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目录和引才程序 研究制定《企事业单位需缺人才专业目录申报及审核办 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精准、实用原则,做好供 需对接,动态调整《市属事业单位需缺人才专业目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专业可适当放宽。征集发布《重点企业需 缺人才专业目录》。根据全市编制使用和需缺岗位情况,编制 年度事业单位引才用编计划,规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程序。 2. 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 按照省委将要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 见》,完善人才配套措施,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人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原则和政策的执行落 实,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和
2、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 规范化水平。 3. 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 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筹备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对标对表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才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以拓宽渠道为牵动,强化人才引进、招贤纳士 4. “招商式”引才 整合各方面力量,组建专业化人才招录队伍,结合参加全省面向重点高校开展的“人才周”活动,分赴全国华中、华北、 华东、华南、西北、东北、西南地区的“双一流”高校,深入开展人才政策进“百校”,书记、市长、组织部长等市领导进校园宣讲,校园招聘等活动,宣传人才政策,介绍需缺岗
3、位, 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招录省委选调生,招聘企事业单位需缺人才。 5. “打捆式”引才 搭建网上和现场招聘平台,统筹开展 1-2 次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引进工作。统一发布公告,有分有合地组织报名、 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工作,发挥规模效应,降低招聘、引才成本,增强工作实效。 6. “对接式”引才 完善用好全市 7 家大学生创业社区,以推动清华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市校合作。依托企事业单 位,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创业基地、高校科研平台 延伸基地、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基地、红色教育和国情教育基地、人才智库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高校干部人才锻炼基
4、地、 高校农产品供应基地、高校优质生源基地、市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后勤保障中心等大学生见习、就业、创业平台载体和基地建设。推进市职教集团等我市院校,与企业和经济组织直接对接服务,送政策、送岗位、送项目、送资金进校园,吸引更多大学毕业生。 7. “乡情式”引才 继续推进“金凤还巢”计划,加强优秀企业家、科技英才、学子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实行重点高校在读大学生、在职教师联系卡制度。组织开展“高端人才论坛”活动,邀请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专家学者、高端管理人才回家乡考察、讲学,开展技术服务,提供高层次指导、咨询。 8. “候鸟式”引才 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使用弹性,管理软性,服 务个性”的原则
5、拓宽引才引智视野,以政策、项目、情感为 纽带,柔性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人才(团队),帮助企业 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与全国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遴选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到县(市)区或市直部门挂职,遴 选高层次科技、管理人才到有具体需求的企业柔性挂职,带动 技术、智力、管理、信息等要素向我市流动。 (三)以分类培养为牵动,强化素质提升、有序流动 9. 抓好党政人才培养 深入落实省委组织部“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党 政领导班子成员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计划”“干部专 业化能力提升计划”, 抓好党政人才素质提升, 认真落实 《2018-2022 年干部教育培训
6、规划》和 2020 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任务,举办推进市域经济振兴发展 专题培训、文旅融合专题培训、扶贫系统干部专题培训、年轻 干部集中调训等培训班,分级分类抓好党政干部培训。加强省 委选调生培养,建立选调生成长档案、指定专人担任导师、及 时选派到基层历练、跟踪考核、择优使用,完善选拔培养长效 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 10 天的新任职选调生集中培训,将试用期满的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在职数限额内,根 据工作需要,优先兑现职务职级待遇,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 拔使用。 10. 抓好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培养 通过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组织开展农技专家下基 层、科技下乡等
7、活动,着力培养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型 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2500 人以 上,打造现代农业科技园 30 个,遴选推广农民群众急需、优质 绿色高效技术 20 项。 11. 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网上培训 100 课时、 现场专题培训 2 期,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00 人以上。组织骨干企业负责人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展经贸交流,着力吸 引一批企业紧缺的技术领军、高端管理人才入驻我市,抓好后 备人才培养储备。 12. 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开展“驻校教研”“送教下乡”活动,推进“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
8、持续推进名医培养工程,确立市级首批临床重点专科 20 个,强化 20 个重点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围绕发展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一批急需紧缺创新人才(团队), 加强青年科技创新、新文创产业等人才培养。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 150 人以上科技特派员,实现科技特派员对全市乡镇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全覆盖。 13. 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 落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 壮大制造技能人才群体。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指导督促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纳入政府培训补贴范围。推行校企合作培养制度,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行“订单式培训”“委托式培养”,依托高技能人
9、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为企业培养专业对口技能人才,全年培训高技能人才800 人以上。 14. 抓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 建立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内部调剂、公开招考等 方式,逐步加强社工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五社联动” (社区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联动、社区居委会和社会组织联 动、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联动、社区志愿者和社会组织人 员联动、社区居民和社区志愿者联动)为契机,在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屯)、事业单位、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中开发设 置专业社工岗位,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鼓励多方资金 投入,依托争取到的上级社工项目,组织开展社工考前培训 50 人、60
