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18.54KB ,
资源ID:10206336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020633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标准版个人代理合同样本.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人****来】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标准版个人代理合同样本.doc

1、标准版个人代理合同样本 甲方为处理与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合同债务纠纷事宜,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包括:通过发律师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与债务人谈判和解、申请并参加调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代理法院民事一审阶段诉讼、代理法院二审阶段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执行和解、代理执行调解、代为签收相关款项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应款项的事项。   三、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双方签署的委托书。   四、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律师道德

2、规范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办律师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与案件有关的状况发生变化,乙方必需及时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经明确乙方全权代理且不须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应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处理文件送达、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

3、律调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必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无必需通知甲方。   九、因状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师接替不必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必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状况,是指因为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讯中断客观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处理该相关业务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的情形。  紧急状况消除的,乙方依据具体状况,既可以指定原来的承办律师恢复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办律师持续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其他律师为新承办律师。乙方应及时将新承办律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 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承办案件,不影响约定的律师费

4、  十 二、为维护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可以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转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负担。  十 三、因状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律师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不必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必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状况,同第九条约定含义一致。紧急状况解除的,乙方应该及时解除转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持续转委托。  十 四、因紧急状况转委托则由甲方承当费用。  甲方承当费用过于不合理的,则乙方也可以承当部分费用,但是乙方承当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总转委托费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师费的总额。  十 五、甲方须真实地向

5、承办律师表达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关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线索而导致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当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当该赔偿责任。  如果与案件有关的状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需及时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代理期内变更联系方式,必需及时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时办理或者是转交款项的的,乙方不能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当该赔偿责任。  十 六、乙方接受委托后,假设发现甲方弄虚作假,编造事实,隐瞒状况,提供伪证,则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当。  如果甲方弄虚作假,编造事实,隐瞒状况,

6、提供伪证,导致案件败诉的,则甲方必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十 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确提醒:乙方不能确保谈判后债务人付款、到法院起诉可能败诉、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阶段不能令甲方满意。  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推断、看法,均不代表承办律师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胜诉的确保。  十 八、乙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的实际状况建议甲方采用适当的措施,建议甲方及时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采用其他措施确保债权的实现。  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年内甲方拒绝采纳起诉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确保权利的实现,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须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甲方未及

7、时缴纳诉讼费等有关费用为拒绝采纳合理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表现之一。  十 九、非归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最后实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当责任,甲方丧失债权,乙方丧失律师费。  非归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债权无法最后实现,包括但是不限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务人破产且无剩余财产、法院的判决、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无法找到债务人、债务人被注销、债务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结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二 十、经向甲方介绍市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后,甲方选择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比例、缴费时间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条约定

8、办理。  二十 一、甲方同意签约当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乙方承办律师来往的交通、差旅费用包干。  二十 二、如果甲方收到债务人的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给乙方作为律师服务费。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则每日按照未付律师费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当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二十 三、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扣除30%作为律师费以后,将剩余款项及时转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转交的,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也可依据

9、客观必需要,可以直接将全部款项转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项的规定支付律师费。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乙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当责任;提存的费用由甲方承当。  二十 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确保金、执行费)、申请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材料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假设乙方垫付的,由乙方凭票据向甲方据实结算。甲方拒绝结算的,自拒绝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结算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结算转交的,甲方可

10、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当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将剩余款项转交甲方。  二十 五、除前项规定的费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师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作和劳作,都不再增加或者是减少收费。  二十 六、因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导致以非货币财物抵债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甲方取得财物所有权之日。  上述财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财物变现之日。  二十 七、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

11、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  二十 八、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纳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乙方也承当了更大的风险。为了公平起见,在整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前,甲方不能变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变更代理人,则推定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需按请求的标的额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  但是乙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改换代理人并不支付费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必需予以返还。  二十 九、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纳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双方也承当了更大的风险。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必需按照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处理该案件。  甲方未通过过乙方同意而

12、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未通过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赔偿损失。  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乙方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在调解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律师的书面建议书建议的范围内,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过 、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 、信件等方式与对方协

13、商并得到同意以后,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通过会谈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为为双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证实双方意思一致的,为一致同意。  三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款项执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 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正式合同,取代之前双方之间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三十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 三、双方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市律师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