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暖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地暖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地板辐射采暖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1)
2、甲方负责提供房屋建筑图纸,乙方负责提供地暖安装施工图纸。
2)乙方只负责以上工程范围内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工程安装施工(包括主干管道、立管、绝热层、反射层、加热管、热媒集配装置敷设安装)。
3)本工程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1、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始施工,到 年
月 日施工完毕。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凡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条件未能保证乙方施工需要或因施工主体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非乙方原因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4)人
3、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验收标准:
依据工程建设标准《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工程技术规程》。
四、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按工程施工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不含税),总面积为 平方米,工程总价款为 元,大
写 (以上面积按照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工程价款支付形式:乙方材料进场时,甲方给付乙方工程总价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剩余 %。
五、关于工程面积增减项约定:
实际施工面积超过合同约定面积,按实际面积以本合同约定价格结算。
六、甲方责
4、任:
1、提供乙方设计所需各种资料。
2、无偿提供临时材料存放场地、供水供电等。
3、负现协调与其它施工单位施工配合,使施工现场按计划具备施工条件。
4、已施工未验收工程甲方有责任协调其它单位进行保护,移交后工程由甲方负责协调其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破坏由责任方负责)。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与土建施工单位相互配合,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按期完工。
2、乙方按照甲方施工计划要求进场施工,保证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任务。
3、竣工后由乙方向甲方说明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
八、为保证本工程质量,特明确如下:
1、本工程所用主要材料:
1)主材:“宏德”管材,
5、规格Ф20。
2)保温层:厚度为2CM聚苯乙烯发泡板。
3)管卡、分配器、过滤器。乙方保主所提供上述产品均符合国家颁布相关质量标准。
2、材料进场后,如不属质量问题,甲方要求更换材料,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本工程采取系统合格报验移交后,乙方将不再承担采暖系统可能发生材料(如分水器、管件等)丢失及人为破坏责任。
九、保修期:
1、乙方安装“地板采暖系统”保修期为1年,1年内免费维修,1年以后为有偿服务。
2、若因甲方人为原因或未按用户使用说明书正常使用,造成供暖系统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协俯首帖耳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