10、 课时,对取得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资质的兑现专项补贴。 15. 积极创新基层人才选拔培养模式 落实省委组织部将要出台的关于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方案,推动人才有序合理流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双向挂职锻炼。从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选拔乡镇党政正职,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拔乡镇领导干部。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拔优秀网格员进入乡镇(街道)事业编制。积极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公开选拔工作,探索“社会化招聘+本土推优+ 大学生实践”的村党组织带头人职业化建设模式,选优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增设社工员岗位,降低社工准入门槛,落实政府购买
11、社会组织服务机制,促进基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逐步持证上岗。探索实施人才编制“周转池”,开展省委选调生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市管局用”、卫生领域人才“县管乡用”、 乡村教师“县管校聘”的有效做法,鼓励引导人才援边助边, 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四)以搭建平台为牵动,强化创新驱动、创业支撑 16. 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继续推进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火炬计划农机特色产业基 地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 省级科学家工作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打造我市高层次人才集聚 高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20 户、 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70 户
12、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创 新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 5 个,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 50 户。 17. 推进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 加大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的战 略合作,支持服务企事业单位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 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中国农科院、中科院长春分院等高校、 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柔性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科研团 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促进成果转化。落实高新 技术企业双倍增三年培育计划,深化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 18. 推进重点项目平台建设 围绕服务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实行“项目+人才”合作发展模式,进一步整合优化人才计划、资金,择优支持
13、优秀人才 创新创业,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 持续关注指导,给予政策支持,推动人才与经济发展、产业发 展深度融合。 19. 推进服务平台建设 利用市政府闲置楼宇场地,建设人才产业园。结合我市产业项目和人才发展需求,设置高端人才引进、企业引智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人才政策服务、人才流动开发、创业创新孵化、 科技成果展示、信息资源共享交流、生活保障服务等功能专区, 为各类企业和人才提供产业链、要素链、信息链、政策链全链条服务,用工招聘、技能提升、职称评审等全流程代办服务和产业项目对接、科研成果转化、人才培养、选拔、开发、利用等全要素支持,形成人才资源、产业项目集
14、聚效应,最大限度释放人才产业资源创新创造活力。 (五)以落靠政策为牵动,强化政治引领、激励保障 22、落实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政策要求 深入落实《2019—2023 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贯彻意见》以及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关于年轻干部配备要求。加大年轻干部选配力度,今年年底前,县级党政班子中 40 岁左右的干部达到相应层级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六分之一, 2021 年 12 月底达到五分之一;2021 年年底换届时,40 岁左右县(市)区党政正职配备数量达到相应层级党政正职总数的八分之一;今年年底前,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中 40 岁以下的年轻干 部,配备比例不低于相应层级领导班子成员总
15、数 5,市直部门 35 岁左右内设机构正职,配备比例不低于内设机构正职总数的 15 。积极开展市直单位与县(市)区干部双向挂职工作,从全市选派 40 名优秀年经干部进行挂职锻炼,其中,从市直单位选拔 20 名年轻干部“下挂”到城区、乡镇(街道)锻炼,从县 (市)区选派 20 名干部“上挂”到重点行业领域、承担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市直有关单位锻炼。 23. 开展人才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督查 对人才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和督查。加大《关 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市直事业单位 补充工作人员,一般要采取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方式”等有关 人才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动落
16、实援企稳岗、大学毕业生见习补 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领导小组各成 员单位要及时跟进完善、细化配套政策措施。 24. 评选表彰优秀人才 建立人才荣誉制度,大力宣传表彰奖励为经济社会发展做 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开展第八批市级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 人才(市级专家)、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农村致富领头 人等各类优秀人才评选活动,打造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优秀 人才群体。 25. 探索实施多元化、多维度人才评价激励办法。 从规范职位分类和职业标准入手,建立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定社会贡献度等指标权重,将人才支持与企业贡献挂钩,按照企业当年实缴税金情况,确定相应人才支持指
17、标。 探索事业单位人才评价、激励和约束机制,试点开展差额事业 单位分配制度改革,以制度创新激励人才更好地发挥作用。积 极研究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编制待遇等问题,制定具体措 施和办法,把现有人才留住用好。 26. 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 研究制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和《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利用保障房等资源,完成 150 套以上人才公寓建设任务,为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27. 完善联系专家人才制度 组织各级党政领导与专家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选调生结 对子,开展点对点联络服务,定期听取专家人才的意见建议, 及时了解掌握、有效解决专家人才工作
18、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 难和问题。 28. 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 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广大专家人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立 青年人才定期开展国情省情市情研修机制。注重从基层一线专 家人才中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 纳。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是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 作部署要求的重要载体,是今年全市组织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重点项目。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思想,落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制,把抓好人才工作作为践行“
19、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以“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大探索实践力度,完善人才管理、评价、激励、服务机制,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各级组织部门要担负起牵头抓总、督办落实职责,建强机构、配强力量,在推动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中积极作为。将人才工作作为全市“两强四双” 组织考评体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人才工作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制定分级分类考核评估办法,强化正向激励和结果运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用人单位主动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实行项目推进 要对标中央、省委、市委要求,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 逼成效,工程化、项目化推进落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
