、一头齐)堆码整齐。做好防雨、防潮、防晒等保护措施,保持场内布置清爽、整洁,严格按照重庆市文明施工标准施工。 2、生活区文明施工:保持生活区环境卫生清爽、整洁。宿舍每天派人清扫;棉被、衣帽、工具、用具等须合理叠放整齐;烟头集中处理,不得乱扔;宿舍内做到“人走灯熄”;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3、加工设备须加强日常
14、维护、清扫、清洗,用后须及时切断电源,并保持各种防护罩设施完好。做好防雨、防潮措施,违者处以50元/次索赔。 4、加工废料、短料须及时清理,并按规格分开。按“三一”堆码法堆放整齐,按工程部位及使用要求及时回收利用,不得出现“不分规格,一律零乱散放”现象,否则处以50元/次索赔。 5、钢筋房加工废料应及时清理和回收利用,废钢筋须每班清除,并堆放于指定地点定期外运处理,否则索赔100元/班。 6、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乙方严格质量预控管理,凡因乙方操作原因或管理原因或未按有关工艺操作规程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返工费用(包括材料费),同时接受100元/次索赔。 7、安全
15、施工管理索赔条例: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施工现场安全“十二个不准”,否则凡违反一条按每人次50元索赔。 (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施工验收标准(JGJ59-99)有关规定,否则违反一条按每人次50元索赔。 (3)老、弱、病、残或有其它疾病人员及儿童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或进行其它施工作业,否则50元/人次索赔(本工地严禁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人员进场施工)。 总之,乙方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接受甲方相应索赔。 8、社会治安及劳动纪律: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
16、关规定,进场5日内,乙方将其所有职工如实登记并附登记照片(一寸或2寸)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如乙方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应遵守劳动纪律,施工现场内严禁打架斗殴,否则处罚2000元/次,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须持有“婚育证明”,凡无“婚育证明”人员一律不准进场施工,否则当地主管部门罚款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男女分开住宿,严禁男女混居、搭设“夫妻间”,发现一次处罚200元/间。 (5)如因乙方员工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造成业主及职能部门对甲方处罚由乙
17、方全额承担。另甲方保留2000元/次索赔权利。 9、质量验收标准:质量上除达到有关验收规范外,乙方还必须达到:主体结构中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楼层砼平整度达到5mm以内,板厚在+8~-5mm以内,浇注砼后不应出现板面开裂。凡有超上述之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负责剔打并承担费用,若经剔打后均不能达到上述之标准,甲方所采取一切补救措施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达到重庆市建筑行业“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所属班组成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制服、佩证、戴好安全帽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2)必须服从项目部施工现场有关人员指挥和安排,不服从者甲方有权对乙方
18、处以100元/人次索赔,情节严重者清除出场,并赔偿损失。 (3)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施工现场有关管理制度,违者按章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4)乙方所属工人在施工现场内和生活区内,不论何种原因和理由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如有发生,伤重者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元/次索赔。 (5)乙方所属工人在施工现场内和生活区内,如有发生盗窃行为者被捉拿,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一万元罚金,若被盗物金额超出一万元则按被盗物价值两倍赔偿,此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有权将盗窃者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6)乙方在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应按照
19、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和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项目中所发生大小安全事故,产生单次费用在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单次费用在20000元以上,乙方除承担20000元费用外,还必须承担超出20000元以上30%费用;同时甲方还有权另对乙方处以2000元/次罚金。 (7)严禁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大小便,一经发现处以500元/次索赔。未找到责任班组前由各班组共同承担,找到责任班组后,之前所有索赔由责任班组承担,另处以2000元/次索赔。 八、单价 1、基础钢筋混凝土按工程实际混凝土用量为结算依据,单价以 元/m3计算,
20、主体钢筋混凝土按工程施工图中标明建筑面积为结算依据,以 ㎡包干计算(注:基础和主体分界点以桩顶标高为准)。 2、工作承包范围以外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各类零星用工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杂工按每工日 元,技工按每工日 元执行。 3、工作承包范围以外工作内容单价在施工时及时协商。 4、以上单价包含所有工作内容和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劳保费、机具费、各项国家规定所有补贴、安全文明措施费、高温补贴、税金、风险等全包费用。 6、按现有图纸施工过程中每次设计变更在500元以内不作调整,单次变更在500元以上按实际量计算,每次变
21、更必须经项目部和后勤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7、本合同签定后,无论劳动市场价格变化等其他原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调整单价。 九、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乙方每月 日向甲方项目部报施工进度,并经甲方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及设计、规范要求时,并按甲方相关规定及流程审批后次月 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80%(进度款单价暂按合格标准执行)。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及流程审批办理结算,余款在办理完内部决算后三月内全部支付(乙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出具工程款正规劳务发票)。 3、付款及决算流程按附件1执行。 十、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规定时间(超过15个工
22、作日)提供乙方所需原材料视为违约 2、乙方不能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完成,延期超过三天,视为违约。 3、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不能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要求,视为违约。 4、因乙方签定合同后,施工达不到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损耗较严重,除承担违约金外,甲方另作两种方案,乙方无条件认可: (1)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80%结帐,乙方必须3日内出场。 (2)甲方另组织人员进入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施工,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违约金:五万元人民币。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规定之一,均赔偿对方五万元人民币。 十
23、一、其它 1、乙方承建本工程,工程文明施工须达到重庆市建筑行业“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2、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应扣除: (1) 食堂借支; (2) 库房领用材料及租金费用; (3) 其他班组代做用工费用; (4) 因现场出现质量及安全事故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所承担那部分费用; (5) 其他应由乙方承担费用。 3、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造价10%缴纳( 元)。本分项工程完工书面移交书经甲方签字完善及乙方人员退场后五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其它约定:
24、 。 十二、在本合同内容以外,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相关管理办法即《程序文件》、《企业管理制度》、《质量手册》等执行。 十三、合同附件: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廉政协议。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付清款项后本合同则自动失效。 甲 方:重庆海博建设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委托代理人): 乙方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合同地点: 身份证号码: 签合同时间: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