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倒班员工岗位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确交接班的方法和交接班内容,明确交接班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提高员工的工作完成效率和责任心,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责任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连续运转的工作岗位,连续运转岗位上的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个人全承包的岗位可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交接班内容和程序 第四条交班内容及要求: 交班员工在交班前必须对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生产操作情况、公用工具、用具情况及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以上内容认真交班。 设备运行情况的交班内容包括:当班期间设备开、停时间,停机原因
2、若遇设备故障,则必须说明故障发生时间、原因、处理情况、遗留问题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生产操作情况的交班内容主要包括:工序产品的产质量情况,生产控制参数况. 公用工具、用具的交班内容主要包括:工具、用具数量及完好情况,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 安全、文明生产情况交班内容主要包括:本岗位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岗位责任区清洁卫生清扫情况. 第五条接班内容及要求: 接班者在交接班时间内,应认真听取交班情况介绍,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逐项核对交班纪录,全面巡视检查设备及生产等状况。发现交班者未按规定交班,应及时向班组长或值班经理反映,待班组长或值班经理处理后再按规定程序接班。 生产管理
3、制度一岗位交接班 接班者同意接班,必须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确认签字。签字后出现的问题均由接班者负责.未确认签字的按交班者未交班处理。 第六条交接班程序: 一、交班员工在交接前应对岗位设备运行情况、生产操作情况、工具情况以及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记录检查情况; 二、交班人将岗位公用工具、用具清洁保养完毕,并仔细清点好数量;把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清扫干净; 三、交班人当面向接班人介绍岗位设备运行情况、生产操作情况、公用工具、用具情况以及安全情况,特别注意应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注意事项交待清楚; 四、接班人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的情况,并仔细与交接班记录进行核对,发现有不清楚或
4、有疑问的应及时询问; 五、认真清点工具、用具数理,并查看其质量; 六、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字.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其它重大事项,应待事故处理完毕、设备运转正常后才能交接班(但可以在事故告一段落时,经领导批准,进行交接班)。 第七条 交接时应做到“五清”和“两交接” 一、“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二、“两交接”即:现场交接和实物交接 现场交接:指现场设备(包括二次设备)经过操作方式变更或检修,所做安全措施,特别是接地线,设备存在缺陷,保护的停复役、变更和定值更改,信号装置情况,要在现场交接清楚。 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文件通知、公用工具用具、仪器仪表等物件要交接实
5、物,不能只进行帐面交接。 生产管理制度一岗位交接班 第八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交接班: 一、遇事故正在处理或正在进行重要的操作的,不得交接班; 二、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严重不佳的,不得交接班; 三、接班人员未到岗的,不得交接班; 四、记录不清楚、不清洁的,不得交接班; 五、工具、用具、仪器仪表未清理或未点清,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未清扫的,不得交接班; 六、交、接班人不签字的,不得交接班.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九条各岗位必须按要求设置交接班记录本,为方便管理,交接班记录本的格式及纸张大小,由生产技术部统一规定和配置。各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应放置在岗位较明显或固定的地方.
6、 第十条 岗位交接班记录本应认真按要求填写,格式力求简捷,文字表达力求清楚、详尽,以免产生歧义,各交接班员工不得敷衍塞责,马马虎虎。 第十一条 交班记录本上应写明以下情况: 一、岗位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检修、异常运行及处理情况; 二、生产操作情况,包括工艺情况和质量情况; 三、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情况; 四、岗位公用工具、仪器仪表使用情况及所剩数量和质量; 五、岗位公用钥匙及有关资料; 六、本班未完成,需要接班员工继续完成的工作及相关注意事项; 七、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公司文件通知精神以及收到的有关学习文件资料; 八、生产现场管
7、理人员交接时还应写明员工劳动纪律情况及思想动态情况. 生产管理制度一岗位交接班 第十一条 交接班员工应做到坚持原则、发扬团结协作的风格。交接班均需本人进行交接,不得委托他人。若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交、接双方均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交班员工及时上报班组长或其它领导,班组长或其它领导应及时予以解决,不得无故推诿。 第十二条 各接班员工应提前到厂参加班前学习工作会,学习的时间以班车到厂时间为准。班前学习的内容由班组长或值班经理进行安排,原则上应控制在510分钟内。 第十三条 若在规定交班时间内无人接班,交班员工应在继续坚守岗位的同时,及时向班组长或值班经理反映情况,待班组长或值班经理安排其它员工前
8、来接班,完成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在无人接班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各班组长及值班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岗位交接班情况,对岗位交接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指导。对不按交接班管理规定进行交接班的,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考核意见.在检查交接班的同时,还应检查员工的劳动纪律、安全操作情况、着装以及上岗操作证等。 第十五条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交接班记录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认真查看、理解交接班记录,或对自己不清楚的事项又不及时询问的,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手上交接班工作的,双方都应负责。 第十六条 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员工负责。
9、若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员工负责处理,交班员工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接班员工应服从其指挥。 第十七条 各岗位员工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应立即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不得做私事,更不得借以各种理由或是交接班问题而拖延时间. 生产管理制度一岗位交接班 各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对当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汇报并处理;未按要求打扫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的不得交班。 第四章考核 第十八条 在交接班管理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以下情况予以考核: 一、不按规定进行手上交接班的,罚款50元; 二、不按交接班程序交接班的,罚款50元; 三
10、交接班未填写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 四、接班人员未到擅自离岗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五、交接班不履行签字确认的,罚款50元; 六、发现接班人员上班前喝酒或精神状态严重不佳,不向领导报告的,罚款 50元; 七、交班员工不如实记录本班工作情况的,罚款50元; 八、接班员工接班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不尽快投入到工作中去的,罚款50元; 九、各管理人员不对岗位员工交接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导致岗位员工交 接班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公司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不完善之处,参照《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主要负责岗位交接班的执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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