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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全面.doc

1、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全面) 三方投资合作协议合同书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简称甲乙和丙方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丙方:     身份证:           电话: 三方拟共同投资合作项目及主要经营地位于: (店铺)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精神共同经营: 并挂靠甲方名义,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经营三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投资协议,此协议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护三方合法权

2、益。 一、 甲乙丙三方以现金出资方式投资分别投资: 1.甲方出资为  (大写 ) 元整,占整体股份    %, 2.乙方出资为     元整,占整体股份    %, 3.丙方出资为    元整,占整体股份    %。 总资产 应于 年 月 日交齐汇入公司账户。合伙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 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 后,各合作人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或按比例协商分配。 (注:股份计算公式:个人投入资产/

3、总资产x100%=个人股份比) 二、 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间,需同习协力,风雨同舟,不谋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发展,开拓市场为奋斗目标。甲乙丙三方如果以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失或破产,需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三、 门店成立后,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没有得到另外两方同意后挪用资金或其它公共财务,接待费用及财务申请需合情合理并以发票报账。在合作期间有任何问题,需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不得回避。 四、 在合作期间,甲方管理和现金,乙、丙方管理整体运转。三方都有权参加整体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资金用处和门店运营情况。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

4、决定,合伙双方均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五、 整体开始运营后,甲方负责每月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日清日结,以出资金额为依据,三方按33.33%比例平均分配。盈利三方股份成   %   % % (注:盈利分配计算公式=收益总额x个人股份比) 六、 债务承担:合作债务以合作财产偿还,实行债务共担原则。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则以资产投入比例为依据平均承担。(注: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

5、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两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入伙: ①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②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③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八、退股:1.自愿退股。合作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股:①合作协议约定退股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股;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事由。( 注: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情况下,可以退股,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股给合作造成损失,应当

6、赔偿损失。) 2当然退股。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股: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作协议约定其他事由。(注:对合作人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

7、人退股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股人按退股时合作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九、出资转让:不允许合作人擅自转让其在合作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特殊情况,经其他合伙人协商后方可执行。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第四人转让,第四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第四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 十、合作人权利和义务: 1. 合作事务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作

8、人共有。4. 合伙人有退伙权利。合伙人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统一; 2. 分担合伙经营损失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禁止行为:(一)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活动。 (二)禁止三方中任何单独一方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担保、抵押等行为。(三)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三方协商,达成共识方可执行,否则一律禁止。(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活动。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五)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业务。(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十二、合作营业继续:(一)、在

9、退股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合作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继承人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合作人继续经营。   十三、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其他原因。 十四、合伙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

10、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张成磊或委托第四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日常支出;返还合伙人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五、违约责任:(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

11、如果逾期____个工作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 合作人,可按退股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损失。(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让,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股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十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

12、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诉。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到期后,三方均为提出终止协议要求,视合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两方提交退出书面文本,并将已方有关本合同项目投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两方。 十七、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13、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六)任何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门店有损害,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十八、其他:(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补充、修改后内容为准。(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五)、因应酬产生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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