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完美版本 建筑工程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双方就项目投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1 本工程项目名称: 1.2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条投资合作条件及本工程前期费用补偿 2.1乙方以承担本工程项目所需
2、全部资金为投资合作条件。 2.2甲方以所属公司资质、管理团队及人力资源作为投资合作条件。 2.3本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资金包括:本工程所需材料费、人工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向建设方交纳保证金、民工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依法应缴纳税金、管理费、甲方管理人员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 2.4本工程项目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业务费、公关费、现勘费、律师费等支出已由甲方支付,经协商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前期费用包干补偿费万元,此费用在本工程项目合作期间无论盈亏,乙方均不得要求甲方退还。 第二章项目投资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 第三条投资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 3.1本工程项目收益分配:甲方按本工程总
3、造价 %计算收取固定利润,作为甲方管理成本和收益;乙方在扣除甲方所分得固定利润和本工程材料费、人工费、税金、管理费等各项成本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乙方工程项目利润,对乙方取得工程项目利润按税法由甲方扣取企业所得税和投资收益所得税后,余款为乙方投资收益所得。 3.2本工程项目亏损及风险分担:本工程项目亏损及其他风险由乙方承担 %,甲方承担 %。 第三章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第四条甲方管理责任及分工 4.1本工程项目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由甲方主管。甲方有权全面监管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情况和该工程资金运行情况。 4.2甲方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4、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乙方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4.3甲方组建项目部班子对本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工程材料、工程资料、工程资金管理等进行全面监督及全程控制管理。 4.4甲方与乙方共同做好本工程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确保顺利施工。 4.5甲方在收到建设方工程款后应与乙方及时完善相关财务手续,按本协议第七条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并监督乙方管理使用。 第五条乙方管理责任及分工 5.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全面知悉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并依照与建设单位签
5、订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中承包方责任及义务。 5.2乙方保证该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都必须符合施工合同、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乙方应对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建设工程负责无偿返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经乙方无偿修理、返工、改建后造成工程逾期交付,乙方应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及逾期交付违约和赔偿责任。 5.3乙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办理本工程项目开工、施工、报批、报建和工程竣工及交验手续,做好施工期间施工日记、施工安全记录及其它施工记录。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结束时应
6、准备好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竣工验收书、工程结算书及其他竣工资料等,以便检查、验收、移交。 5.4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安全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监督与检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5乙方应服从项目经理全面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各项条款,按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标准认真组织施工,遵纪守法、不弄虚作假、不偷工减料、不使用伪劣或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严禁虚开发票,依法纳税、不拖欠工人工资、不拖欠材料商货款,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工。如果因此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被材料商举报、工商税务
7、等部门查处、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安全事故等,造成一切损失和相应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6乙方作为本工程项目合作投资方,享有对本工程项目施工、财务监督管理权,并配合甲方做好本工程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确保顺利施工。 第六条丙方权利和义务 6.1丙方享有协助甲方对乙方实施监督管理权。 6.2、丙方对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产生一切债务(包括赔偿之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四章财务管理及资金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财务管理 7.1本工程项目会计日常工作由甲方方负责,出纳日常工作由乙方方负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财务管理,甲方对乙方财务有领导、监督、检查权利,对不服从财务管理一次罚款人
8、民币壹仟元。 7.2本工程项目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支付须由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7.3本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按职责由相关人员每月月底编制好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相关凭证,提交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结(决算依据。 第八条资金管理与使用 8.1本工程项目应缴纳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征收标准执行。本工程应缴纳税、费由甲方从建设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甲方扣取税、费时,甲方有权追偿乙方其他方面资金,也可以找乙方担保人丙方追偿所欠税、费;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税费凭据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财务结算依据,。 8.2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由建设单位全额汇入甲方
9、指定账户,乙方不得直接到建设单位领取本项目工程款。当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能满足实际发生材料款和民工工资支付时、乙方应及时加大投入资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8.3合作双方应及时沟通工程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进入甲方指定账户后,首先安排应代扣代缴税金、甲方按比例提取固定利润、其他代扣款项、甲方管理人员工资,剩余部分根据乙方提供并经甲方审定工程款支付计划由甲方在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后直接支付给相应民工和材料商等。 8.4 甲方在每次工程进度款中按2%暂扣质量安全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不计息。 第五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与
10、免责 9.1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按工程总价款 %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第十条本协议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与本工程项目有关所有合同、协议、票据、管理制度、目标责任书等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10.2如因乙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本工程项目停工 3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投入资金甲方不予退还,并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80%结算,在建设单位付款后再支付给乙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赔偿。 10.3本协议在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收回保证金,并经甲、乙双方对工程资金核算、收益分配确认无争议后终止。 10.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丙方(乙方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