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水器采购合同 分水器采购合同 买受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基础上,就***项目分水器供应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品牌 1 分水器5路 20*2.3 套 2 分水器4路 20*2.3 套 3 分水器3路 20*2.3
2、套 4 分水器2路 20*2.3 套 合计(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1.1 本合同单价为落地交付含税价,上表中“单价”已包含了产品采购、装运、交付前损耗、检测、售后服务、保险、规费、税金、风险、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就本合同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2 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7.2条为准。 1.3 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本合同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乙方如未能及时提供上述
3、发票,甲方付款时间将相应顺延。 2. 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2.1 按照以下第 2 项执行。 (1)按照 / 标准执行。 (2)按样品,样品已封存。 2.2 技术标准:见材料单要求。 3.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从第一批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起至承包范围内所需货品供货结束为止;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15 日通知乙方。 4. 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4.1 交货时间:每批次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2 交货地点:**********。
4、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3 运输方式:(如汽车) 。卸货由 甲方 负责,卸货费用由 甲 方承担。 4.4 保险: / 。 4.5 与买卖相关单证转移: 税票及分水器相关资料 。 4.6 货物交付前,货物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5. 计量方法 5.1 计量单位和方法: 以甲方现场签认实际合格数量为准 。 5.2 包装方式:乙方所供 。包装品处理:包装品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6. 验收 6.1 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品种、型号
5、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后按产品试验检测规定送检。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或质量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甲方在验收完毕后 7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免费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视为同意甲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并不视作乙方对该货物日后出现质量问题(除人为损坏外)承担责任免责。 6.2 验收方式:依据合同第2条,抽样检验,和样品比对。 6.3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当地 检
6、验机构按 国家现行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见证下取样,送当地检验机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检测报告出来后,所检测物品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检测费用由甲方出,检测报告不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检测费用由乙方出,并退其批次货物及赔付甲方经济损失。 6.4 买受方验收人员: 张彬 ,联系方式: ;出卖方交验人员: ,联系方式: 。买受方指定验收人员是买受方唯一合法收货人,除该指定收货人外,其他人员签认单据不具有签收效力,其在出卖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出卖方货物已到现场证明。送货清单中事先印刷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
7、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6.5 货物质保期 2 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验收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 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后仍存在问题,致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超过质保期后,乙方对货物实行终身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3 天内派维修人
8、员赶赴甲方现场进行维修等服务,费用甲方承担。 7. 货款结算与支付 7.1 本合同预付款: 无预付款 。 7.2 货款分期支付。货到现场,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15 日内付至已供货款 95% ;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 1 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保证责任。 7.4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 7.5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乙方指定收款单位账户名称
9、 ; 账号: ;开户行: 。 8. 甲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交货地点。 8.2 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和支付货款。 8.3 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货物。 8.4 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8.5 接受乙方提供培训和保修服务。 9. 乙方权利义务 9.1 按合同约定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运输能力和必要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9.2 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
10、方发物资计划单之日后3天内),准确无误地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配合甲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如乙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内交付合格货品,由乙方赔付影响施工进度误工费用。 9.3 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其它相关资料。 9.4 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乙方其他义务
11、因设计或方案变更等原因造成已到场材料富余,乙方应无条件负责退货(在甲方没损坏、没拆包装或没污染状态下)、清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甲方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 11. 乙方违约责任 11.1 乙方不能交货,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3 %违约金。 11.2 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3 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当批货物金额 0.
12、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 5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该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11.5 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单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11.6 乙方多送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产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损失由乙方承
13、担。 11.7 如果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导致甲方现场无处存放,甲方则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8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11.9 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0元/次违约金,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12. 合同解除 乙方履约行为符合本合同第11条“乙方违约责任”中任意情形,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仍享有单方解除权,若解除,自甲方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后本合同解除。 13.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
14、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48 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日将有权机构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4.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①向工地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②向 工地所在地行政管辖区内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其它事项 15.1 本合同项下债权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5.2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15.3 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地址
15、或传真号码以 书面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3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5.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