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代理服务协议(最新版)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代理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 丙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年 月 日 鉴于: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学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用户提供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协助。企业提供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Ⅰ级应急服务),承担社会救援义务,以便其产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救援者能及时了解产品成分、危险特性、应急措施等信息。 为了规范我国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网络, (以下简称甲方)、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为乙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丙方)三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基础上签订本咨询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概况 三方合作基于以下事实: 1) 甲方是化学品制造商或分销商
3、在中国境内生产、储存或销售危险化学品; 2) 乙方为甲方所在地(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机构。乙方负责组织该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材料审核、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系统建立,并提供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 3) 丙方已按照国际模式在全国开通了24小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专线0,该电话已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为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二.服务内容 丙方同意甲方在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上标注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电话号码0。 丙方向甲方在中国大陆产品用户提供Ⅰ级应急咨询服务。丙方提供Ⅰ级应急咨询服务所需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及其
4、它相关资料由甲方提供。 丙方对甲方产品用户提供服务应严格限于事故情况下信息咨询。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并不代表甲方任何利益。 三.服务期间和期限 1.甲方向丙方提交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时间期限为 年 月 日前。 2.丙方向甲方产品提供应急咨询服务起始时间为 年 月 日前。 四.服务费用 1.根据甲方年销售收入和委托产品数量,每个周期收取固定应急咨询服务费(简称“服务费”)。应急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表1。 表1:应急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销售收入(元) 服务费(元/年) 产品个数N 1000万以下 (含1000万) 1000~
5、3000万 (含3000万) 3000万~1亿 (含1亿) 1亿~10亿 (含10亿) 10~100亿 (含100亿) 100亿以上 1~3 1000 2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4 1200 2400 3600 6000 9600 12000 注:3个以上产品,按下列公式计算服务费:服务费= 其中,M为1~3个品种对应服务费,N为产品个数(N >3)。 品种特别多者,价格另议。 2.应急咨询服务三年一个周期,甲方一个周期应急咨询服务费用为 万元。 3.协议生效一个月内,甲方应支付首期应急咨询费用至乙方
6、指定帐号。 4.一个周期届满前三个月,甲方续约,应将下一周期应急咨询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五.协议三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 2) 及时向乙方、丙方提供最新MSDS和其它有关资料(格式见附件3、附件4),以满足“Ⅰ级应急咨询服务”要求。 3) 甲方应在其运输文件、运输车辆或化学品安全标签上印有NRCC应急咨询专线电话0。 4) 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有关联系信息(由甲方分别向乙方、丙方提供,格式见附件5),包括联系电话、传真、授权代表人姓名或其它联系方式。保证一旦发生事故,乙方、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若联系方式变更,需在变更后5天内通知乙方、丙方。
7、 2.乙方责任: 1) 负责与甲方、丙方进行沟通和信息传递,签订应急咨询服务三方协议,并将协议和费用及时转交丙方; 2) 按照要求接收甲方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及其它相关产品信息,并提供给丙方管理; 3) 向丙方提供1~2名自己应急咨询人员联络方式,以便该省化学产品发生事故时,丙方能够及时与之取得联系,完成事故咨询服务。 3.丙方责任: 1) 丙方设立符合国际标准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中心,具有通畅通讯设施,并配备化学品安全管理、医学救援、环境工程、工程抢险等专业人员,组成应急咨询值班队伍; 2) 制定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执行程序与技术要求; 3) 开发与维护化学事故
8、应急咨询管理系统; 4) 保证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对甲方产品用户提供Ⅰ级应急咨询服务; 5) 不断完善应急咨询服务网络,条件成熟时逐步开展Ⅱ级应急服务。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包括化学品安全、职业卫生、医学、环境、消防等方面专家。 六.保密 除应急情况,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和丙方不得随意将甲方产品信息泄漏给其他方。 七.协议有效期 1) 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 除非特别通知,本协议持续有效。若任何一方想终止或修订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两方。 八.其它 1. 甲方提供能24小时建立联系电话和人员,以便在发生
