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乂为有效消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改进高层建筑消防安 全管理,进一步优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 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切实解决高层建筑的消防 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全面增强高层建筑业主或使用人的消防安 全意识,确保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已投入 使用的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保持畅通,消防设备设施保持完 好有效,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严防高层建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 生。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区所有高层建筑(建筑
2、高度大于27米的住 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二)整治内容。1.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是否保持畅通, 是否存在堵塞、占用、封闭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3.消防车 道是否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消防登高面是否满足登高作业要求;
4.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5.高层建筑是否 擅自改变原审批使用功能;6.高层建筑安装的户外广告牌是否违法 违规;7.高层建筑是否存在违法搭建;8.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 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9.在建的高层建筑是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 消防安全管理。具体检查
3、内容和整治标准见附件1。
三、责任分工
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消防x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高层 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街镇负责牵头开展本辖区内高层建筑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 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房管X分局、 X供电分局、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等部门配合。
消防X分局承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 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依法查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违法 行为。
各街镇负责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和存 在问题,发动相关单位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督促落实 整
4、改,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对单位负责人和个 人进行约谈、拘留。
区住建局负责查处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 行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搭建、功能变更和 违法安装户外广告的行为,对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室内阁楼和 违法安装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对功能变更责令恢复。
区商务局负责查处高层建筑中商场的违法行为。
区文广新局负责查处高层建筑中违法设置娱乐场所的行为。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查处高层建筑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 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高层建筑中微商、网店和市场的违法行 为。
房管x分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 约谈管理不力的物业公司,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X供电分局负责对高层建筑安全用电进行服务指导宣传。
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设有 明显划分标志的消防车道和登高面违规停放车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行为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X年5月31日起至X年9月30日结束,具体 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5月31日至x年6月30日)。各 街镇要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辖区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