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堂合作协议范本 食堂合作协议范本 篇一:最新餐饮合作协议书 餐饮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住所乙方:身份证号:住所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 甲方出资方式:金额:大写(小写 )缴付期限: 乙方投资金额:金额:大写(小写 )缴付期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企业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比例承担。 第三条 合伙企业管理方式 1、 自协
2、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合伙人权利。 2、 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第四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十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 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五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50%,乙方50%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第六条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
3、要求,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书面文书,并将己方有关本合同项目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违约处理 1、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 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协
4、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财务清算 1、 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 3、 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
5、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篇二:食堂合作协议 食堂合作协议 甲方:钦州市水产畜牧畜医局 乙方:钦州市三娘湾渔村酒家 为加强对职工食堂综合管理,提高职工膳食质量,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同意职工食堂由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及经营范围: 合作经营甲方职工食堂,
6、负责供应甲方职工早、午餐。根据职工需要,结合实际,承接职工膳食和接待餐业务。 二、餐费标准: 甲方食堂餐费标准按每人每天单价计: 早餐8元/人、午餐13元/人、 三、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目前属于甲方厨房所有场地和用具使用权。进场前甲方负责将基础设施破烂部分及厨房用品一次性维修保养好配齐,才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合作期内,食堂内用具维修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合作区内设施维修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
7、 3、合作期内,甲方负责(水、电、柴油、食用油、煤气、餐具等)。 四、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饭菜供应分类:凭饭卡进餐,例汤、米饭、酱料自取; 2、膳食供应时间:早餐:7:30—8:30午餐:12:00—13:00。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若提前或变更时间段,向乙方提出告知就餐时间,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质量保证。 五、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合作期内,乙方应搞好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饭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规程。 3、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
8、受污染食物。 4、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六、制度建立 1、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有义务负责对厨房水、电管线路维修保养。 七、结算方式 1、甲方应每隔15天结算一次餐费给乙方。 2、甲方保底每天七十份膳食给乙方,超出七十份以上膳食按实际结算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作期内与外界发生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甲方保证乙方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来部门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
9、甲方负责理顺。 3、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乙方水电供应)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乙双方对应付有关费用,补助等,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按时计付,逾期未付每天加罚1%滞纳金,逾期最多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6、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九、合同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作期 为 年。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0、 十、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二、附件《 》与本合同一同生效。 十三、合同合作期限从乙方正式进入甲方食堂合作运作之日起生效。此条款与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篇三:餐饮业合伙经营协议书(终极版)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11、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饭店名为:三鑫源 经营场所位于:金阳新区野鸭乡新寨村八组 法人:毛麑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
12、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出资,于__2011__年_11_月_ 20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
13、民币大写__ 叁拾万圆整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税费等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
14、退资、出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
15、一,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16、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合作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权利: 1. 合作事务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分配权;
17、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权利。 (二)合作人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统一; 2. 分担合作经营损失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
18、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继续 (一)在退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继承人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
19、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作企业解散其他原因。 (二)合作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债务;返还合作人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办法进行
20、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
21、作人造成损失,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补充、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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