9、事故时,乙方或丙方能及时和甲方建立联系。该电话可以是单位调度电话。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和丙方开展化学事故应急响应服务,在其附近发生化学事故时,同意派出专业人员和装备赴事故现场参与应急救援。 窗体顶端 不同意。 窗体底端 同意,请推荐1名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经验专家并在单位信息表中填写(见附件5)。 2.本协议书一式 5 份,其中甲方执 1 份, 乙方执 2 份,丙方执 2 份。 3.协议由正文和附件构成。若附件与协议正文发生矛盾,以协议正文规定为准。 三方签字: 甲方:
10、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含公司章) 乙方: 江 苏 省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 邮编:210042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含江苏省中心章) 户 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帐号:539158191693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市花园路支行 丙方:国家安全生产
11、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18号 邮编:266071 电话:1 传真:0 授权代表签字:(含国家中心章) 附件1: 丙方应急咨询服务要求 1.应急响应中心要求: ⑴ 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应急专业人员值班电话。 ⑵ 应急电话应全程录音,同时进行书面记录(附件2)。 ⑶ 建立MSDS数据库,应确保所使用电子文档可用且是最新,并对该资料要及时备份。 ⑷ 一旦甲方化学品发生事故,接到电话后30分钟内,应立即通过指定联系电话通知甲方,(联系电话由甲方分别提供给乙方、丙方)。并附送完整事故报
12、表(附件2)。 ⑸ 建立良好通讯系统。 传真:0;E-mail地址:;工作电话:1。 2.应急专线通畅 对化学事故提供应急专线,号码为:0,确保该专线畅通,该专线同时至少有3条线。如果电话号码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乙方,并向社会公告。 3.信息提供要求 在接到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后10分钟内,通过电话、传真或e-mail向咨询方提供应急信息(是否提供书面资料依据咨询方要求而定)。所提供信息资料应随时记录并存档。 4.应急服务记录 及时记录应急咨询内容,必要时,应将甲方产品引发事故咨询电话录音提供给甲方。保留应急服务记录及其它相关事故资料,以备甲方查阅。所有记录资料应至少保
13、留5年。 5.语言要求 应急响应中心值班人员普通话流利、表达清晰。 附件2: 事故报表 事故报表 咨询人(姓名/单位) 电话/传真: 事故地点(乡村/城镇) 事故日期与时间: 是否与应急中心联系 □否 □是 联系人: 联系时间: 现场信息: 采取应急措施 是否提供了一级应急服务: □否 □是 提供人: 提供时间: 采取其它措施或方案: 事故描述 事故危害 □人员
14、伤害/中毒 □污染或噪音/气味 □工业破坏 □一般 事故场所 □经营场所 □运输相关环节 □公共场所 事故类型 □爆炸 □火灾 □泄漏 □其它 引发物质 名称(中、英文名): CAS 号: CN号: 天气情况 □晴 □雨 □雪 □无风 □微风 □大风 存在其它化学品 □无 □有 化学品种类: 数 量: 运输方式 □铁路 □海运 □整批运输 □公路 □河运 □限定条件运输 UN 号: 危险分类:
15、 装货人: 托运人: 承运人: 详细信息: 人员伤害 □否 □是 类型与严重程度 □公司职员 □第三方(承包人) □公众 致死 重伤 轻伤 备注: 环境影响 □否 □是 详细资料 财产损失 □否 □是 详细资料: 是否影响公司形象 □否 □是
16、 公共应急服务机构? □联系 提供服务: □在现场 关心政府部门? □联系 政府部门名称: □在现场 报道媒体? □联系 媒体名称: □在现场 □电视 □出版社 □广播 □地方媒体 □全国媒体 其它: 事故是否得到控制 □否 □是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最可能原因:
17、 报表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日期/时间: 附件3:化 学 品 名 录 委托单位名称: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应急联系人 中文MSDS文件名 英文MSDS文件名 其它文件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8、12 13 (单位章) 制表人: 制表时间: 附件4:紧急情况应急联系人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备注 1 2 3 4 5 6 7
19、 8 9 10 11 12 注:该名单与化学品名录中联系人相对应。 附件5:化学事故应急咨询委托单位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省 份 江苏省 地 区 单位地址 邮 编 单位负责人 产品销售电话 单位应急电话 授权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
20、电话 电子邮件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单 位 应 急 力 量 简 介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专 家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家庭电话 专业特长: (企业章)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代理服务协议填写说明: 一、 封面和第1页甲方填写企业名称; 二、 第2页中第三项服务期间和期限两个时间统一填成当月15日或者下月1日;(签订时时间不超过15号写成当月15号,超过15号写成下月1号) 三、 第2页第四项服务费用中一个周期费用为三年总费用; 四、 第3页中第七项协议有效期请企业不
21、要填写,由国家中心填写; 五、 第4页中三方签字甲方公司盖章地方必须是红章(复印无效),授权联系人必须签字,打印无效; 六、 附件1和附件2(5-7页)企业不需要填写; 七、 第8页附件3化学品目录只需填写中文名称和应急联系人两列,其它不填,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八、 附件4紧急情况应急联系人名单应当填写2-3人,一般填写单位法人代表和安全主管或者授权联系人; 九、 附件3、4、5及单位基本情况认真填写需电脑打印(手写无效),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注:如在第4页选择不同意,单 位 应 急 力 量 简 介不需要填写; 如在第4页选择同意,单 位 应 急 力 量 简 介需要填写完整。 十、 本协议一式五份,请邮寄到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 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 邮编:210042 电话:025- 传真: 联系人:石工 请于协议寄送后3~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打入如下账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 汇款账号: 户 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帐号:539158191693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市花园路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