20、组各成 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按照部门职能和各 自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实 行台账式管理、挂图作战。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结合 实际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抓好 推进落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综合 汇总和督办落实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跟进 分析研判,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有 序推进。 (三)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通过开辟专栏等形式,多角度广泛宣传“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好做法好经验, 各类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大成果,宣传解读我市
21、人才政策, 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 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 实施意见 网络 意见 人才回引 人才 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 发展,决定实施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现制定如 下实施意见: 一、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在市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企业正式职 工。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籍贯或原户籍人员; 2、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下同)常住户口人员; 3、入选市级(含,下同)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 市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
22、人才。 统筹吸纳各地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对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其 他人才,按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办理。 (二)资格条件 1、学历一般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或“双一流”高校、原“211” “985”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下列情形可放宽至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本科生:(1)金 融、环保、规划、统计、儒学、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或具有 3 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人员;(2)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3)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或获得市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4)到乡镇(街道)或省财政困难县、 直管县单位工
23、作的人员;(5)企业自愿接收的人员。 对到企业工作的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或获得市 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不作学 历要求。 2、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其中,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市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可放宽至 45 周岁。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 法及其他不良记录。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符合相 关政策规定。 4、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从业资格证。 5、具有适应岗位的身
24、体条件。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对特别优秀、我市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我市人才 引进“一事一议”有关规定,进一步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学校、医院管理岗位;与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单位;与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 二、安排原则 (一)对等对口原则 按拟引进人才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对等安排 到市、县、乡
25、级对口单位,原则上按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财 政补贴、经费自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同向或顺向流动, 严格控制逆向流动。根据发布的紧缺急需岗位党政人才需求, 也可安排到相应行政岗位。 (二)就近就便原则 安排地原则上为其原户籍所在地或其配偶、父母工作生活 常住地。 (三)人岗相适原则 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 备,做到专业匹配、人事相宜。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市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三、审批权限和引进程序 (一)审批权限 安排
26、到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国有 企业工作的,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研究审 批;到民营企业工作的,由市人社局协调推荐;到县、乡企事 业单位工作的,由县(市、区)参照市直研究审批。 (二)引进程序 1、信息发布。通过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国资监管机构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人才回引计划”公告,并在有 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个人申请。填写《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申请 表》,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编在职证明等材料生 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 名)-人才回引”。 3、资格初审。即报即审,根据职责分工,由市组织、
27、人社、国资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就安排意愿进行沟通。拟安排到县(市、区)的,将《申请表》转县(市、区)组织、人社、国资部门受理。 4、推荐单位。根据申请受理情况,由市县组织、人社、国 资部门向单位推荐,一般每季度集中推荐 1 次,也可根据实际随时推荐。对口单位没有编制空缺的,可根据本人专业、工作 经历等情况推荐到相关单位。 有接收回引人才意向的单位,可主动向组织、人社、国资 部门提出人员需求;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根据安排原则自行联 系接收单位。 5、考察体检。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制定考察方案,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 质、业务能力
28、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根据岗位特点 和实际需要,考察环节可设置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试讲等内 容。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要求,对 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机关和国有 企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 有任职回避情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引进人才 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 管部门组织实施。 6、调动入职。考察、体检合格的,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配手续。引进人才在服务期不少于 5 年,其中县、 乡引进人才在引才单位服务期不少于 3 年。 四、支持政策 (一)岗位管理 对事
29、业单位引进的正科级领导职务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不变,工作 6 个月后视具体情况再作职务安排;对其他人员, 按原任职务、职级安排工作岗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保留 原待遇不变,待相应岗位空缺时,直接研究任用;专业技术岗 位没有空缺的,首次聘用时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 聘在相应岗位。对企业引进的人员,一般作对等安排,享受同 等人员待遇。 (二)资金补助 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可享受财政最高 20 万元购房补贴和最高 15 万元的引才补贴。到国有企业工作,3 年内获得考核“优秀”3 次、2 次、1 次的
