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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体系电子教案.ppt

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我国土地法体系的历史和重构,主讲人:吴春岐,内容摘要,我国关于土地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中关于土地的规定为基础,以民法通则、物权法等基本法律关于土地权利的内容为骨干,以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兼以大量法规规章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为补充,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论文在考察我国土地法律体系的历史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借鉴我国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土地法律体系成功经验,提出我国新时期的

2、土地法的体系应当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内部体系和外部体系两方面进行重新建构,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法的体系,以应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我国土地法的体系之历史发展与问题,(一)我国古代土地法的体系,在古代中国法律体系中,土地法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1.土地法律制度存在于不同的律、令之中,而且由于诸法,合体,导致有关土地的法律制度民刑不分。,2.土地法的体系较为单一,以规定土地所有权为主要内,容,同时对土地的流转、继承等做出了规范。,3.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法律制度虽有所规定,但主要,集中在对耕地的保护以保障农业发展,其最终的目的,还是为君主服务以维护封建统治

3、一、我国土地法的体系之历史发展与问题,(二)我国近现代土地法的体系,1.清朝后期土地法的体系之转变。,(中华法系瓦解,但没对土地进行立法。,1911,年,大清明律草案,,引进西方思想,是一大进步。)(殖民地土地立法)(太平天国土地制度,天朝田亩制度,),2.民国时期土地法的体系之转变。,(,1930,年制定了土地法,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完整的一部土地法。但是最终失败。),3.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的土地立法及其体系。,(土地革命时期,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等土地法),(抗日战争时期,确立了“减租减息”的原则,并积极根据此原则进行土地立法,先后制定了,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

4、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等法规。,),(,1946年5月4日党中央发布了“五四指示”,决定改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1947年10月10日,根据该指示党中央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一、我国土地法的体系之历史发展与问题,(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土地法的体系的发展,1.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以前土地法的发展。,(,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和及其补充法规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1953年颁布了,国有建设用地征用土地办法等法规,,195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对国营企业、机关、部队、学校等占用市郊土地征收土地使用费

5、或租金的批复,)(,1956年颁布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同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1962年颁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通称“六十条”),)(,1962年,农业部根据中央指示着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草案),),2.改革开放以后土地法的变革及现状。,(,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16,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0,年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8,次常务委员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

6、和国房地产管理法)(,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国务院及其相关部委制定了大量的土地法规规章,例如,土地复垦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等,),一、我国土地法的体系之历史发展与问题,(四)我国土地法的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社会经济的现实需求,1,、我国古代时期:,依靠公权维护公有土地以及耕农享有的权利,收取赋税并限制私有土地过分集中,土地规定不成体系。,2,、在近现代时期:,中华法制虽然走向近代化了,但缺乏自主性与创新性。,3,、共产

7、党时期:,不断调整土地政策和制度,土地法比较粗糙的,并没有形成体系化,但是适合我国的现实国情。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中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革开放:,国家通过立法加强对土地的管理控制,也就是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出台,二、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土地法的体系之借鉴,(一)我国港澳台地区土地法的体系,1.香港地区土地法的体系。,到目前为止,香港地区土地法律形式主要有,香港基本法中关于香港土地的规定,以及多年形成的有关土地的判例法以及香港立法机构制定的土地,。,2.澳门地区土地法的体系。,总的来说,澳门土地法的体系主要是以,澳门基本法有关土地的规定为基础,包括民法典、土地法等基本法律,以及大

8、量的相关法规如地籍法、都市建筑总规章、因公益而征用的制度等,。,3.台湾地区土地法的体系。,台湾土地法律体系主要内容是地权、地籍、土地使用、地价与地税、土地征收等。台湾土地法律体系非常完整,对关于土地的问题都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调整,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多数规定已为特别法排除其全部或部分适用、部分规定已沦为具文、部分条文内容存有内在缺失、有些规定重复而无存在的必要。,二、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土地法的体系之借鉴,(二)其他现代国家土地法的体系,1.,英美法系土地法的体系。,虽然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土地的法律并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体系,甚至说有些,混 乱。但是这些土地法却有着极其强大的生命力,这其中最主要

9、的原因就是英美,法系的关于土地的法律和判例有着极其的灵活性,它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不断地进行调整以应对新的土地问题。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国学习的。另外,英美法系形成的土地利用法对我国土地法律体系的构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农村土地法。,2.,大陆法系土地法的体系。,德国土地法的体系 俄罗斯土地法典 西班牙土地法,我国法律制度总的来说是属于大陆法系,因此大陆法系国家的土地法对我国土地,法律体系的重构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到目前为止,我国土地权利法部分,是以 大陆法系物权法为模型构建的,而土地管理法部分则吸取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立法经验。,三、我国土地法的体系之重构:坚守与突破,

10、一)重构我国土地法的体系之指导思想及其基本原则,1.,我国未来土地法体系的构建必须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重构土地法律体系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一、注重协调统一,同时考虑不同地区的社会发展要求,。,第二、土地法律体系的构建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等基本制度,同 时要遵循经济规律,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第三、立足本国历史发展和基本国情,同时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和有益制度,。,三、我国土地法的体系之重构:坚守与突破,(二)我国土地法的体系之突破与坚守,1.土地法的内部体系,(,1,)关于土地权利的建构的争议,(,2,)土地管理,2.土地法的外部体系,(1)土地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2)土地法应当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3,)最后土地法的调整方法具有特殊性,。,四、结语,在吸取历史教训和国外有益经验的情况下,新时期的土地法的体系应当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内部体系和外部体系两方面进行重新建构,同时兼顾我国的历史国情及现行制度,实现突破与坚守,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法的体系,以应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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