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约服务制度
预约服务制度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当事人因工作需求或者特殊情况,需要相关部门或单位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某一时间为其提供服务的制度,环保窗口全天候受理企业、基层和群众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特殊服务需求,做到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全天候服务。
二、服务窗口预约服务值班电话(正常工作时间
三、预约范围包括:
1、职能范围内应受理的工作。
2、因特殊情况,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急需办理的事项。
3、其它需要预约的有关事项。
四、预约服务的方式:
(一)登记预约:申请人可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进行现场预约。其办理程序为:
2、 1、申请人向窗口工作人员提出预约服务的申请,并提供通讯联络方式。
2、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预约时间和申办事项进行确认,填写“预约服务登记表”,并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3、申请人持相关审批要件,在约定时间到应约审批部门办理相关审批业务。
(二)电话预约:申请人可拨打窗口咨询预约电话:051XXXX8033进行电话预约。其办理程序为:
1、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预约申请,并提供审批项目、预约时间、联络方式等信息。
2、收到电话预约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预约时间和申办事项进行确认,并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3、申请人持相关审批要件,在约
3、定时间到应约审批部门办理相关审批业务。
五、预约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者是有人接听,但拒绝为企业和群众的合理需求提供服务,或者预约没有践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追究责任。延时服务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立环保窗口高效、为民的服务形象,本着特事急办的原则,特制定延时服务制度。
一、在非工作时间内,服务对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给予办理的紧急事项,工作人员应承诺办理。
二、延时工作的内容:
1、下班时间已到,仍有服务对象前来办理事项,工作人员应在办理完毕后方能离开岗位,不得借故离岗或拒绝;
2、在非工作时间,服务对象有紧急事项
4、需要办理并能办理的,经预约,工作人员应予上岗办理。
3、对一次性可办完的事,不让服务对象跑二次;当即可办的事不延时办理。
4、企业日常业务工作,要加快工作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做到随到随办,坚持今日事今日毕。
5、对由于不确定因素造成经办人暂时不在岗(如开会、出差等),应详细记录来访者的姓名、待办事项、联系电话等,在第一时间转告经办人,尽快联系来访者办理。
三、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予以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上门服务制度
一、定义上门服务指环保窗口针对服务对象企业需许可事项较多的,开展上门办理,深入社区,深入企业,将窗口前移,“零距离”
5、企业提供现场办理、上门送达的服务。
二、服务程序
1、信息收集环保窗口通过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及时收集企业行政许可及服务需求信息,实时关注企业的事项办理需求,确定服务对象。
2、组织人员根据服务对象的信息,确定上门时间、地点,涉及相关部门,由环保窗口工作人员上门为服务对象办理。
3、上门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对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对于材料不齐全,但受理后不影响他人利益的,先行办理,待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发放许可及备案文件。
5、归纳存档环保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汇总上门办理记录,及时存档。
3、监督保障制度对上门服务不满意的,服务对
6、象可向环保局监察室投诉。环保窗口要认真组织开展上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不得吃拿卡要,一经发现,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窗口业务办理异常情况处理制度
1、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无法完成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提供网上办事大厅企业申报指南,指导企业填报申请,如有必要,可邀请申报者至窗口一对一现场指导。
二、申请者网上申报时忘记登陆密码无法找回,窗口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联系中心项目组重置密码(项目组联系方式),并段时告知申请人。
三、窗口工作人员因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原因受到投诉的,窗口负责人应及时处理投诉,能现场答复的应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
7、在当日或次日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继续追踪调查,直至处理完毕。对投诉内容经核查属实,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按相关要求处理。
四、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窗日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五、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他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