30、由引才企业分别按照财政购房补贴标准的 100、50 、20 给予额外购房补贴,并享受该企业人才引进的其他政策;不符合财政补贴条件, 但属于引才企业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以及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由企业参照同层次人才财政补贴标准给予同等补贴。 (三)随迁随调 引进人才配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经 考察体检合格,可根据其单位性质、个人身份等,本着就近对 口原则,协调安排到企事业单位工作;配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 制专科学历的,自行联系接收单位,有关部门优先办理相关手 续。对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在全市范围内 就读中小学的,根据本人意愿协调安排。
31、 五、保障措施 实施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是新形势下加强我市 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转变思想,主动 担当,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机构编制部门要将“人才回引计 划”纳入用编进人计划予以保障,组织、人社、国资部门牵头 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自觉服从安排。各有关部 门、单位要严格标准条件,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审核把关,确 保人才回引工作规范有序。对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的,依法依 规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引进人员,取消安排资 格,并通报反馈原工作单位。 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到村任职实施方案 网络 方案 农村优秀外出人才 人
32、才 为充分发挥农村优秀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2020 年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 方案。 ー、回引计划及岗位设置 面向社会回引 6 名镇籍农村优秀外出人才任村村“两委” 干部或村办企业负责人。 具体职务根据村的缺岗情况和人选素质特长安排,一般按 照回原籍的原则到户籍所在村任职,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工作 需要,适当调剂个别优秀同志到异村任职。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镇户籍; 2. 年龄为 40 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特别优秀外出人才,
33、如创业致富能人、优秀党员干部、外出 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至 45 周岁以下,函授大专学历);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7.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接受报名 1. 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言论,公开发表违背 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 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的; 2. 有组织煽动群体性事件、组织人员或参与违反《信访条 例》行为的; 3. 有涉黑涉恶涉乱背景的,违
34、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判处刑罚的; 4. 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行为的; 5. 曾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 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 5 年的; 6.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 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 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 年 7 月 6 日至 7 月 15 日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户籍所在地的镇, 符合条件的同志直接
35、到镇党委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报名(可委托报名)。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 查,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回引资 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拔工作的始终。 四、回引方法和程序 (一)面试 根据报考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优秀人才统一参加面 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 100 分,面 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分数线 60 分。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 1∶2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 组织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 消录用人员资格,从面试成绩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研
36、究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召开党委议集体研究讨论,按1:1 的比例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 (四)体检 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 参照事业单位招录等体检科目,确定其是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 的身体条件,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选个人承担。若出现拟录用 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任职 镇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在拟录用人选 所在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回引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反映问题查实有据并影响回引的,取消回引资格。因考生自愿放
37、弃或 在公示过程中发现影响回引的,不再递补。 五、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生活补贴由基本报酬和岗位补贴两部分组成,担任 村后备干部、村“两委”委员、村办企业负责人的,每月基本 报酬 3500 元(含个人社保五险),担任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 任的,每人每月增加岗位补贴 500 元。基本报酬由市级财政负担,镇级财政负责承担单位部分社保五险和岗位补贴,社保缴 纳基数按照应发生活补贴标准 3500 元或 4000 元计算。工作期 间,享受农村星级“两委”奖励补贴,每人每月最高 750 元(具体金额依照个人所在村星级“两委”评定结果为准)。并从聘 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任职年限,享受“两委”干部离任
38、生活 补贴待遇。 (二)镇政府与正式人选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聘用关 系,回乡人才为特设岗位人员,属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 份。自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算,聘期 5 年。 (三)对该类聘用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工作表现优秀的培养发展为村“两委” 带头人。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任职期间,由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度 由镇党委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和评议,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 案。不胜任工作的,经镇党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查后, 依照聘用合同有关规定予以解职。 (二)本方案及本方案报未尽事宜由镇党委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考事宜可
39、咨询镇党委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 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 网络 方案 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 人才 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 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加快我县经济 社会跨越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新 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 行)》和《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 需紧缺人才 29 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委人
