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股份合作协议书 股份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合伙宗旨: 诚信,互助,多赢;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最终以餐厅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比 %。 2.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2、 元。占总比 %。 3.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比 %。 4. 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比 %。 5.各合伙人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应 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损失。 6.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由合伙负责人建立单独财务账号,合伙期间各合 伙人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按终止时结余资产 转换成现
3、金,再按比例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财务净利润为依据,按投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投资 比例承担债务或通过合伙人会议决议按其投资比例追加投资。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它合
4、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该股权结算方式为:如该股权实际出 资额高于该股权评估价,则以该股权评估价受让;如该股权实际出资额 低于该股权评估价,则以该股权实际出资额受让。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 以现金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应进行赔偿。 3.出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 合伙人以外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权利 1. 为合伙负责
5、人。负责人享有其岗位薪资 元,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委任其他合作伙伴岗位责权利; 2.其它合伙人权利: (1)负责人允许情况下参予合伙事业管理; (2)每月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报告; (3)定期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每天微信传送告知各合伙人日营业额;
6、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业务。 第九条合伙营业继续 1.在退伙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 选择、吸收新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继承人选择,既可以退继 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 意,接纳继承人为新合伙人继续经营。
7、 第十条合伙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其他原因。 2.合伙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 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
8、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劳动 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返还合伙人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 任,依本协议第五条办法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 让,可按退伙处理,退火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
9、成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 ,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除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 地区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0、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 协议相冲突,以补充、修改后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