40、才办牵头,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分别按照本方案具 体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 29 名, 其中:综合类 6 名,教育类 19 名,卫生类 4 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020 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
41、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学 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002 年 7 月 1 日及以前出生), 35 周岁及以下(1985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放宽到 40 周岁(1980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放宽到 45 周岁(1975 年7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
42、件。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 央保持一致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人 员; 3. 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曾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 位)、事业单位工作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 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2020 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人员(含参加 2020 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6.截止 2020 年 7 月 1 日,我
43、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辞职未满 6 个月的; 7.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8. 应聘人员在以往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 诚信档案库,未过记录期限的; 9. 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0.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 11. 其他不得招聘(引进)的情形。 五、引进程序及办法 本次引进按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 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在县人民政 府网上公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及资
44、格审查。 2. 报名时间: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17 日。 3.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4. 提供资料:现场报名时需持毕业证(2020 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研究生学历报考教育类职位的,须提供与研究生学历专业方 向基本一致的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或教育部 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的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如实填写。 《县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每人只能 填报一个岗位,并提供近期同底 1 寸免冠证件照 3 张。 5. 其他所需材料: (1) 县外在职人员持所在单
45、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 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 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持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 按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考生应提前 14 天 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近 14 天的活动轨迹), 并填写个人承诺书和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报名当天持“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参与报名。 6. 报名交费:报名资料初审合格,持《县引进事业单位高层 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到“收费处”登记,缴纳 100 元考 试考务费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
46、试 1. 考试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职位报名情况,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评审等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大于 30 人(不含 30 人)以上的, 采取先笔试,依据该职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引进职位数 5:1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 30 人(含 30 人)的,只实行面试评审。 2.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在成绩登记表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待面 试结束后统一在
47、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4. 设置考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低于 60 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从考试总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拟引进对应 职位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 1:1 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列入)。 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 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 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人社局指
48、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 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它医疗机构 所作做出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 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理部门具体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成绩、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情况。 考察工作小组须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 审内容包括
49、但不限于对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 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 原件进行审查。考察工作小组须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形成 结论,并在报名表资格复审栏签字盖章。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 央保持一致的; 2. 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 人; 3. 不能按时提供考察依据及相关资料的; 4. 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5.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 格条件;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0、的; 7. 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审批聘用 1.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将个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指导中心审核(验原件,收复印件)符合拟引进条件,经主管部门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县委人才办统一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引进问题的考生,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 引进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 证后生效,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